格力电器:不分红没有道理——格力电器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点评(上)
(2018-05-09 09: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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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价值投资格力电器 |
分类: 上市公司分析 |
格力电器(000651)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5分制进行评价,我给这一方案打1分。我认为格力电器不分红没有道理。
表1:格力电器近5年现金分红情况
单位:亿元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合计 |
现金分红 |
45.12 |
90.24 |
90.24 |
108.28 |
0.00 |
333.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8.71 |
141.55 |
125.32 |
154.21 |
224.02 |
753.81 |
派息率 |
42% |
64% |
72% |
70% |
0% |
4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70 |
189.39 |
443.78 |
148.60 |
163.59 |
1,075.0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 |
-21.86 |
-28.62 |
-47.13 |
-192.47 |
-622.53 |
-912.61 |
自由现金流 |
107.84 |
160.77 |
396.65 |
-43.87 |
-458.94 |
162.45 |
现金分红/自由现金流 |
42% |
56% |
23% |
-247% |
0% |
206% |
购买理财产品净流出现金 |
|
|
15.80 |
-2.80 |
76.85 |
89.85 |
定期存款净增加额 |
|
|
|
154.80 |
508.16 |
662.96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0.90 |
0.90 |
调整后自由现金流 |
107.84 |
160.77 |
412.45 |
108.13 |
126.97 |
916.16 |
现金分红/调整后自由现金流 |
42% |
56% |
22% |
100% |
0% |
36% |
资产负债率 |
73.47% |
71.11% |
69.96% |
69.88% |
68.91% |
|
不分红的道理站不住脚
格力电器不分红的分配预案受到很多投资者反对。据报道,“年报发布当晚的21:50,在长江证券组织的电话会议上,机构投资者们最关心的还是不分红的问题。尽管望靖东告饶‘重复的问题能不能不要问了?因为说的都是一样的事情’,但机构投资者们依旧不依不饶。”
也有人持不同的观点。皮海州先生连发4篇文章,分别题为《格力电器不分红对中小投资者或不是坏事》、《董明珠放弃1.16亿元红利其实很难得》、《对格力电器的不分红不妨多一份包容》、《何苦逼着董明珠自己给自己分红》。
我不赞同皮先生上述文章中的观点。皮先生的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
其实就分红来说,格力电器不分红,受损失最大的,不是宝能系,而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格力集团;而且作为我们普通投资者来说,不分红的影响其实是有限的,相反,对持股4448.85万股的第十大股东董明珠来说,她的利益所受到的影响远比我们中小投资者要大得多。格力集团与董明珠不为一己之利而进行现金分红,这种以大局为重的做法其实是值得肯定的。
按皮先生的逻辑,那些上市以来多年不分红的“铁公鸡”上市公司不分红,受损失最大的也应该是它们的大股东。这样的结论显然是荒谬的。事实上,大股东、管理层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并不一定一致,甚至有可能形成冲突,正因为如此,公司治理问题才成为投资者在投资一家上市公司时必须考虑的问题。陈欣教授在评论格力电器此次分红事件时讲,“上市公司主要面临两类代理问题:一是经理人与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二是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如果我们想为一名合格的投资者,这样的公司治理知识应该学习。
格力电器上市以来,大股东、管理层和中小股东意见不一的事情也曾多次发生过,以下试举两个例子。
一个例子是2007年格力电器增发。2007年6月8日,格力电器董事会提出一项增发新股的议案。经过分析,我认为,除非格力电器高估幅度达50%以上,否则现有股东的理性决策应是积极参与公开增发,无论是大股东格力集团还是公众股东。然而,6月12日,格力电器发布公告称截至6月11日,格力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出售了927.61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15%。更早前的4月25日,公司公告另一股东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已累计出售了4027.05万股。也就是说,在格力电器需要通过增发新股的方式募集资金时,公司的大股东反而卖出股票,这无疑会打击中小投资者的信心。好在最后格力电器的那一次增发还是成功了。
另一个例子是2016年格力电器试图发行股份收购珠海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经过分析,我认为,这一重组草案不足以服人。最终,相关议案在股东大会上被中小股东否决。
后来的事实证明,上述两个例子中大股东和管理层的决策未必是明智的。2018年5月7日,格力电器的股价收于46.72元,而2007年6月11日其股价(前复权价)收于3.68元。也就是说,如果格力集团不减持格力电器的股票而继续持股,在不到11年的时间里,它将获得11.70倍的收益,年复合收益率约为26%,这是可以媲美股神巴菲特的业绩。
在格力电器发行股份收购珠海银隆的报告书中,评估师预测珠海银隆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74.55亿元,实现净利润9.83亿元。然而,实际情况是珠海银隆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87.52亿元,为预测数的117%;实现净利润2.68亿元,仅为预测数的27%。更令人感到惊讶的是,格力电器董事会在2017年2月24日发布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span>关于对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26号)的回复公告》中,预测珠海银隆2017年将实现营业收入300亿元。
因此,此次格力电器不分红,中小投资者仍应基于自己的立场进行独立思考以作出明智的判断,而不必顾虑是不是逼迫了谁。
由于格力电器是众所周知的蓝筹股,此前又已经连续10年分红,我们可以合理推测,这家公司的中小股东中应该有不少价值投资者。因此,也就难怪公司董秘望靖东先生惊愕了。据报道,针对投资者的反应,望先生称,“没想到市场反响那么大。市场上也有很多不分红的公司,而我们这些长期坚持分红的公司,有一次不分红大家就对我们很失望。但是这事情已经翻篇了,公告也说了。”
价值投资者为什么如此重视分红呢?我们来看一下其鼻祖格雷厄姆的教导。格雷厄姆在其名著《聪明的投资者》中将投资者分为防御型投资者和进取型投资者。对防御型投资者,格雷厄姆建议的选股标准有一条为——不间断的股息发放至少维持20年;对进取型投资者,格雷厄姆建议的标准降为——当期曾分派股息。
董明珠女士曾提出——只对投资者负责,不对投机者负责,“作为投资者,是跟着企业的发展受益的,而不是在间断(原文如此,疑应为‘较短’)的时间、由于股票的价格变动而受益,我是这样理解的。”
对投资者而不是投机者负责的态度令人赞赏,在此基础上,格力的管理层能够全面、深入地了解投资者的需求就更好了。
我们再来看看皮先生文章中的几段话:
之所以出现这种事情,关键在于管理层近年来过分强调现金分红的缘故。以至格力电器这种“现金奶牛”突然之间不分红,仿佛是冒天下之大不韪似的。其实,对于现金分红也需要理性对待。一是要处理好现金分红与企业发展的关系。在企业发展确实需要资金的时候,企业的不分红应该是能够接受的。毕竟企业的良好发展是对投资者的最好回报。
二是不要高估现金分红对投资者回报的意义。尤其是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由于红利税征求的缘故,现金分红其实是一种负回报,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金额越多,个人投资者亏损越多。这也导致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时,不少投资者都会选择“逃权”的做法。
三是不能用现金分红来为市场的投机炒作行为背书。目前市场上一些蓝筹股的价格炒高了,希望上市公司用高分红来配合市场的炒作。这种做法本身上就是违背现金分红的初衷的。
在皮先生眼中,现金分红居然是对投资者的一种负回报,用一句老掉牙的网络语言说——我也是醉了。我们知道,个人投资者持股满一年,获得的现金分红就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而皮先生笔下的个人投资者是不知道这一点呢?还是说,他们持股从不超过一年?如果是前者,上市公司难道要因为他们的无知而少分红甚至不分红?而如果是后者,那他们究竟是投资者还是投机者?按董总的定义,投资者跟随企业的发展而受益,我们还知道,企业投资一个项目很有可能需要一年以上的建设期——也就是说,一年内见不到效益。那么,持股从不超过一年的人会有耐心跟随企业的发展么?如果不能,那么,格力电器不分红而投资新的项目对他们来说除了作为投机的“题材”还有别的意义么?
至于说上市公司用高分红来配合市场的炒作,如果个人投资者都认为分红是负回报,不少投资者在分红时纷纷“逃权”,那么,庄家和上市公司要有什么样的智商才会用高分红来忽悠这些“投资者”?
对投资者而不是对投机者负责的董明珠女士,因为格力电器不分红的分配预案而受到从投机者角度出发考虑问题的皮海州先生的体谅和支持,或许该反思一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