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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公安机关对腾讯、普天同庆公司展开刑事调查(2009-03-24 20:04:54)

 

追问王亭亭事件真相之七:

 

建议公安机关对腾讯、普天同庆公司展开刑事调查

 

萧瀚

 

1.      凯迪的一篇文章《"北外女孩"真相大白:腾讯网与普天同庆联手炒作》(http://club2.cat898.com/newbbs/dispbbs.asp?boardid=1&star=1&replyid=364144&id=2736243&skin=0&page=1),详细叙述了此次王亭亭事件的前因后果。

 

2.      从内容看,这文章不像是编造的——虽然是匿名的,但对于此类事件中的“深喉”,可以理解其处境。在见到这篇文章之前,我一直坚持,对弱者的否定,必须坚持最苛刻的证据原则,现在有了最新的证据材料,所以我有必要就此事继续深究:腾讯公司、普天同庆应当对这篇文章说指控的事实做出回应,无论是承认、解释还是反驳。

 

3.      在这样一起引发社会热议的公共事件中,在遇到新的证据材料的情形下,腾讯公司作为一个有着广泛影响力的网络媒体无权置身事外,相对于我们普通网民,它当然也是一个强势的存在,如果它选择沉默,作为普通网民的我以及无数曾经支持王亭亭的朋友们,同样有权在此新证据的基础上恶意推定腾讯公司,假定这篇文字所叙述的是真实的。

 

4.      如果此次王亭亭事件确如《"北外女孩"真相大白:腾讯网与普天同庆联手炒作》所述,那么腾讯公司和普天同庆公司,利用社会对现行教育的不满,欺骗善良的网民们,败坏公共议论,且最不可恕的是,设局诽谤陷害无辜的教师,已经涉嫌犯罪。

 

5.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上述文章所说如果是真实的,那么腾讯、普天同庆、王亭亭都已涉嫌诽谤罪,而且由于其不同寻常的影响力,应当按照第二款处理。

 

6.      社会事件的公共议论,涉及千千万万人的社会良知和基本的社会信任,因此,此事绝非小事,如果上述那篇文章说的是真的,对这样的事情就不能姑息养奸,否则将导致将来许多社会事件的议论失去基本公信力,从而使得关注公义的人们不敢参与公共议论,这对公共议论的纯洁性将是毁灭性的打击。

 

7.      鉴于此,无论腾讯公司和普天同庆公司是否就上述文章做出解释,鉴于目前越来越多的证据材料浮出水面,我认为公安机关有必要介入此事调查,同时应该随时向外界公布最新进展,如确有涉嫌诽谤事实,则应当按照法律程序将具体责任人员提交刑事司法程序进行审判,定罪量刑,以儆效尤。如果调查结果不是如上述文章所说,那也还腾讯、普天同庆公司、王亭亭一个公道,并且对于写作此文的作者进行调查,如果涉嫌诽谤罪,也应当提交刑事司法程序。

 

8.      在《"北外女孩"真相大白:腾讯网与普天同庆联手炒作》一文的指控得到最后确认之前,我暂停对王亭亭的支持——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就因此而站在校方一边。我并且再次重申,在上述此文出现之前,所有对王亭亭公开作出否定判断的都是缺乏理性的,应当坚持的是根据证据说话——如果对弱者不利的证据不够,就支持弱者。

 

9.      无论最后公安机关是否调查此案,将来遇到类似事情,如果参与讨论,我将继续坚持我在“追问王亭亭事件之四:真相与立场”一文中说过的做法,真相不明,就选择支持弱者的立场——这也是一种尽可能防止国家公权力不作为的应有立场。

 

2009年3月24日於追遠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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