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推卸责任财经 |
分类: 股市杂谈 |
基金为推卸责任而作秀不足取
张崎
前期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乙肝疫苗事件,本周又上演了一出好戏。深陷其中的基金公司年前发出动议,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罢免公司董事长,公司在法定日期的最后阶段召开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诸多媒体云集重庆,报道股东会情况,最后议案毫无悬念地被否决。
会上,基金公司投资总监“慷慨陈词”,认为“乙肝疫苗项目作为整个资本市场高度关注的项目,在二期临床研究B阶段揭盲关键时期,应当确保信息披露的完整与充分,应在专业研究机构完成所有各项统计分析,并形成统计分析报告和临床研究总结报告后,再进行交易。以便投资者做出综合理性判断。”这个观点倒是与笔者之前的文章判断一致,但后面的措辞就有些奇怪了。
基金方面认为,“公司自去年11月以来在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规范性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暴露出其公司治理状况让人担忧。公司董事长未认真履行勤勉尽职义务,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公司治理的规范性上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上市公司未采取任何措施,应对市场的广泛质疑和股价的异常波动,严重损害了所有股东的利益,也对整个证券市场造成了巨大的冲击。”
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股市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目前来看,公司确实有瑕疵,但股价的波动,是否与信息披露不够完整、准确有必然关系?究竟是谁重仓持有了这个股票?是谁把一个研究了10多年仍处于实验阶段的疫苗作为投资的依据?基金投资是否经过了深入调查研究?在获得了巨大的账面收益以后为何不卖出,而是继续持有?要求罢免公司董事长的同时,自己大量减持,同时又持有部分股权来参加股东会的意图何在?一位现场参会的股东就直斥媒体推波助澜,更认为基金为了推卸投资责任而作秀。
是谁撑大了这个泡沫呢,该基金公司以接近上限10%的比例重仓买入持有这个股票,是否助长了炒作的风气呢?历史上看,这家基金公司还重仓参与过银广夏等造假公司,给投资者造成严重损失。每次这样的事情曝光,都让笔者感到难受,账面几亿十几亿的损失,背后是无数家庭的血汗。他们托付基金公司理财,是一种信任,对基金公司而言,是一种责任。受人之托,收取管理费,是否尽到了职责呢?如果说大势下跌,系统性风险靠仓位调节来规避,像这种个股风险,靠什么来规避呢?应该靠自己的常识,而不是靠博弈。
事情发生到现在已经有2个多月了,目前监管层面对公司并没有进行稽查,说明至少在信息披露层面公司或有瑕疵但尚未违规,后续是否有新的变化笔者不得而知。从市场表现看,在基金大量卖出后又有新的投资者入场,股价从最低点起算已有约四成涨幅。这个故事或许还会延续,资本市场永远充斥着各种故事,也总是不乏作秀,投资者还是要擦亮眼睛。毕竟基金投资失误亏的是别人的钱,你投资不慎亏的是自己的钱。(本文发表于2012年2月12日《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