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小便生活在一个冬天可以下雪的城市里,27年了,没有改变过,偶尔会有时迁徙到南方逗留,但幸运的是这个城市足够长,那些雪可以等我回来再慢慢消融.
在同一个地方待了27年,很多时候仿佛对身边的一切都开始产生了厌倦,但让我奇怪的时候,我一直钟情于这个城市的冬天,对雪的期盼直到今天仍然如孩童时的执着.
小的时候,在下雪的日子里可以穿上肥厚的衣服,这让个头不高的我总有种莫名其妙的安全感.雪地的敦厚,摔个跟头不过象是摔进了冬天的怀抱,偶尔钻进脖子里的雪花,也会它当作一个凉丝丝的玩笑.
后来,从我知道自己有些色弱开始,我就开始怀疑自己眼中的世界,别人眼里对夏日斑斓的仰羡,我只能迟钝些的去接受.于是,冬天里的慢天皆白,成为我最心仪的颜色.
那个时候,我已经长高了个子,我已经不会摔跟头了,更多的时候,我要牵住那只手,让她不摔跟头.
现在,我已经慢慢习惯了孑然地行走,对身边的过往开始变得冷淡起来,直到刚刚,突然在车子舷窗上看到了一片薄薄的冰霜.
车子还没来得及发动,这刻难得的停留让我察觉到了冬天的脚步.
这个城市有一半的时间是属于冬天的,所以我曾经告诉自己要保有对冬天最忠诚的感情.
亲爱的,这个城市又要下雪了...
我不知道我的话是为谁而说,我只知道,伸手过去,触到的那片冰凉,不是你的脸颊,而是长在我心里的冰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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