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尽管作为北京市民,前晚已经对大火眼见为实了,但关于详细新闻,还是只能采用非常汉奸并偷听敌台的办法耳听为虚一下下吧——
“据美国《华尔街日报》[中文版] 2009年 02月 10日 18:41报道——
《中央电视台对火灾表示道歉》
中国中央电视台称,其一名员工组织的烟花燃放导致央视新址大楼的配楼发生大火。火灾导致1人死亡,财产损失可能高达数千万美元。
北京市消防部门说,这些烟花的破坏力很强,是周一晚间庆祝元宵节暨春节假期结束时非法燃放的。”
中央电视台周二发表声明说,该单位一名员工未经请示批准、擅自雇用人员在有44层高的电视文化中心大楼的工地上违规燃放烟花酿成的。与央视标志性大楼相邻的这个文化中心在火灾中受损严重。
中央电视台在声明中对给国家财产造成的严重损失表示道歉。由荷兰建筑师库哈斯(Rem Koolhaas)设计的这两座大楼均曾获得设计大奖,在去年8月的北京奥运会前给中国首都注入了新的形像。
周二在现场的一位消防部门官员说,投资达8亿美元的央视主楼似乎并未受损。
北京市官员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业主单位的人不听民警劝阻执意燃放威力强大的烟花。政府一位发言人说,大火系业主单位所致,原因是其违规在建筑工地上燃放烟花。
尚不清楚中央电视台目前面临怎样的保险责任。
[居然隔岸观火,他还笑……查查!哪个单位的?]
亚洲豪华酒店集团文华东方酒店集团原定入驻这座被烧毁的大楼,该大楼还计划容纳一个演播大厅
图中可见尚未竣工的央视新址配楼外壁与窗户均遭到大火破坏
在昨晚发生火灾的工地可以看到防火宣传标语和禁放烟花的横幅。
(注:以上图片及说明文字,均窃取于敌报《华尔街日报》[中文版])
看着图片上烧的废墟,忽然想起一点事情
……再清楚不过地记得:小学二年级;我放学回家,进了机关大院,就见旁边工地上,放着两个洋铁皮的水舀子;顺手拿起它们,就当戏剧里的铜锤舞着抡着玩儿,结果一不小心,把其中一个水舀子的把儿给弄掉了。之后,我被施工队长拉着送回家向母亲告了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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