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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的盲点和博客赢利的N种猜想(2006-11-15 13:03:59)

 

王正伦

 

 

有关博客盈利的探讨已经成为整个互联网行业关注的焦点,但就目前来看,无论是博客网的“博客金行”,还是和讯网的“广告联盟”,在笔者看来都是概念大于实际的一时噱头,且不说其对于参与博客的设限,这本身就与博客的草根特性相互排斥,而且由于非第三方身份,其各自注册博客用户的局限性,这也大大削弱了其作为一个广告平台的市场价值。

 

尽管如此,但博客必须赢利这一冲动却蛊惑着笔者不惮于袒露自己的浅薄,并不揣冒昧地对于博客的赢利模式做出以下猜想,权作抛砖引玉:

 

首先,是增值服务。以QQ秀、QQ表情、QQ宠物为代表的个人虚拟物品的收费模式,为探索博客的赢利模式开启了另一片天地。但由于QQ桌面终端的局限性,且目前QQ秀已开发的产品类别,决定了其消费者大多限于女性。其实,相对于QQ桌面终端而言,博客页面更具展示空间,而且随着博客用户的低龄化,“博客秀”更具想象空间,毕竟,与QQ作为即时通讯工具的主流功能不同,对于博客用户而言,“秀”的愿望和成分更为突出和强烈。

 

由于QQ桌面终端的局限性,QQ秀的产品开发也仅限于头像这一相对封闭的空间,但博客页面的丰富性使得“博客秀”为相关品牌的植入式营销创造了有效空间,比如服饰、钟表、、汽车、手机,乃至家居、办公等相关品牌都可以作为虚拟物有效植入博客秀场,从而实现与品牌的无缝式对接,而博主们也可以在虚拟空间里实现与偶像们同步的奢华体验,从而,巴黎、米兰、纽约三大时尚之都将不再遥远。

 

当然,网络游戏行业盛行的游戏装备这一概念和产品也可以有效移植到“博客秀”中,从而将消费群体从QQ秀的单纯以女性为主扩展到男性群体,从而实现与各类影视和动漫形象的衍生产品开发有效嫁接,如可以开发“星战系列”、“哈里波特系列”和“指环王系列”装备等,当然,这都要取得相关形象的授权开发。

 

其次,是广告销售。分众传媒的模式,也可以移植到博客空间,目前,包括新浪、搜狐、网易等门户网站的博客页面上除相应的音乐模块外,从未出现过视频窗口,而一旦在博客页面上增加视频模块和播放窗口,这无疑于在数以亿计的PC终端上安装上一个类似于分众传媒楼宇视频的东西——博客视频联播网,毕竟广告传播需要一个具体的固定的载体和网络,这也是分众传媒成功的一个基础,而且博客页面的视频窗口本身也可以与手机、相机、电视等数码和电子产品品牌相互嫁接,如可以将所有博客的视频窗口设计成Nokia手机或者ipod屏幕的造型,并将功能键有效嵌入,如此,一个网络媒体里的分众传媒将由此诞生。当然,这也将增加BSP的运营成本,因为速度和网民体验是关键,要求视频播放的速度和流畅性。

 

其实,目前博客广告推广不力的一个原因,还在于博客网和和讯网等博客广告的倡导者始终没有找到最有效的目标客户,笔者认为最适合于博客营销的还是娱乐产品,如图书、音像、电影、唱片等,试想如果在一夜之间,近6000多万的博客页面上同时出现《满城尽带黄金甲》的片花,如此策划和手笔相信张伟平都难出其右,而且一旦实现如此覆盖,相信必然有大量博主撰写文章,加入第二轮口碑传播的大军。其实,正如新浪博客包装和炒作出一个徐静蕾从而一时无两,博客营销也急需一个成功案例,这一点互联网从业者还有很多向传统媒体学习的地方,当年,央视以“统一润滑油”在伊拉克战争中的崛起做足事件营销的文章,从而也使得央视成为事件营销的一张王牌,互联网,尤其是博客营销也需要这类的大手笔证实其价值。

 

当然,就目前国内娱乐产品自身的赢利状况而言,期待这些产品直接投放大量广告是不现实的,但目前,企业与娱乐产品(主要是电影、游戏)联合推广已经成为潮流,如康佳与《无极》、东芝与《夜宴》的捆绑式营销等已经成为主流,大都是由赞助商为电影宣传投放电视和户外广告等,因此,博客营销主攻娱乐产品显然是具备可行性的,当然,博客与音乐彩铃的结合就更加便捷易行。

 

再次,是电子商务。博客与电子商务的结合将会是博客最值得期待的未来趋势,其实,每一个博客页面都可以看作是B2B或者B 2C的“店面”,而且博客页面一旦增加了视频窗口,其作为电子商务平台的价值将更为突出,当然,在博客页面内直接嵌入的页面语音呼叫等即时通讯功能也将是一个未来趋势(顺便提一下,这为王志东LAVA-LAVA的推广提供了一个契机,因为与QQMSN已经向门户扩展从而为其与其他BSP的合作制造的障碍,这必然为王志东创造了机会,当然,有关LAVA-LAVA的推广,笔者还有其他可操作想法,可供探讨,毕竟王志东雄心勃勃地要与马华腾叫板,至少目前还是一种奢望,LAVA_LAVA最重要的是增加注册用户,因此,推广是首要的和关键的)。

 

最后,以上博客赢利模式的探讨,将提供新的互联网创业机遇(有关此内容,可详细探讨,有感兴趣的,请留言),这就是第三方运营平台的孕育,由于和讯网和博客网自身角色的局限,这就需要博客营销的第三方平台,而这一平台不仅可以为诸多博客和BSP提供类似GOOGLE广告联盟等广告服务(GOOGLE广告联盟还仅限于文本式广告,尚未扩展到视频等形式)和“博客秀”等增值业务的开发和分销平台,而且其本身也将是一个独立的品牌分类信息(目前,58同城等分类信息网站的赢利模式也是一个问题)、电子商务支付和博客(TAG)搜索服务平台,其赢利模式除了与BSP、博主等分成外,也可以开拓目前搜索引擎惯用的关键词广告、竞价排名广告等销售模式。

与此同时,这也为博客实名制的推广创造了基础,而这一平台上的注册实名博客将是一个极具价值的有效数据库,从而为客户创造出数据库营销的最佳渠道。

 

    当然,博客赢利模式的探索,无疑离不开对于用户需求的了解和满足,但对于诸多BSP来说,还有很多需要努力的地方,仅就最简单的一项需求而言,比如将个人博客页面设为主页,直到最近,才有网易博客提供,而其他博客都尚不具备,而QQ迄今都没有注意到用户的一个简单需求,如点击回车键直接发送信息等,而且,QQ秀的最大应用绝不仅仅是头像,其桌面终端就是一个最好的载体,你能想象在上亿QQ用户的电脑桌面上都有一个ipod吗?

 

本文首发投资中国,网址:http://www.chinaventure.com.cn/tzzx2.aspx?id=22269

 

(备注:笔者将在以后的文章分析P2P在电子杂志和视频领域的应用和赢利模式,仅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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