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读取中…
  • 博客积分:读取中…
  • 博客访问:读取中…
  • 关注人气:读取中…
相关博文
加载中…
推荐博文
加载中…
谁看过这篇博文
加载中…
正文 字体大小:
3.6亿彩票的最大争议点不是公不公布获奖者(2009-10-12 11:12:39)
标签:杂谈 分类:新闻评论
 

  国庆长假结束以来最受公众关注并议论得沸沸扬扬的新闻,莫过于河南安阳市一彩民独中3.559亿元彩票的新闻。事情过了这么多天,关于此事是真是假的质疑一直未能消退。很多彩民以其亲身经历,认为中奖彩民的投注方式太过于神奇和离谱。如此离奇的中奖方式是否有作假嫌疑?面对质疑,河南省福彩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并表示此次开奖真实有效,但新闻发布会本身,又成为新的质疑点,媒体和公众对他们提供的所谓细节,并不认同,而且认为,不设记者提问的新闻发布会本来就是一个可疑的情节。
  面对公众对3.6亿元彩票巨奖的质疑,有关部门简单来一句“开奖真实有效,中间不可能作假”,无法满足人们的知情愿望,也无法体现公共部门对公众知情权的尊重。这个中国历史上最大宗的彩票,究竟是一个令人激动的人间奇迹?还是令人不齿的一个新的丑闻?隐藏中奖彩民的真实身份和信息,究竟是一种保护隐私的措施,还是一种掩饰罪恶的手段?公众对此事的质疑,是一种对真相的追溯,还是一种心理失衡的偏执?请听国内一些媒体对此发表的评论。
  
  
  广州日报的评论首先切入的,就是最敏感的问题:3.6亿彩票巨奖得主该不该公开?
  
  作者李龙说:彩票是种公益性事业,公众有知情的权利,管理者有释疑的义务。不消说彩票业不断爆出的黑幕和丑闻,如陕西宝马彩票舞弊案、深圳双色球被黑事件;即便是公之于众的大奖,也极少见过得主现真身,甘肃亿元大奖得主不知何人,广州9600万大奖得主也未见真人。这次3.6亿元巨奖得主会否现身,还是未知数。
  
  诚然,个人隐私权要保护。换个角度说,相信大部分人中了大奖后,可能都希望保密,不想自己因为中大奖而让生活不得安宁。但彩票作为慈善事业,其公益性又决定了公众对其有知情权。这种知情权包括了彩票操作的整个程序,大奖得主的个人信息自然也是其中一部分。而且,购买彩票者既然明知买彩是投身于公益,他在买彩时就应该意识到,中大奖后他的个人信息就不再是隐私,理应对公众公开。这就如同你参与了这个游戏,就应该接受这个游戏规则一样。
  
  在国外,比如在彩票业发达的美国,专门立有一部《记录公开法》,里面明确规定,中奖者必须公布姓名和所居住的城市等个人资料,公民则有权到政府部门查询相关资料。而这也是多数国家和地区通行的做法。特别是以政府信用为支撑,向社会公众发行的公彩,更有必要向社会公布其运作的整个过程,尤其是大奖的最终归属。反观我们,在保护中奖者隐私权和保障公众知情权之间,并未取得很好的平衡,以致公众对彩票大奖得主的真实身份存疑待解。而这显然也是彩票管理进入立法阶段必须解决的一个难题。
  
  
  重庆时报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认为:彩民隐私与公众监督应在博弈中平衡。那么,这平衡点在哪儿呢?
  
  作者杨涛说:彩民出于自身考虑,希望保守他的个人隐私;而公众为了公共利益,为了增强彩票发行的透明度和公平性,要求公布中奖者个人信息,以加强监管和监督,这就存在利益的博弈。有人认为,“购买彩票者既明知买彩票是投身于公益,中奖后他的个人信息就不再是隐私,理应公开。”我个人并不十分赞同这种做法,我认为这种博弈并非零和博弈,不一定要牺牲一方的利益来保障另一方利益,完全可以考虑平衡两者的利益冲突,找出平衡点。
  
  彩票发行公信力问题,说明我们最大的问题在于缺乏有效监管,我们需要一个外部监管机构。这个监管机构与彩票发行机构不可同根、同源而生,不能是老子与儿子的关系,而是在组织、利益上完全独立的中立监管组织。在公众对大奖质疑时,监管机构能独立、公正地进行调查。此外,还可以考虑成立民间的、半正式的监管组织。这个组织对于彩票发行等程序能经常性监管,可以独立调查,了解中奖彩民的个人信息,但对于其信息要保守秘密。如此,既能满足公众的监督要求,又能保守中奖者个人隐私,或可达到两者的利益平衡。
  
  
  东方早报则对质疑本身的价值,给予了肯定,他们认为:3.6亿元重彩遭质疑的价值不容小觑
  
  作者鲁宁说:河南省福彩中心显然意识到公众普遍质疑的“危险性”,即刻在第一时间自辩清白,声称此次双色球巨奖产生“不存任何疑点”,其“真实性不容置疑 ”。然而,言之凿凿非但未能证得清白,相反进一步加深了舆论的质疑。
  
  我国从1987年发行福利彩票,1994年发行体育彩票,时至今日,除政府之外,有哪个机构和民众知晓国家这些年累计发行了多少彩票?其中上缴国库的公益金总额又有多少?巨量公益金收入具体实施了哪些公益项目或“转移支付”?而总量同样惊人的3%的管理费又是如何花掉的?鉴于“彩票弊案”之烈,国家在2000年将“彩票法”纳入立法规划,可10年将过,令广大彩民望眼欲穿的“彩票法”连“只闻楼梯响”都仍属奢望。何也?众多部门利益从中作梗矣 ——政府在“彩票行业”既做裁判又做运动员矣。如是,撇开彩票发行之博彩成色,作为推进社会公益的一个筹资渠道,它早已嬗变为由行政垄断产生“巨额既得暴利”的腐败重灾区……
  
  
  
  
  结语:其实,公众有怀疑情绪并不是坏事,很多情况下这种怀疑情绪其实是对社会生活透明度的一种呼唤。事实证明,一些事件正是在公众怀疑情绪的推动下撕开黑幕的。最典型的如“宝马彩票案”、“周老虎”案、武汉经适房摇号事件,还有刚刚宣判的周久耕至尊香烟案等等,都是在公众舆论的追问质疑声中真相大白的。看来,公众的怀疑情绪并不都是盲目的,它可以成为一种健康的力量。巨奖得主的隐私要保护,但公众的知情权也得满足;尤其是在网友们的质疑已非常专业的情况下,这种怀疑情绪就更该正视。并不是说河南的彩票巨奖一定有问题,而是说面对人们的普遍质疑,有关方面有必要研究在现有的法律制度环境下,究竟应该怎样消除公众的疑虑
加载中,请稍候......
  • 评论加载中,请稍候...

验证码: 请点击后输入验证码 收听验证码

发评论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不良信息反馈 电话:95105670 提示音后按2键(按当地市话标准计费)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