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了。无所谓轻,无所谓重,不带任何抒情的成分。仅仅是一本书的名字。作者是让—阿什诺兹,法国人,和罗伯—格里耶是一伙的,专门经营所谓的新小说。之于他们,小说的故事情节退居其次,技法成为小说的本体:要看清世界的真相,不在于看到了什么,而在于怎么看——你怎么看,你就怎么表达,你就怎么写。之于他们,所谓写作,面对的就是词语、句子,就是通过一次次地与之搏斗而让其获得安置。一个词语获得安置的同时,也就是这些作者们返乡回家的时刻。词语直接就是本体性的生存,你触抚它,就是在触抚生活:它的干涩,它的滋润,它的伤口,它的痊愈,无不就在你的指尖。你将之剥开,几乎带着狂喜,愈来愈接近那神秘的内核:空无一物。
不要以为这里的一切,都是真的。因为行使界定权利的《》,它不在场。它被故意用看不见的橡皮,擦得杳无痕迹。
这本书目前的译本就湖南文艺午夜文丛中的一个版本,且未再版,因此现在要以最初的价格购进一本品相完好的,已近乎不可能。淘宝上搜索了好一阵子,在一名为“我的书呢”的店铺上发现了我走了,且比他处价格低一半以上,只售二十五。喜出望外之余,满怀希望企图同一地方找到高大的金发女郎、望远镜等其他午夜丛书。没想到窜进那家店铺,竟空荡荡的,琳琅满目的书架上,横竖就放了一本书,我走了。再没有别的。我走了,唯一的一本。孤零零的,价格合适得让人失望无比。
或许开店做生意并非老板初衷。他只是刚好手头有多余的吧。多余这个词也许并不恰当。它几乎含有诋毁藏书老板的嫌疑。这些书对他来说,每一本都不是多余的,而是必须的。以这种方式来理解这位收藏我走了的老板,更为合乎藏书的情理。无论如何,既然发现了我走了,自然对高大的金发女郎以及望远镜等未收之书还是有所期待的。我小心翼翼地探询:
我走了之外,还有其他的么?
到第二天半夜的时候才见回复:还有福柯·褶子,植物园。
等我见到消息时,他又走了。关于我走了是否成交,他的答复既没非“是”,也非“否”。不过我从“还有”这个词当中,在“是”这边给出80%的概率。至少他不反对我和他之间的我走了的交易。我在他未曾明确首肯的情况下,不加商量就下了一单,直接把款就打过去了。简直带有强行索买的嫌疑。同时我留下另一行消息:
福柯·褶子,价格怎么样?植物园我已经有了。
第二天的第二天,同样是午夜,他又现身了。直接就是一句:60。
这次可以直接对话了。我惊诧于福柯·褶子和我走了之间如此之大的差距。
怎么相差这么多呢?
我走了,你知道我有多少本吗?
我掰着手指,盘算了一下,毫无头绪,斗胆地给了一个数字:10。
同一本书我买进过10本或10本以上,只有两本。一本是前些年出的小册子,出版社在合同中规定得自行购买100本。我买进,只是履行合同中的义务罢了。当然,这些小册子,这送一本那送一本,几年下来手头竟也所剩无几。这我倒不在乎。如果想要的话,随便一搜索就可找到足以令我羞愧的折扣商品。它大概和一堆白纸没什么差别。唯一不同的,是我没给那些白纸留出足够的空白。我真正买进过不下10本的,只有沉重的肉身。刘小枫的,让我近乎疯狂,见一个版本买一个版本。最初呢,则是碰上一个合得上只言片语的朋友,不管对方是否愿意,就强烈推荐,沉重的肉身。不管对方愿不愿意,就送给对方一本沉重的肉身。前前后后,我也不知道自己送出过多少本。目前我手头就有三个版本呢。因此,从0开始,以0结束,当n = 4时的Σn之于我,就是一个神秘的足以荣耀的数字:如果用那些数字堆积,就会构成一个稳固的等边三角形;进一步,如果将之平放,它就是一个男人,原始而朴素;如果将之安置在辽远的沙漠上,它就是空旷的金字塔,它的顶端是肉眼所无法看见的0,头顶虚无和苍穹,它迎面就是斜阳中的神话,狮身人面的斯芬克司像,一颗伟大悲剧的种子;如果将之倒立,它就是一个女人,胸脯肥硕,丰饶无比。而如果将正反两个等边三角形叠合,它就是一次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完美阅读——这就是为什么这个象征永恒和谐的符号,是一切和谐的原型。这也就是为什么十全十美这个词,意味着尘世的至善。
但这一切和神圣相关的揣测,只是一场别有用心的迂回。这和写小说是一回事。这和谈恋爱也是一回事。事实只是,等同于人类,我刚好有十个手指。洪七公或者毛主席给答案的话,一定会是尊贵无比的9。至于那些不那么虔诚的传教士,则可能会在6和9之间,犹豫不决。他们最后很可能会把这两个颠来倒去能够映照出自身的美妙数字加在一起。15是一面镜子。我的阳光100俱乐部会员卡的最后三位数字就是:555。懂得加减乘除的,无须费什么心机,轻易就能算出,三个五相乘刚好等于半个二百五。我们的祖先在玩味15这个数字上也颇下工夫,搞了个九宫格的游戏,念念有口诀:先须掌上排九宫,纵横十五在其中。奇门遁甲,天地神人,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为肩,六八为足,五居中宫。譬如后天九宫八卦就是这样排列的:
巽四宫
震三宫
艮八宫
后天九宫地支则将12种动物,现实的或者想象的,血统纯正的或者杂交的,风马牛不相及,一并安插进了这个智慧的迷宫:
巽辰巳 离午 坤未申
震卯
艮寅丑 坎子 乾戍亥
当然,他们不用阿拉伯数字,而是规规矩矩地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第二十五条第九款规定的成文日期必须使用汉字来处理123456789的。和现在不同的时,他们没做任何简化处理。很奇怪这个神奇的迷宫当中,0竟然是缺席者。这情有可原。四大发明中0并不在其中。0不是我们的骄傲。
我以前找我走了,一直找不着。后来偶然在一个书店里发现我走了,且存货不少。我一生气,一口气把店里面剩的70本全要了。嘿嘿,现在恐怕只有我这里有我走了。
其他地方也不是没有。很明显,70是个绝对的优势,别的地方价格都上了60呢。不过70,这数字的确足以让人啧舌。一个人对一本书的喜欢,竟可以到索性将这个版本统统收归架上的慷慨。很明显,他根本不是开店的书商,而只是一个喜欢我走了的读者。喜欢到了痴迷,喜欢到了要将阿什诺兹的文字都以书的形式占为己有。
但为什么现在他又愿将那曾经的占有之物慷慨转让呢?或许他只是发现,所谓文字中的东西,以书的形式占有只是徒劳。有多少书面临着买回来就充陈于书架上而从来未曾被阅读的可悲命运呀!大概一个买书的人,犹如皇帝选秀,一些进宫之后成了妃嫔,能得以君王的临幸,一些只是宫女,偶尔能与皇帝打个照面,而其中有些则虽然进了宫,但随即便清白无辜地被永久地打入了冷宫——她们属于皇帝,皇帝之外,谁也不能碰。只是对面这位我的书呢,作为一个阅读者,或许他终于发现买书者和皇帝之间的差别:物可占有,但精神无法占有。以为占有一本书就占有了精神,那只是徒劳而虚幻的谵妄。精神的归属,似乎总在和物权法处处作对。那种看不见的,天性上更愿意和他人一起分享,而不是独自占有。我的书呢或许正是一怒而豪购70本我走了之后领悟了占有的虚妄。他将我走了陈列出来,与那些喜欢的,一起分享。分享让阿什么诺兹的奇妙文字,分享一本书所可能带来的愉悦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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