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重视笔杆子(2009-07-08 09:03:39)

公安重视笔杆子
一篇新闻稿件最高可奖励2万元!日前,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公安分局出台的《宣传工作奖励办法》,充分调动了全局公安民警特别是“笔杆子”的积极性,掀起了对外宣传武陵源公安分局各项工作成绩的高潮。
为进一步加强武陵源公安宣传工作,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积极引导公众舆论,弘扬社会正气,对内凝聚警心、鼓舞士气。对外树立武陵源公安和民警良好形象,及时宣传武陵源公安工作先进典型、成功经验,武陵源区公安分局面向全局公安民警及局属单位通讯员制定了新闻宣传奖励办法。办法规定,凡在《人民日报》上刊登的头版头条稿件每篇奖励2万元,其它版面每篇奖励1万元;凡在《湖南日报》等省级媒体刊登的新闻稿件,根据版面区别分别给予每篇500-5000元的奖励;凡在《张家界日报》等市级媒体刊登的新闻稿件,根据版面不同分别给予0.6元/字-1元/字的奖励。此外,奖励办法还对广播电视类、网络类、内部信息通讯稿件进行了明确,其中在新华网、人民网、红网、张家界公众信息网发表的网络新闻稿件,根据反响效果分别给予100-2000元/篇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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