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我进入我的导师门下的时候,曾经有同门的弟子给导师送了幅字画。按说这是很“精神”层面的礼物了,谁料导师还是一脸严肃地说,下不为例。师生之间还是应该保持一种无形的关系。后来,没人再去破这个例。现在,斗转星移,导师已经作古,我也过了当年入师门时导师的年纪,门下弟子成群。仔细想想,自己跟学生们的关系,一直来都还是很纯很精神的。这次在感动之余,我也想对弟子们说,下不为例。让我们成为精神上的朋友。
刚刚看了一位网友写的关于“自律”的博文,让人耳目一新。原以为天下的自律都是一个味儿,没想到让这位网友一分析,自律竟有了不同的味道。有的人按照别人的标准虐待自己,管这叫做“自律”。有的人按照没有一点个性的标准要求自己,管这叫做“自律”。有的人按自己的理想要求自己,自作多情地以为自己在“自律”,却不被别人认可是“自律”。
一样的为师之道,在不同的解释下有不同的演绎。当老师的,据说不仅要教学生知识和学问,还要教学生如何“做人”。可惜啊,怎么才叫“做人”,大家的理解却是五花八门。社会上说的“会做人”,实际上说的是会做一个识时务的乖巧的人,一个善于经营自己的人。一些激进者理解的“做人”,则是做一个特立独行桀骜不驯的、有个性不从众的人。这两种“做人”,方向全是反的。学生们也各自有自己的理想。有的人就希望做乖巧的人。有的人希望做有个性的人。一个导师,可以用自己对“做人”的理解和实际“做人”的经验去影响学生,却无权剥夺学生对“做人”的理解的自主选择权。我认为,告诉学生如何做人,不仅不是导师的义务,也不应该是学生对导师的期望。庸俗的“做人”模式会毁了本来有资本特立独行地取得成功的学生,特立独行的“做人”模式也可能会毁了一个不适合特立独行地“做人”的学生使之陷于人际困境。导师在这里只是一个很辅助的环节,只要不是去做坏人,也许如何做人的问题应该淡化处理为好。只要导师自己活得精彩,活得潇洒,就是对学生的最大感召。用何种模式去“做人”,还是学生们自己来探索更有意义和价值。从这种探索得来的结论,更加终生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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