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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回族人家》:信仰文学需要负重的举意

(2009-12-02 17: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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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人家

元康

回族文学

信仰文学

杂谈

分类: 评论

信仰文学需要负重的举意

——评元康长篇小说《回族人家》

 

石彦伟

 

用文学理论的视角审度,“信仰文学”这一概念的提取,显然还存在诸多没能解决的问题。对回族文学创作与研究而言,以族为纲的世袭思维,严重挤压着穆斯林文明性征的蓬勃空间,公开文学刊物与出版机构对信仰信号的决绝规避与钳制,使得当今除张承志之外一切活跃在主流文坛或正在接近主流文坛的回族作家、评论家,在对信仰话语权的固守与争夺中谨小慎微。少数尚有良知的作家,仍在依靠族群文化外壳的保护,努力地表达回族,以及被过滤以后的浅层伊斯兰文化形态,代表人物如石舒清、李进祥等;更多的明哲保身者,则在为狭隘族群概念的固化摇旗呐喊,将回族文学置放在一个纯粹以身份证为标识的单薄土层中,弃信仰性这一最为切要而饱满的文化养分而不顾,任其枯干、杂乱地生长。我以为,这是当下回族文学面临的最大障蔽——形象地描述就是,瓶子里盛满了回族性与非回族性气泡,彼此在交碰中发生着化学变化,逾发显得臃肿膨胀,而信仰能力的委顿,使得瓶颈之下的它们缺乏集结与突破的原生冲力,因此难以完成具有推动性意义的伟大质变。

历史提示我们,在文学表达遭遇膜闭与遏止的时代,智识阶级通常丑陋地缄语,真正有定力、有战斗力、有道义精神和血性气质的发言家,往往在民间。

迄今为止,在我的阅读视野中,以“穆斯林文人”自称的元康先生以及他的心血之作《回族人家》,就是以回族民间的微弱姿态释放了最多的文学动能,事实上潜藏的辐射效果已经超过主流文坛许多作家作品的最具领军意义的代表。职业评论家对此似乎鲜有兴致,而越来越多的回族民众,喜欢在争抢式的传阅后、在礼拜归来的途中、在网络下载的屏幕前,讨论它,推荐它,甚至保护它。这个现象不能不触发我的深思。它让我想起了《心灵史》在西海固民众中享受的那种厚待——诚然,两部作品在价值含量等方面尚存在巨大差距,甚至可说是天壤之别,但其共有的在民间接受领域获得的普遍好感与热度,相对回族文学作品的总体社会反响,无疑是默契的,是具有代表性的。最极端的反例,莫过于同为都市回族题材的《穆斯林的葬礼》,洋洋一部茅盾文学奖名著,横销二十余年,销量逾百万,而其所获赞誉多来自主流文坛及回族外部,底层的回族穆斯林民众对此并无明显好感,相反争议四起,抨击之声连年不绝。二〇〇七年的北京,霍达为她的“孩子”举办了二十岁生日庆典,并重新启用了一批已故汉族名家二十年前的评论包装造势,而作为文本最核心的描述对象——普通穆斯林读者,倒对此置若罔闻,形同无关;戏剧性的场面是,同样的时令和地点,以李佩伦先生为代表的众多回族学者、民间活动家,几乎怀着一种本能的冲动,自发地为他们的《回族人家》举办了发行一周年庆祝会,交换了该书在回汉读者中一年来受到的广泛好评与热情呼声,尽管会场仍旧简陋,民众却欣慰自足,拍手称快。当面锣,对面鼓,得道而多助,失道而寡助,胜负自现。

无意将两部作品硬性作比,但由其在民间引发的对立现象,显然有必要进行反省。普遍的感受是,《穆斯林的葬礼》之所以不得民心,是因其虽处处标榜“穆斯林”,却恰恰漠视了高贵正义的信仰精神,偷换概念,将磨平钝化的信仰杂糅在精心编织的俗滥故事中,成为言情内核的绊脚石和殉葬物,简言之,就是信仰搭台,爱情唱戏,手法高明,然心术不端;与之迥然有别,《回族人家》虽低调地定位在普通的族群平台之上,却透过民族的面纱,触碰信仰的真魂,字里行间尽显作者对回回民族的情怀之重、忧思之深、信仰之坚,背后沉潜的负重举意,使作品具备了文学意义之外的一种硬度和厚度,称其为信仰文学难得可贵的一部力作,是不为过的。

至此,一个相对清明的观点已经浮现出来:负重的举意,是考量信仰文学的肌腱所在。回族作家是否背负精神重担,是否怀有文化复兴的自省意识,是否有批判的胆识与气力,直接决定作品的内在向度,决定着它与民众心灵之间契合的可能性与精密程度。元康先生在访谈中说,他在每个主麻都要去清真寺作“杜阿宜”,为这书,祈求真主赐予智慧和力量,不要因心脏病突发而终止写作。这使我不自觉地联想到,霍达在《穆斯林的葬礼·后记》中同样表示了类似的“宗教般的虔诚”,常常痛哭,常常担心发病。然而,悲剧性的判断是,她的举意不在成书,却在成名,在套用穆斯林风俗完成了巧妙的移植和伪装之后,她就只管在家中坐收渔利,在政协会场扬名呈威,二十余年来再未为母族说一句话,写一个字。道不同,不相为谋;举意不端,就不要拿信仰说事,就不要借信仰之名给自己树贞洁牌坊!

谈及文本意义上的《回族人家》,我认为有这样三处明显的亮点:

一则,烈性而冷静的批判气质。《回族人家》绝不是一部歌功颂德、趋优避劣的俗小说。它绝不为任何一个回族人物戴高帽,而是努力挖掘人物性格的多元矛盾,用批判的眼光拷问人性,拷问民族性。姑且不谈负指向鲜明的族内败类米绍隶、米佩京、麻石林、麻小槐和汉族恶棍庞鸿飞、兰海心,就说这个四代回回家族中的寻常人物,也都各有各的缺陷、劣根所在。老祖哈惠兰的自私与偏袒,在一定程度上带有旧社会的封建陈腐味道和小农意识的缩影;二弟米绍珩的延宕与懦弱,显示出知识分子典型的先天不足;佩南对老佰米绍隶的奉承与追捧,以及对亲兄长佩东的下意识的坑害,流露出市井游民的痞气与流气,也有道德的脆弱性和不稳定性;佩雯的放荡与信仰异化,则是西方纵欲文化的腐蚀结果;即便是读者公认的大好人、主人公米绍元,作者在塑造其博爱、公义、温厚的穆斯林形象的同时,依然没有吝惜对其固执、略显急躁的性格的描写;又即便是人见人爱的小学开,也在入队的诱惑面前,要求放弃读经传统,展现出青少年在多元文化语境下所受的冲击和儿童天然的易变性格……如此之多的阴暗面,如此之强的批判性能,在经典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中,委实也是不多见的。而有趣的现象是,对与族教相关的批评一向敏感、挑剔、甚至从不轻易接受的回族读者,在面对这本书的众多骨刺时,表现出难以想象的宽容和拥护。这是值得研究的一个社会心理学、民族心理学问题。事实上,任何一个民族都有难以割除的旧弊,历史上的回族并不缺乏自我批判的传统,而现实社会表现出来的对批评与议论的鲜明抵触心态,大抵源于对曲解与迫害的恐惧和警惕。批判性的反思是文化自觉的先行者,回民族需要的是建立在公正、冷静、客观前提下的有理有节的批判。只有这样的批判,才不会引发公愤,才能得民心意,动民魂魄,励民自修。也只有这样批判,才是作者大爱的真正外化和举意的深刻外延。因此,毫无置疑的判断是,元康烈性而冷静的批判尝试不但是成功的,而且是极具推普意义的,这是小说最为显著的开拓性表现。

二则,淳朴而悲悯的民间立场。当下的长篇小说创作,往往盲目追求历史骨架的建构,崇尚史诗品格,似乎唯此才成其厚重,成其宏大,成其有力。纯粹地着眼于寻常百姓人家,写日常琐事,市井众生,倒成了一个更具挑战意义的难题,难就难在如何在平凡之中挖掘人性的不平凡之处。《回族人家》是一部旗帜鲜明的“为人民”的作品,作者的民间身份,使他的创作逾越了诸多政治意义的、名利意义的、流通意义的樊篱,一切以生活为本源,从民生出发,坚守淳朴而悲悯的民间立场,笔下每一个人物都鲜活逼真,如临身前。作者不怕写小事,沉稳地、甚至略带絮烦地描述繁琐的生活断面,奇异地将那么多的回族人家的细碎日子,贯通其中,并不刻意制造戏剧冲突,一切情节发展都顺乎情理,流畅自然。在小说的五分之一处,第一个集体亮相的大事件——给老人做周年,才井然出场,此前对每个人物都在用平行蒙太奇的手法进行片段化的预热,不焦不躁,火候恰到好处。尽管中间部分显得沉闷和拖沓,但收尾处,拆迁前房产分配的家庭会议、哈惠兰老人的归真以及众乡老护寺的几个场面描写,都很见功力。尤其应该称是的是作者驾驭人物语言的功夫,以丁宝香、冯书芬等几位妇女和米绍隶、佩京等反面人物最为见长,同时擅长集体场面和冲突场面的语言调度,方寸不乱而神采俱现。

三则,新鲜而真挚的都市生态。一直以来,乡土文学几乎成为回族文学的代名词,都市回族作家不会写回族,乡村背景的作家一写回族,便是牛圈羊圈泥墙土炕洋芋枯井屠宰小吃,包括近年为回族文学在主流文坛的勃兴做出贡献的李进祥、马金莲等宁夏作家,亦有此趋势,实际上对回族文化形象的健康构建,未必是好事。全国九百万回族人,城镇人口占据三分之一,城市生活亦是回族生活的重要机体,无疑,以京城胡同拆迁为主线的《回族人家》,为回族文学题材的都市化、东部化、现代化延展,树立了罕见的范本。作者笔下的一个家族,实际上已经囊括了所有城市回族群落的生态现状,传统而持久的信仰操守者有之,迷惘大半生而暮年回归者有之,甘于堕落、不惜触碰道德底线者有之,信仰意识淡漠而游离于母体之外者有之,热情、正直、博学的现代知识青年有之,等等,可以说众生百态,尽在其中,而一切人物与情节发展都紧扣信仰主线,空穴来风,善恶皆可据信仰溯源,因而活而不乱。小说的结尾,不仅是对一个回族人家命运沉浮的中止和收束,更是对整个都市回族的情感寄寓。通过米绍珩的信仰复苏,米绍元担任寺管会主任后社会角色的转变,兰海心等罪犯的相继落网,以及米绍隶、米佩南的悔恨的泪水,作者实际上是在更多层面上赋予都市回族一个文化自新的期待。在传统社区迁变的时代浪潮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蜕变与成长,以米绍元的朝觐登机为落笔点,更是意味深长。朝觐是一次全新的灵魂洗礼,待老人归来,旧胡同也将迎来全面的革新与洗礼,城市如此,人如此,民族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无须避讳的是,如若更多地从文学审美角度考量,小说的不足亦是明显的。作者在后记中写道:“原料,绝对地好,百分之百的好料。没做好,缘于‘做’者的手潮。”这当然是自谦的话了,纵有缺陷,也是不至于“没做好”的。我想突出的问题,自然不在思想,而在表达,文学的表达。前文肯定了小说在人物语言上的优势,但在整体叙述语言上,存在明显的劣势,概括性的交代过多,细腻入味的描述较少;真实有余,美感不足;叙事方式还缺乏别致。人物设置有些多而散,个别人物性格区分度不明显,可考虑删除或合并,如粱妈妈及其女儿可直接删掉,米佩蓉也可考虑删除,或将其事迹并入其他儿媳;哈家娘家人还可强化,丁家娘家则需弱化甚至彻底忽略;麻石林的后期表现过弱,读者有期待;黑恶势力及第三者的确应该精简;几位乡老和好友过于雷同,应合并同类项;大学生对米绍珩的影响还应加大笔墨;学卉过于完美,宜加重其迷茫感的塑造,方显真实感人。

当然,说回到信仰文学写作,技巧的娴熟是读者应该持有的期待,但当一部对读者产生思想震动和情感波动的作品已经出现之后,仍然抱守着纯文学的条条框框,对其百般苛求,实在是不尽人情的。我与元康先生有过一面之缘,深知其为成此书,几乎历尽劫磨,耗尽心力,作为一位年逾花甲的民间写作者,他已凭借负重的举意,为回族文学、信仰文学的振起做到了自己的极致。当下读者更应怀有的期冀,不是对一部《回族人家》的赞誉或批评,而是更多部《回族人家》的出世和成熟。相信这亦是作者首先作为一个信仰者的举意和期冀所在。

(原载《关注》《高原》《河南穆斯林》200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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