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哥哥曹鸿是葛洲坝集团公司第六公司在四川奉节梅溪河渡口坝项目部的职工。今年六月二日在工地由高处跌落致死。在交涉工伤赔偿时,公司要求我们放弃本应属于我们的商业保险赔偿金。否则就不认定我哥哥的死是工伤。
六月四日,我和大嫂、二哥及几个亲戚赶到四川奉节,在殡仪馆见到了早已冰冷的大哥的尸体。大哥的头是肿着的,左边脸颊上有些许擦伤,耳朵上还有些血渍。看到大哥没有生气地躺在冰冷的冷藏柜里,我的眼泪就再也控制不住了。大嫂紧紧抓住大哥的衣服悲痛欲绝:“你快起来啊,你答应过和我一起把女儿培养长大啊…………你说过些时会回来照顾我动手术的啊…………你不负责任啊…………”
当晚项目部的邓主任向我们讲述了事发原因,说是我大哥因为喝酒而出事。在场的其他同事却表现出了不以为然。然后偷偷地说:“你们自己到工地去了解,别听领导的一面之辞……”
六月五日。我和二哥、大嫂赶往大哥出事地点去了解事发原因。从奉节县到工地只有90公里,却是崎岖难走的山路,再加上修路,就使得去工地的路更加难走。区区90公里,我们的车却走了近四个小时。从最近的乡开车到工地后方生活区要近30分钟。从后方生活区开车到前方生活区要20多分钟。车子一路颠簸,颠得我浑身酸痛。想到大哥在这么艰苦的地方工作,不禁心痛得又流下泪来。
到了工地,看到了我大哥出事的地点。据说大哥是从一处10米多的阶梯状的山体跌落到下方的马道,被发现时已经口、鼻、耳流血,人已经不能说话了。出事点的上方是两间砖瓦房,据说是施工队临时租住的。连接马道和砖瓦房的是一条非常简易的梯子。50厘米左右宽的木板上钉着四、五厘米宽的木条。梯子的栏杆很不牢固,最上方的唯一一条横杆距离地面不到70厘米,横杆很细,手一扶还直晃悠。天啊,这不是明显的安全隐患吗,怎么出了事还不加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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