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餐饮服务许可证》需计生证是搞“株连式管理”
(2012-12-19 17:3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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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餐饮服务许可证》需计生证是搞“株连式管理”
杨涛
办《餐饮服务许可证》需要计生证明?近日,中山大学校内一餐厅在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时,被要求出示其法人代表中大校长的计划生育证明。而卫生部颁布的《餐饮服务卫生管理办法》则未要求办理该证时须提供负责人的计生证明。对此,番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为配合番禺区当地计生局工作的需要”。(《南方都市报》12月18日)
何况,番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与法律严重违背。因为,国家卫生部颁布的《餐饮服务卫生管理办法》并未要求办理该证时须提供负责人的计生证明。更重要的是,《行政许可法》规定,除了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外,其他任何政府机关都无权设立行政许可。既然并无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要求办《餐饮服务许可证》时须提供计生证明,而作为一个最基层政府的执法---番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本就没有权力在法外设定行政许可,对公民提供额外的要求。
这种法外设定行政许可的做法,与当前行政审批机制改革的潮流背道而驰。今年8月,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314项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并决定“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一律不设前置审批。”广东省也率先进行了行政审批体制改革,今年7月中旬,第一批179个审批项目被取消。而番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却要在法外增加审批条件,不是逆潮流而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