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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晓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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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艺术,也要商业

(2013-06-20 09:02:16)
标签:

也要

成败

艺术

思想

叫好声

分类: 深圳商报

音乐真人秀作为一种娱乐节目,其所提供的娱乐性很关键。但倘若在这一点做得不足,势必要想其他的策略。但娱乐真人秀的节目扎堆,无非是为了更好地吸引观众,有观众的节目在广告收益上就丰厚得多,而这是娱乐真人秀节目增多的原因所在。

从已经落幕的《我是歌手》,正在热播的《中国最强音》、《我为歌狂》、《中国梦之声》、《一声所爱·大地飞歌》,凡此等等,似乎要将娱乐进行到底,但就娱乐精神(有尺度的娱人与自娱)而言,却是相当缺乏的,也许这跟我们的娱乐习惯相关,当我们的生活被正儿八经所包围,就需要不同的娱乐方式解放。不过,娱乐方式这些年的变化虽有进步,到底是不太大的改变,从早期的娱乐节目,到今天的音乐真人秀,不外乎是模仿,使不同的娱乐节目本土化,这一个过程说好玩,似乎也是那么一回事,但终究缺乏娱乐精神,以至于找不到娱乐本质。

为什么音乐真人秀要引入导师机制、评委等“坐镇嘉宾”?这期间当然是有商业的考虑,但更多的是对娱乐节目本身的认知不够精确有关,即便是模仿,也大多是只学到了皮毛而已,至于更深层次的娱乐方式的探讨,缺少更多生动的案例。坦白地说,娱乐的泛化已深入人心,一档娱乐节目如何才能够吸引观众,似乎很少有节目从传播、技术等角度加以探讨,或者说,大家都是在做一档子简单的娱乐节目,如何多快好省地把节目做起来,收益最优化才是一个节目是否成功的关键。这一种思想才是让娱乐真人秀扎堆的原因所在。

尼尔·波兹曼所谈到的娱乐至死,对当下的娱乐真人秀也有重要的启示。他说,电视的一般表达方式是娱乐。一切公众话语都日渐以娱乐的方式出现,并成为一种文化精神。一切文化内容都心甘情愿地成为娱乐的附庸,而且毫无怨言,甚至无声无息,“其结果是我们成了一个娱乐至死的物种”。从这里来旁观时下的娱乐真人秀,何尝不是这样一种状态。

娱乐是一种生活方式,但不是可以随意拿来消费的物件。音乐真人秀虽看似很红火,从节目的相似度上看,对挖掘音乐所起到的作用并不是很大。这当然不是衡量音乐真人秀好坏的重要标志,相反的是,在节目中,会因节目所带来的互动与参与度来迎合观众的口味,以此来赢得市场才是节目所要达到的目的。虽然这样的节目,每年看似花样都是翻新,却没有可持续的娱乐精神支撑,以至于做了一两年就烟消云散了。

这当然是一种悲剧。而与之对应的“CCTV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则走的是另一条路,但要说其有多成功,却也未必。作为一档电视节目,其所追求的事实只是彰显了“正能量”而已,对于娱乐方式的改变,并没有发挥相应的优势。反观时下的各类音乐真人秀的层出不穷,虽然节目是参差不齐,但到底让我们获得了更多的娱乐可能,而这是“青歌赛”无法比拟的。

要商业,还是要娱乐,这是一个问题。音乐真人秀依赖大牌导师无可厚非,但仅仅是这个,很显然并不能决定一个节目的成败。不过,一档真正的音乐真人秀应该是追寻音乐的多元上,也在谋求更丰富的娱乐方式,而照目前的真人秀节目看,是需要更多的创意加入进来才成。不过,韩庚退出《跳水真人秀》、韩磊退出《我为歌狂》,是否说明了这种真人秀的节目发生了改变,还需要更多的观察。这让我想起了这些音乐真人秀刚推出时,不乏叫好声,现在回过头来看,似乎是一种反讽。我当然无意说,这真人秀节目的优劣怎样,并不是我所关注的重点,只是想从更多的启示中探讨它们发展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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