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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快”而不是“过热”的结论迎来楼市的春天(2007-07-27 10:00:31)
    日前,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当前的经济形势。
    其主要内容是对思想进行拨乱反正,对后阶段工作指明方向:中央高层肯定前期经济宏观调控的正确性,在此前提下提出今后的首要问题是防“经济偏快向过热发展”。会议强调,各地区各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判断上来,切实把工作重点与主要精力放在加快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上来。
    有趣的是,中央预防经济过热的四项举措,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巩固和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力争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经济发展成果要在民生上体现。与房地产密切相关的提法仅隐含于价格总水平上涨过快、坚持标本兼治远近结合并用改革的办法推进深层次矛盾的解决。在中央的考虑中,涉及民生的主要问题当前是灾害,继往开来是科技、教育、医疗、卫生。
 
    分析这么两句话:一是肯定前期调控的成绩基础上居安思危,二是经济发展成果要在民生上体现。结合房地产价格越调越涨的现实,结合调控措施并无更新举措的现实,可以看出,中央高层认为:房地产的发展是有成果的,调控方向与举措没什么问题,今后的重点是如何让房地产发展的成果,体现于民生。而目前各地住房保障建设的普遍开展,应该视为房地产发展成果在民生上体现之一。而前期地王事件更说明,开发商的眼光永远在社会之上。
 
    肯定了房地产的发展成果,肯定了前期调控的成绩,肯定了包括了房地产这一支柱产业的整体经济并非过热,肯定了远近结合基础上的标本兼治。我们就不难理解,楼市的冬天已经过去,楼市的春天即将到来。
 
    预期的清理与查实工作着重点将发生返回性变化。
    既然中央高层肯定了经济发展的成果并提出并非过热,则房地产市场化的一些举措必然深入下去,开发商为主体,商品化为主体,用地供应市场化为主体,这些房地产的筋得以保持。
    那么,前期提及的彻查将主要是反腐,并不会在更大力度上进行专题性调查。各部委的工作重点将在于落实过去两年中的各地“住房规划”“居住保障”以及“高端消费”。这些措施不会影响房地产继续发展的大局。
 
    居住保障问题将掩盖高房价问题。
    肯定了房地产的主要问题如同经济大势,成绩是主要的,矛盾主要是制度性矛盾,因为在中国只有制度性矛盾算是“深层次矛盾”。也就是说,今后房地产发展的主要方向会存在并行的两条线,一条是商品化市场化的开发商生产链;另一条是居住保障、权益维护、最低居住保障的政府生产链。
    这样,高房价将遵守既定的经济调控方针,既定的税费政策。而象南京政府出台的配售制、一房一价制不过是地方政府在将房地产的发展成果民生化的“地方举措”,这个得到中央的默许而非肯定,不要忘记中央的意思是“确保思想统一到中央对经济发展的认识上来”。既然中央认为经济并非过热,那么,地方政府下一阶段的主要工作只是确保偏快不要转化为过热。
    淡化房价引发的深层次矛盾,强化居住保障,将是今后一段时间房地产发展的主旋律。
 
    预期几个热点问题将有定论。
    关于高房价及房地产领域的泡沫问题,现在终于可以作一准确判断。吵闹很久的取消预售制,与民生问题并没有直接的厉害关系,将不会讨论其存废问题。
    关于开征物业税问题,针对高端消费的管制,属既定方针,但肯定房地产发展的成果意味着此举将滞后解决,近期不会就物业税问题进行讨论。
    关于支柱产业问题已显多余。继往才能开来,高层首肯了。
    关于小产权房问题,这桩事实婚姻得到承认只是时间性问题,因为如果说房地产的成果要肯定,一是广厦林立,一是小产权满足了部分人们急切的居住需求。只有小产权部分合法化才算成果应用于民生之一吧。
    关于金融调控,房地产只是作为经济的一个部分,安然承受而已。
   
    地方政府权力变化值得玩味。
    将房地产的发展成果应用于民生,将房地产发展过程中的深层次矛盾,结合时间的远近进行标本兼治的解决,地方政府的角色将变得比以往更为重要。当然本次大调控告一段落,我们会发现中央收回土地权及其收益管理权是最大成果。其他难以理清个性还是共性的问题,将更多放权于地方进行就地解决。
    如小产权问题,如限价问题,如居住保障的形式与方式方法问题,如保障住房供地与供房方式问题,如保障模式问题,都将在中央的关注下由地方政府结合本地特色予以实施。
 
    风波将平,祥云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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