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华网消息:中国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18日召开视频会议,启动和部署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以减轻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看病贵”问题。视频会上,由卫生部等9部门制定的《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也同时发布。
当然,这个东西一出来之后,效果如何我是不知道的,不过我知道的是电视报纸又会如以前的改革方案出来的那样,把这个说成了治世良方、救命仙丹了,就好像某部动画片那样,奥特曼一出怪兽必死一样。然而,以前的改革貌似是失败的……然而那些媒体集体选择性失忆了。
我不知道基本药物制度是个什么制度,所以我就百度了一下,得到的结果是WHO定义是:“基本药物是那些满足人群卫生保健优先需要的药品。挑选基本药物的主要根据包括:与公共卫生的相干性、有效性与安全的保证、相对优越的成本-效益性。在一个正常运转的医疗卫生体系中,基本药物在任何时候都应有足够数量的可获得性,其质量是有保障,其信息是充分的,其价格是个人和社区能够承受的”。
如果按照上面这个说法,这个制度是不是个好制度?确实是好制度。但是好的制度还得有好的执行才行。不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和稀泥的搞法,换来的不过是这个医改活动的又一次轮回而已。
比方说,普通老百姓生病了,去看病,作为普通人有几个人知道该用什么药不该用什么药?还不是医生做主?如果医生不用那些对症的价廉的药,你有什么办法?毕竟医生可以找出多种理由来让你用他推荐的药的。
根据以往的一些潜规则来说,这个基本药物制度直接砍了医生的利益一刀,那么你能有多大的把握来让那些利益受损的医生来支持这个制度?依靠医生的良心?别逗了,如果医生的良心管用的话,那么那些“白衣天使”也不会因为欲望的驱使而成为撒旦的信徒沦落为“吸血天使”了!再说了,如果一个制度把执行的基础期望与执行者的良心的话,那么这个执行度必然大打折扣了。
所以基本药物制度应与临床合理用药相结合,然而现在的情况就是,临床用药合理性如何界定?如果只有这个基本药物制度,却没有对临床用药合理性进行规范与界定,那么这个能否达到预期,这个值得商榷。对于老百姓来说,“病有所医”在短时间内还是别期望太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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