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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成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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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就该为自家失误买单么?

(2020-01-16 16:32:07)


 

一张200元的优惠券使用规则设置出现错误,使得部分低价小家电也可以使用,消费者用几块钱将大量200元左右的小家电一扫而空。14日电商回应,原因是相关优惠券设置出现短时间异常,本不适用的商品也适用了优惠券。对此,电商称取消了问题订单,同时提供每单50元补偿。有人认为,薅羊毛也不能太狠,商家取消订单合情合理。也有人认为,商家应该为自己失误买单。对此,你怎么看?

本台特约评论员朱成方:

听到这条新闻,最最让我惊讶的,不是商家在优惠券规则设置时出现差错,也不是有人利用商家出的差错,用几块钱甚至一分钱不付,就将200元左右的小家电一扫而空。我惊讶的是,当商家发现了自己在设置规则时出了差错,在向人们表示取消部分尚未发货的问题订单,并提供50元的补偿的意愿之后,竟然还有人坚持认为,商家就应当为自己的失误买单。我不知道,这些人要求商家“将错就错”的依据是什么?更不知道,这样的要求,在他们的心目中,还有没合法、合情、合理那一杆秤么?

1000元的商品,可凭优惠券抵扣200元,这样的促销手段,在人们约定俗成的认知中,应当是买卖双方都可以认可和接受的约定吧。但假如只支付几块钱甚至一分钱都不付,就凭商家那里领取的优惠券,就能够“买”到价值200元的小家电,这样的事,就远远超出了买卖双方的认知了。请那些坚持要商家为自己失误买单的人们想一想,假如你是商家的话,当你在发货前发觉自己出的差错之后,你还会坚持一错到底,一亏到底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老祖宗传承下的道理应当还是有说服力的呀。

现在可以跟那些至今还坚持让商家为自己的失误买单的人,讲一讲什么是不当得利了。比方说你从银行的ATM机里取款时,ATM机出错了,钱哗哗地往处吐的时候,你假如还认为那是银行出的差错,自己就应该把多吐的钱拿走的话,或许不久之后,警察就会按响你家的门铃了。在我们这个讲诚信的社会里,不该拿的钱不可拿,不该占的便宜不可占,要不然,自己心里也会不安稳的,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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