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Q表示问题,A表示回复。Q之后注明了发问者id。合集收录基本上按照时间顺序,不过便于让Q&A之间一一对应,适当做了一些顺序调整和合并。另外为了界面美观,本人做了标点补充和排版,但未更改任何文字,特此说明。
Q:
有个小小的问题,若是愿意的话,可以解答一下。
虽然做为某个区域时段内的先驱,引导思想潮流正视同性恋的问题是值得敬佩的。但是考虑到一些现实问题,实行起来恐怕比较麻烦。最基本的,虽然某部分非同性恋者或许能够理智的对待这一问题,支持该版面。但是你认为这个版面到时候的板友会以什么人群为主?真正的同性恋者是否敢于在这个版面述说自己的感情,生活,经历?难道这样子的一个版面,到时候要靠非同性恋者来维持么?而向着一群非同性恋者宣传同性恋心理问题,论诉同志心理建设,是否没有过多的必要?觉得这个好困难啊。
另外,考虑到现实状况,你是否考虑过为这个版面设置匿名发文的功能?
(By kony)
A:
匿名可能导致滥用,如果不是非常必要,我不会申请匿名,这个要留待开板之后视板面情况而定。
既然申请在群体区,则说明板面目标人群还是在于以同性恋者为主,以对同性恋问题有所关注的异性恋者为辅。
人气方面我倒是不太担心,从ytht开始,到现在的lqqm,Motss板的人气排名并不低,而是相当靠前。即便因为种种顾虑愿意说出来的人要少于实际上存在的人数,网络这种相对于匿名程度更高的途径,也要比现实倾诉来得更为容易。不奢望能够完全解决问题,只是希望能够至少拥有一个解决的途径。
至于隐私问题,板规里面特别提到了对泄露他人隐私者的惩罚措施。我希望在参与网友自我保护的基础上,板务组能尽可能提供对他们隐私权的保护。
Q:
其实当今社会,违法自然准则,或者违反社会传统伦理的现象非常多了,同性恋只是其中一种现象。包括乱伦,恋物僻,恋童僻,窥视僻等等,应该说这些人群数量都不在少数,确切地说他们都应该属于心里疾病。只不过同性恋近几年被炒的比较热,所以造成一种假相,好像同性恋和其他的心理变态有本质区别一样,事实上他们只是不同的形式罢了。
我们不应该歧视同性恋,但宽容并不等于默许,更不等于鼓励。全社会都应该关注这个问题,对于同性恋患者,我们首先想到的应该是如何帮助他们摆脱心理的问题,而不是鼓励他们继续那样下去。
人们对同性恋现象的排斥和不接受是正常现象。不能把他们当成正常的一个群体来对待,因为他们本来心理就是和一班人不一样的,是另类群体,是与自然准则,与社会伦理道德抵触的,而且这样的群体壮大对社会长期发展的的危害是显然的。
我们不应该歧视同性恋,但宽容并不等于默许,更不等于鼓励。全社会都应该关注这个问题,对于同性恋患者,我们首先想到的应该是如何帮助他们摆脱心理的问题,而不是鼓励他们继续那样下去。
人们对同性恋现象的排斥和不接受是正常现象。不能把他们当成正常的一个群体来对待,因为他们本来心理就是和一班人不一样的,是另类群体,是与自然准则,与社会伦理道德抵触的,而且这样的群体壮大对社会长期发展的的危害是显然的。
社会舆论对于同性恋的态度直接影响到同性恋群体数量的变化,这一点是肯定的,因为很多人本来只是有一点同性恋倾向,本来是可以摆脱那一点点的不正常,过上正常人的生活的,但是狠可能会因为社会对同性恋的认可而继续向不正常的性取向发展下去。
(By freesunshine)
A:
空口无凭,请举出宽容会导致同性恋族群增大的证据。另外,请举出同性恋视为疾病的证明,并请附上治疗率以资证明。
至于最后一点,我想听听你对在同性恋无法“治愈”(之所以用引号是因为我不觉得那是疾病)的基础上强行进行“矫正”(理由同上)并以舆论压制导致他们进入异性婚姻形成更多畸形家庭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的看法。这种形式婚姻是否符合社会伦理道德?
Q:
首先你得承认一点,目前的社会伦理不能接受同性恋。顺便也问你一下,我刚才说过的,乱伦的群体也都是完全自愿的,你是不是也认为社会应该认可他们,纵容他们的行为??
(By freesunshine)
A:
乱伦不是无法选择的,我是这么理解的。至于社会伦理对待乱伦和对待同性恋分别采取什么样的标准来衡量,我还真是不了解。不过你要真是觉得同性恋的程度恶劣到跟乱伦相比的话,那么你可以在这份申请书后面回复上“反对”两个字。
别的不多说了,我希望这个帖子里面讨论的是板面问题,而非同性恋对错问题
别的不多说了,我希望这个帖子里面讨论的是板面问题,而非同性恋对错问题
Q:
不管这句话对不对,至少同性恋现象的存在证明了有一部分人有特殊的性取向需要,我认为这是病态的,别批判我,即使我是错的你们也没法使我扭转这种思维。我倒是希望本版的开通能给这些“病人”们提供一个缓冲地带并且最好有个心理医生在版内指导,治疗。
如果能够在开办宗旨上加入“对同性恋者中的苦恼者提供心理治疗”(虽然我知道实际上不会有人同意加的)这一条,就更全面了。
(By mykakashi)
嗯,我也是这个意思,其实我也没有反对开这个板,但是对于BH版面的宗旨,我不敢苟同。
(By freesunshine)
A:
您的意思是bbs应该开个“拯救同性恋,爱心在行动”之类的板面给他们更大的压力以便他们及时“弃暗投明”?
我的申请书取决于我的认知态度,我既然不认为他们是患者,那就无所谓治疗不治疗。板面的定义实际上只是在一个平等基础上交流的平台,需要的只是平等二字,不是宽容,不是拯救。
Q:
我是同意开设这样的一个版面,但是这些和你说的“压力”根本不是一回事。很多心理不正常的人承受的压力更大,是不是就是因为怕他们压力太大而不给予他们关切和治疗??
(By freesunshine)
A:
有的人说:我不需要知道同性恋是什么样的,就可以知道它是不道德的。这种人以为,对包括同性恋在内的许多事情,自己最好保持一无所知的状态。或者,越是对它一无所知,就越能保持自己心灵的纯洁,保持自己憎恨同性恋的道德观念。从现代人的观点来看,这显然是一种胆怯的态度,驼鸟式的态度--你对某事一无所知,它就会因此而不复存在吗?
有的人说:我不需要知道同性恋是什么样的,就可以知道他们是有病的,需要加以挽救的。这种人的思维方式仍属于中世纪的范畴。即使同性恋者是需要加以救助的,我们也必须首先知道他们究竟是谁,在啊里,如何行动,是否需要我们的救助等等。就像一度流行过的一各颇具文化中心主义意味的说法:我们要去解救天下三分之二的受苦人。这种曾经被人们极其认真对待过的说法,已经变成了一个笑话。它的可笑之处在于:首先,我们并不认识这三分之二的受苦人;其次,我们不知道他们受的是什么苦;另外,我们不知道他们是否在等待着我们的解救。同理,当我们要去"挽救"同性恋者之时,如果一不认识他们当中的任何人,二不了解他们的处境和行为方式,三不了解他们是否需要我们的挽救,那么我们就会陷自己于可笑的境地。
——李银河、王小波 《同性恋亚文化》
Q:
其实我也是有疑惑的。因为虽然我对同性恋者了解的很少,看到的相关文章也很少。但是现实中我接触过这样一件事情。就是有低年级师弟/师妹因为被同宿舍的同性恋者打扰而寻求保护,后老师把他/她藏到了我这里。那次给我的感觉就是很恐慌,很疑惑。
据说有的国家是在法律上允许同性恋者结婚的。我自己对同性恋起码是处于能理解的态度。所以世界上,正视这一群体应该是在慢慢的成为现实,但是在我们所处的环境里,似乎社会导向上是不能鼓励的。
而且BuryHeart的态度让我认为是支持甚至鼓励同性恋的。我认为这个态度多少有些偏激,虽然我们该理解这一群体。但是有些人确实是处于这个群体的边缘的,正常来说,还是不应该鼓励这些边缘人群进入同性恋群体的。我认为对于同性恋者,无论如何,应该是先阻挡再引导的为好。
一家之言,只不过奉劝开设版面的话,问题思考全面罢了。没有别的意思。
(By kony)
A:
我在申请书里面已经写了,开设板面不是为同性恋鼓与呼,只是希望能够提供一个平台,让彼此更为了解,互相更加理解。
我不认为一个普及性质的板面就会引起大的变动。如果说此板一开,就等于鼓励同性恋行为,纵容同性恋者去骚扰非同性恋者了,就如同说GrowingPains板面开设了,性话题可以谈论了,南开校内的强奸犯就增多了一样可笑。性骚扰和强奸只是个人道德问题,不是性向群体素质问题,更不是南开站的板面问题。
如果你通过那样一个个案就觉得这个群体恐惧的话,那么面对数量多得多的异性强奸,你是否也会怀疑异性恋这种东西恐怖异常?
我不认为一个普及性质的板面就会引起大的变动。如果说此板一开,就等于鼓励同性恋行为,纵容同性恋者去骚扰非同性恋者了,就如同说GrowingPains板面开设了,性话题可以谈论了,南开校内的强奸犯就增多了一样可笑。性骚扰和强奸只是个人道德问题,不是性向群体素质问题,更不是南开站的板面问题。
如果你通过那样一个个案就觉得这个群体恐惧的话,那么面对数量多得多的异性强奸,你是否也会怀疑异性恋这种东西恐怖异常?
Q:
并不是认为同性恋群体很恐怖。只是,我问你,如果有一个人,处在可同性恋可异性恋(非双性恋)的边缘境界,那么你是什么态度?我的态度是肯定先劝解他成为异性恋者。
我认为对同性恋现象,是理解,是尊重。而不是赞同,鼓励。这两者是有明显区别的。毕竟异性恋才是符合自然规律的。
(By kony)
A:
先回答第一个问题,我赞同他成为异性恋。
同时再说一遍,开板不是为了鼓与呼,只是为了有个途径相互了解。可以让以前的妄自猜测变成亲眼见证。我相信只有了解了,才有可能达到理解,乃至尊重。
而且我在申请书中说过,板面展现的应该是有血有肉的他们。会有快乐,也会有痛苦,会有微笑,也会有泪水。常人所遇到的酸甜苦辣,他们一样不差,甚至在苦痛方面更甚常人。所以单单从板面内容上,我觉得构成不了对中间地带人群的诱惑或者引导,至多是让他们能从局内人的事件上吸取经验教训,能够更加审慎地选择自己的人生而已。
同时再说一遍,开板不是为了鼓与呼,只是为了有个途径相互了解。可以让以前的妄自猜测变成亲眼见证。我相信只有了解了,才有可能达到理解,乃至尊重。
而且我在申请书中说过,板面展现的应该是有血有肉的他们。会有快乐,也会有痛苦,会有微笑,也会有泪水。常人所遇到的酸甜苦辣,他们一样不差,甚至在苦痛方面更甚常人。所以单单从板面内容上,我觉得构成不了对中间地带人群的诱惑或者引导,至多是让他们能从局内人的事件上吸取经验教训,能够更加审慎地选择自己的人生而已。
最后保留一个讨论之中我的一篇回复,不是针对什么问题,只是阐述了自己的一些观点:
说到自然规律,我不太清楚目前对自然规律的统一看法或者界定是什么,所以对于同性恋是否违反自然规律不甚了了。
不过如果按照自然规律是指自然界(包括人类的生物属性)的行为规律,是物质世界非智力行为的规则的话,那么我觉得同性恋也未必违反自然规律。一则同性恋比例在各个历史时期和各种社会形态中都比较恒定,二则在其它动物如一些灵长类动物中也发现了同性恋行为,那么我们就可以把同性恋归结为一种非智力所能控制的行为,也就是说,同性恋不但不违反自然规律,它的存在反而恰好是自然规律的组成部分之一。
不过如果按照自然规律是指自然界(包括人类的生物属性)的行为规律,是物质世界非智力行为的规则的话,那么我觉得同性恋也未必违反自然规律。一则同性恋比例在各个历史时期和各种社会形态中都比较恒定,二则在其它动物如一些灵长类动物中也发现了同性恋行为,那么我们就可以把同性恋归结为一种非智力所能控制的行为,也就是说,同性恋不但不违反自然规律,它的存在反而恰好是自然规律的组成部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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