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读取中…
  • 博客积分:读取中…
  • 博客访问:读取中…
  • 关注人气:读取中…
相关博文
加载中…
推荐博文
加载中…
正文 字体大小:
童牧野语录2009/10/27选婿(2009-10-27 07:52:08)
标签:童牧野 语录 选股标准 盗窃犯 市价 娱乐 分类:童牧野语录

童牧野语录2009/10/27选婿。

 

唐红2009年10月26日星期一15:03来函(摘要):“尊敬的元帅,你好!……请教采用什么方式选股?”

 

童牧野2009/10/27复函:

选股标准:最好同时满足以下3条:

第1条,年度税后分红,除以市价,最好大于11%(也可酌情放低这方面的标准)。

第2条,市价最好低于每股净资产(也可酌情放低这方面的标准)。

第3条,公司及高管,连续3年没有做对不起中小股东的丑事(也可酌情放低这方面的标准)。

最好宁缺勿滥。在泡沫期,如此选股,若选不出1股的情况下,宁可选币(当前坚决选人民币),选房(物有所值的好地段之好房,哪怕其他房价跌,它都会涨),选书(现在买得到、以后买不到的某些版本的宝书,几十年后涨价千倍万倍)。

忠告:远离泡沫期的证券市场,不要天天沉溺于选股(阶段性地不选股、不看股,确保百毒不侵),犹如不要整天沉溺于在盗窃犯、抢劫犯、强奸犯、杀人犯中选婿。

加载中,请稍候......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不良信息反馈 电话:95105670 提示音后按2键(按当地市话标准计费)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