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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车抢劫,当场击毙?(2007-05-31 14:28:29)
 图文:郑州警车打出飞车抢劫当场击毙条幅
    腾讯网报道:“2007年5月30日,郑州中原西路郑州与荥阳交界处,荥阳市公安局豫龙镇派出所民警持枪值勤,在警车上挂起“飞车抢劫当场击毙”红色条幅震慑不法分子。”
    不知道大家看到这张图片会有什么想法?大快人心?还是……我必须先和大家道歉一下,因为我看到这张图片的第一反应是笑了,是忍不住情不自禁地笑了出来。请原谅我在这么严肃的话题前笑出声来吧,因为当我把小管同志叫过来一起看的时候,他的第一反应也是笑了出来。或许,这图真的有些让人发笑的“魅力”吧?
    “作宣传,震慑不法分子”这样的出发点,我很能理解,而且也非常支持。但是在红色的横幅上写上这样的标语,挂在警车上,不免让我想起在中国农村、乡镇里那些什么什么的歌舞表演和杂技团。他们也正是这样,在车上挂起横幅、海报,敲锣打鼓地开到各个村子里到处宣传。真没想到,那种场景换了一张横幅,再换了一辆警车,又换了一个警察当司机,出现在了街头。乍一看,还真的有点像一些网上恶搞的图片。
    有人称,这样的标语让人很有安全感。但是,作为一个非河南人,如果到了郑州,看到这样的横幅,我想我一定会对这个地方的治安持以怀疑的态度。看到大街上的警察打着无奈的标语,来震慑不法分子,我真的不敢一个人走在那样的街头!
    加强执法力度,无可非议。但是真的很希望有关部门能拿出实际行动来,各方面一致努力,通过各种途径相结合的方式,降低不法分子的犯罪动机,减少社会犯罪行为的发生。真的不希望看到公安、警察仅仅依靠变相的“恐吓”来压制这些行为的发生。
    社会是有法律有规则的,没有人生来就愿意铤而走险,做个坏人去犯罪。这背后隐藏的恐怕还有“贫困”和“温饱”的问题。只有各部门联合起来,解决好民众的生计问题,社会犯罪才会趋于减少。
    希望这样的标语早一点撤去,希望我们的社会更加安定,也希望所有的人们都有机会、有能力用自己勤劳的双手来改善生活,享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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