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想把我唱给你听/趁现在年少如花/花儿尽情的开放/装点你的岁月我的枝丫
谁能够代替你呢/趁年轻尽情的爱吧/最最亲爱的人啊/路途遥远我们在一起吧
我把我唱给你听/把你纯真无邪的笑容给我吧/我们应该有快乐的/幸福的/晴朗的时光/你把我唱给你听/我把我唱给你听/用我炽热的感情感动你好吗/
岁月是值得怀念的/留恋的/害羞的红色脸庞
我找不到很好的原因,去阻挡这一切的亲密。一切新鲜,有点冒险,请告诉我怎么走到终点。没有人会了解,没有人像我和你的爱恋。我想我已开始想念你,可是我刚刚才遇见了你…
叶千雪和陆子漠恋爱了。
他们静静地爱着,这种爱表现的并不激烈,更多的是心里想着对方,眼睛看见对方,就觉得心神安稳。
两人的学校离得很远,可陆子漠几乎每个周末都要驾驶着他那辆本田250摩托车准时于傍晚在校门口等着叶千雪。摩托车是陆子漠父亲回日本前送他的礼物,车的外型很剽悍,但陆子漠骑在上面并没有任何不和谐的感觉,却别有一种吸引力,引人注目,这也使得叶千雪在学校里更加成为了新闻人物。
叶千雪和以前没有不同,她不会因身边有了陆子漠这样的男友而虚荣心膨胀,也不为有更多人注意而觉得不安。她只是怕冷落了文嘉颖,有时会拉着陆子漠在她们学校食堂吃饭,三人在一起相处自如。文嘉颖虽然也会暗暗替柳星痕惋惜,但她不得不承认陆子漠和叶千雪在一起看起来是多么天衣无缝。不单是外表,更多的是气质和感觉上的无比协调。
这个周末,陆子漠上完课,顺手把画具扔给同舍好友陈非然:“非然,帮我带回去,今天如果回来晚我就直接回家住了。”陈非然家在外地,长相白净,架着一付黑框眼镜,总被同学调侃为“斯文败类”。父母虽是政府官员,他身上却没有沾染纨绔子弟的做派。对朋友很够意思,尤其是对陆子漠。
“又去找你的真命天女啊,感情也太好了吧。什么时候也让我见见叶千雪,顺便着把她的朋友给我介绍一个,咱们以后就成四人帮了。”陈非然高空接物后冲着陆子漠的背影喊道。陆子漠头也不回挥了挥手,很快校园里就响起了摩托车声。
把车停在校园门口,陆子漠坐在车上点着一根烟。他没有烟瘾,只是在情绪好的时候才来上一根,了解他的人把这个当成了测量他心情的晴雨表。门口的学生来来往往,时常都有人向他这里看,知道他和叶千雪关系的学生还暗中指点着。陆子漠全不在意,他满心都浸在马上要见到叶千雪的兴奋中。
叶千雪不喜欢等人,也不愿意被别人等待,她接到陆子漠的电话后就急急走了出来。已是春暖花开时分,她今天穿了件白色连帽卫衣,胸前印着可爱的卡通图案,斜挎着书包,头发在风中洋洋洒洒,看上去还像一个清纯的女中学生。
陆子漠把烟掐灭扔进废物箱,拿下挂在车把上的头盔,粉红色的,和叶千雪今天穿的衣服很衬。叶千雪一眼就看到了陆子漠,不知两个人是不是那么有默契,他今天也穿了件白色连帽衫,只是因为要开车,外面还套了件黑色的外衣。
两个人在彼此的目光里接近着,叶千雪心里欢快地唱起了歌。
陆子漠微笑地看着叶千雪跑过来,自从和叶千雪在一起后,他的笑容越来越多越来越自然。这时他的心里想起一句广告词:‘我欣喜若狂,不为这晧月当空,只为不断地向你靠近。’只觉得用在当下再合适不过了。
在旁人艳羡或忌妒的目光里,陆子漠温柔地帮叶千雪戴好头盔。叶千雪的脸围在头盔里看起来真的很可爱,虽然知道场合不对,可陆子漠还是忍不住俯过脸想吻她一下。叶千雪红了脸,放下玻璃罩挡住了陆子漠。
陆子漠的摩托车冲劲很大,第一次载叶千雪的时候,他曾经问过她害不害怕。叶千雪只是紧了紧围在他腰上的双手说:“下次你也教我开吧,我喜欢这种飞快的感觉。”
两人经常晚饭后去逛书店或者影院,只要在一起,去哪里都不觉得烦闷。看电影的时候,陆子漠总是把叶千雪揽在怀里,脸颊贴着她顺滑的头发。叶千雪喜欢倚在陆子漠肩膀上的感觉,能察觉到对方细微的呼吸和皮肤的温度,如此亲密,初初令她紧张,继而依恋。
这天看完电影,上车前叶千雪随手掏出包里的手机,发现有两个未接电话和一条短讯息。打开看,是柳星痕的。电话调到震动,所以没发现。短讯上说:“千雪,打你手机没人接,很担心,不知是不是有什么事。今天林炎磊从部队回来放探亲假,想找你一起出来见个面的。接到短讯后马上和我联系吧。”
叶千雪和柳星痕已经有段日子没见面了,自从上次从他那里回来之后,她就和柳星痕讲好以学业为重,希望他不要再将太多精力放在她的身上。只要是叶千雪要求的,柳星痕都会尽力做到。虽然并不情愿,可他还是减少了很多写信和回来探她的次数,他将一切都放在心底。陆子漠出现后,叶千雪更是刻意地疏远了和柳星痕的接触。她仍然当他是最好的朋友,只是不想再耽误柳星痕的时间或者制造令他有错觉的机会。一直想和他提陆子漠,但终是说不出口。
叶千雪示意陆子漠稍等一下,拨通了柳星痕的电话。柳星痕和林炎磊正在外面喝酒,接到电话后要叶千雪也过去。叶千雪看看陆子漠,犹豫了一下,在问清楚林炎磊探亲假有三天后,她把见面时间订到了第二天。
陆子漠早在和叶千雪网聊的时候就知道了柳星痕,当时二人无话不谈,叶千雪向他提到自己生命中几个有着特殊意义的人,其中就包括柳星痕。“要我明天送你过去吗?”陆子漠很自然地问道。叶千雪摇摇头:“不用的,见面的地方离我家很近,吃过饭他们也会送我回去的,放心吧。”
这边,柳星痕和林炎磊一直喝酒到深夜。桌上的啤酒瓶已经堆了不少,可二人还没有罢休的意思。林炎磊喝了一口酒,看着对面的柳星痕说:“千雪似乎变了,她刚才和谁在一起?你们两个到底现在怎么样了?”柳星痕注视着面前的杯子苦笑着说:“她一点也没变,自从我认识她那天开始她就是这个样子,她从来没有掩饰过。只是我一直在骗自己,只愿意承认自己想看到的那一部分罢了。以后和她会怎么样,我心里根本没底。也可能早就知道答案,只是不想放弃吧。”两人再一次碰杯,为什么就喝不醉呢?如果不那么清醒该有多好。
周六晚上,三个人就坐在街边的摊档上喝着啤酒聊过去的事,叶千雪同上学时一样和林炎磊拼酒兼斗嘴,对柳星痕的态度也很自然,看不出与从前有什么不同。或许是自己多虑了吧,林炎磊举起酒杯冲着两人举了举说:“我回来的时间短,马上又要走,说实话,大家这么多年朋友不容易,以后你们两个要好好照顾对方。”柳星痕没搭腔,叶千雪则顾左右而言它:“你走的时候我就不送你了,哪天你再回来告诉我,我和星痕去接你。”
聊到尽兴方休,柳星痕送叶千雪回家。两个人走在路上,柳星痕感概万千,已经有很久没有这样送过叶千雪了,不知道以后还能有多少这样的机会。快到门前,柳星痕停下脚步,叶千雪也停下来问他:“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想和我说。”“嗯,明天你有没有时间,我想和你商量一件事。”叶千雪想起自己答应陆子漠要去他的学校,有点为难:“明天,我说不准,应该会有事。或者,到时再电话联系吧。有什么事现在说不行吗?”“今天太晚了,一句两句也说不清。没关系,明天我再打电话给你,你快进去吧。”叶千雪没有再坚持。
同从前一样,柳星痕并没有马上离去,而是点上一根烟站在窗外看着屋子里的灯光熄灭。
不远处,陆子漠看着这一切,将手里一根没点燃的烟又放回烟盒。他并不是不放心叶千雪,只是晚上一个人在家里坐立不安,就想见到她。本欲开车出来去学校找陈非然,可一拐弯还是来到了叶千雪的家。他足足等了两个小时,看到叶千雪被一个男孩子送回来。陆子漠清楚那是谁,觉得自己不合适这个时候出现,没有上前。
周日的上午,叶千雪按时出门,陆子漠已经在路口等着她了,他没有提昨晚的事。正要帮叶千雪戴好头盔,她的手机响了起来,是柳星痕,叶千雪接了电话:“星痕,嗯,我现在在外面,和朋友在一起,对,有事要做。如果你不急的话晚点我们再联系吧。”叶千雪没注意到陆子漠在一旁紧锁了眉头。
柳星痕第二次打给叶千雪是他准备要出门回学校了,看看尚有时间,他希望走之前还能再见见叶千雪,哪怕只有十分钟和她讲讲自己的一个想法也好。或许她现在已经忙完了吧,柳星痕又拨通了叶千雪的号码。
叶千雪他们在外面吃过午饭,刚开车到陆子漠的学校里面,听到铃声时,叶千雪还戴着头盔。待车停下,她手忙脚乱去解头盔,铃声已停了。她顺手把头盔递给陆子漠,准备回拨过去。
这时,手机铃声又一次响起,叶千雪心急地待要接听,陆子漠却突然走上前从叶千雪手里取走了它。“喂,你干什么,是打给我的电话啊。”“我知道是你的电话,也知道是谁找你,你既然说不出口,我来帮你和他讲清楚。”
陆子漠霸道地用右臂格开叶千雪,左手按下了接听键:“你好,是柳星痕吧。”语气冷淡的像冰。柳星痕在电话这头愣了一下,将听筒稍稍离远了自己,似乎想辨认什么。“请问,你是…”柳星痕有点吃力地重新贴近话筒,他听到千雪在对方旁边说着什么,可又听不清楚。“我?我是叶千雪的男朋友啊,我叫陆子漠,你一直打千雪电话是有事找她吗?真抱歉,她今天已经和我约好,应该不会有时间见你了。”
“星痕,你听我说…”叶千雪终于抢过手机,可一时间心慌意乱想说什么却又说不出来:“或者,我晚点再打给你吧…”叶千雪听到话筒里面传出压抑着的呼吸声,他在希望着她的解释。可最终叶千雪还是无力再说什么,她慢慢合上了电话。
“明白了…陆子漠,你一定要好好待她。还有,千雪,我爱你。”不愿意面对的事情还是到来了。柳星痕对着已传出嘟嘟挂机声的电话喃喃地说出这一句完整的话,分别说给电话那端的两个人听。手还没有放下来,泪已经抢先落下了。似乎有风刮过的声音,能把我的爱带给她吗,丝毫都不必留下。
因为没有爱,就没有希望了吧。没有希望,便也不会失望了吧。不会失望的话,还会痛苦吗?不会痛苦了吧,可为什么眼泪还是无法停止呢…
叶千雪放下电话,转过身狠狠盯着陆子漠,陆子漠一脸忍耐的表情。“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我为什么不能这么做?你是我的女朋友,你忘了么,我只是告诉他事实。”陆子漠眼睛罕见地亮了起来。他没有料到自己会这么生气,原本这是自己不屑做的事。
“是,我是你的女朋友,可他就像我的亲人一样啊。我不想他伤心…”
“好了吧!千雪,别救不了自己,还把别人拉下水”。一语中的,叶千雪颓然无言。这句话说的没错,陆子漠就像了解他自己般了解叶千雪。或许他这样做对大家都好吧!
叶千雪终于提起笔,第一次给柳星痕写了封信。思前想后,还是在信里夹了张自己的照片。照片是在某个聚会上被人不经意拍下的。正因为事先不知道,所以照片里面的叶千雪没有不自在的表情,看上去很淡定,是真实的叶千雪,留个纪念吧。
信里面有段话是这样说的:
“有了你,让我明白,生命中还有白昼;可和他在一起,我心甘情愿生活在黑暗中。即使看不到光即使痛苦,也万分甜蜜。我长着黑色的翅膀,无法飞翔在你的天堂里,只能寻找可以依靠的相同的灵魂。和你的相依,是安心地哭泣,和他的为命,是全然的解脱”
叶千雪觉得自己很残忍,觉得整件事都很残忍,可她还是把信发了出去。
柳星痕收到信后并不意外,他久久地看着照片,照片上的叶千雪不知在看着哪里,不知在想什么。这些年来,他一直都那么努力地想要知道想要了解,可生命中的有些事,却总是不能遂人愿的…
没关系,你就忘了吧。为了不成为你的悲伤,我对你的爱暂时把它画上句号。无论何时,我还是会一直在这里等你,即使你离开我的视线,我的心并没有远离。我的爱不会是你的负担,像现在一样留在我心里。爱情就是冒险,就是要冒不被回报的风险。
暑假终于来临了,放假前一天叶千雪接到了柳星痕的回信。还没有打开看,就猜到了柳星痕会对她说的事。林炎磊打过电话给她,只是说柳星痕报名参加了“江西助学”的公益活动,已经提前出发,整个假期都会在那里度过了。她知道这是为什么!在某一年,在十几岁,他们曾经约定过要一起去做这样的事。那天晚上,柳星痕说第二天要和她商量的应该就是这个吧。只是…
“千雪,你还好吗?嗯,我想我问了一句废话吧,呵呵。你肯定会好的,你们都会很好的。因为我现在很安心,证明你没有做什么让我担忧的事对不对。我也很好,因为我的脚下就是天堂。你肯定没有看到过这么自然的地方吧,照片一并寄给你,我就不罗嗦了,因为你都可以看得到,这是用文字无法描述的感觉对吗。
和孩子们在一起我很快乐,觉得干净,干净是你最喜欢的感觉吧。或许以后有机会,你也能够来亲自感受一下。呵呵,这样说也许是有点自私,因为我即使快乐,也不能忘记挂念你也想经常见到你。但是,你千万不要觉得有压力啊,就好像一首歌里唱的那样,当作是挂念一个老朋友吧,而且是这么多年的老朋友,你说呢,我知道你也会一样惦记着我的对不对。
信写的很乱,想说的话太多,可是一提笔就不行了。你也知道,我上中学的时候作文就不够好,先写到这里吧,等回去再给你带些照片。对了,等这么久,你终于肯给我一张照片了,无论如何,我会珍惜!
你要保重身体,相信他不会令你哭鼻子吧。偶尔想掉泪的时候看看照片里的阳光,孩子的笑脸,心情就会好起来了。不要哭,你一哭我在这边会感应到的。我想和你一起快乐,因为…谢谢你曾经令我幸福,我现在还依靠着它们好好地生活着…
最后,我仍然想说一句:
时光虽然不能倒流,陪你到最后。”
像花朵的香味般,你是我永不凋谢的爱。我会在回忆里拥有你。无论多么悲伤的事,我用笑容为你改变。温暖的记忆中,像过去一样,永远微笑,我爱你。
永远都不会重来,有一个男孩那样爱着那个女孩!
叶千雪一遍遍读着星痕的来信,一遍遍看着照片。那片花丛,那座青山,那弯绿水,一切都美好无比,只是照片中没有他。傻瓜,躲起来做什么,是怕我想念你吗。含着眼泪微微地笑,星痕,谢谢你,谢谢你曾经让我们幸福…
叶千雪知道,这世上少了一对恋人,但多了一个亲人。
看着叶千雪默默把信折起来放好,陆子漠走过来从后面搂住她,脸贴上她的头发,什么都没有说,什么也不必说…
不久之后,叶千雪的妈妈回来了,她要来带走千雪的弟弟。弟弟实在是聪明,高中时虽然因为身体不好和心理孤僻的原因休学过一段时间,但仍然考上了妈妈目前所在城市的一所大学。是依照母亲的意思来填报志愿的,她没有让弟弟报考曾经向往的美术系,而是计算机系。这一点上,父母的意见倒是罕见的一致。父亲没有阻拦,或许孩子离开身边能减少些隔阂吧,平日里的相处总是矛盾多过愉快的。
叶千雪很舍不得弟弟,她问弟弟是否真的愿意和妈妈离开这里,弟弟沉默了一下才慢慢地说:“我也不知道,可能出去有好处吧,或许一切都会正常起来。”“你还会再画画吗?”“会,以后专业是计算机,还可以学习电脑绘图了。”“嗯,那就好…”
姐弟二人几乎彻底未眠,叶千雪帮着弟弟把几年来的图稿整理好,认真地存放起来,弟弟还将自己收集的动漫书和邮票全部交给了叶千雪。收拾完这一切,凌晨时分,他们就好像小孩子一样悄悄溜出去,游荡在夜市彻夜不眠的小吃摊上。两个人喝扎啤,吃大杯的草莓和巧克力冰淇淋,还有各式小点心。狠狠地放纵着自己的胃和神经,吃得好饱,可神经却异常活跃和敏感,总是想笑,总是笑到想掉眼泪。
妈妈和弟弟走的那天下午,是叶千雪自己去车站送行的。陆子漠不方便一起过去,只是早早来到车站等候着。他看到叶千雪一行三人拉着行李箱准备进站,千雪看上去有点累,旁边站着表情严肃的妈妈和外形俊秀一语不发的弟弟。似乎感觉到了陆子漠的目光,叶千雪抬眼向四周望了望,接触到陆子漠疼惜的眼神,冲他笑了一下。
站台上,妈妈塞给叶千雪一个存折,里面有个不算小的数字,密码是千雪的生日。叶千雪并不想收下,可看到妈妈皱着眉头便没有推辞,或许这样的弥补方式会让妈妈心里觉得舒服些。没有再多说什么,叶千雪从书包里掏出个袋子,里面放着自己心爱的MP4和陆子漠的一张画。画的是弟弟最喜欢的黄金圣斗士---处女座沙加。陆子漠送给弟弟的,平时做画总是一挥而就随心所欲的他这次很仔细地勾勒每一笔线条,认真的上色,用了半个晚上的时间。
弟弟和妈妈坐到座位上,开车前的这段时间叶千雪觉得最漫长最难熬,她不晓得要用什么表情和心情来面对车里面即将离开的人,彼此间也不太会说亲热和惜别的话。妈妈将携带的食物摆到小桌上,弟弟则打开袋子,先掏出MP4,一直低着头的他扬起脸冲着叶千雪笑了一下,便把耳机塞进耳朵里,叶千雪已提前在里面存放了弟弟喜欢的动漫音乐。而后他又拿出陆子漠的那张画,叶千雪欣慰地看到弟弟的表情生动了起来,她在心里感谢着陆子漠。
火车终于开了,虽然叶千雪等着这一刻,可车轮滚动时,她还是忍不住紧跟着快走了几步,鼻子瞬间发酸了。“妈妈,你多保重身体,弟弟,你要学着快乐啊。”车窗内外的人挥着手,又完成了一次离别。
陆子漠耐心地在出站口的阴影处等待着,倚坐在摩托车上。看到叶千雪跟着人流出来,他迎上去。注意到叶千雪的眼圈发红,他什么也没说,只是轻柔地帮她系好头盔,缓缓发动车子。
叶千雪没有放下玻璃面罩,她突然很想吹吹风。夏日的阳光有点刺眼,叶千雪将脸埋在陆子漠的背上。衣服质地很好,迅速吸干了她脸上的眼泪。前面的陆子漠仍旧一言不发,只是加快了车速。
直到车子开进车库,叶千雪才从自己的世界回过神来。“这是哪里?”
一幢幢六层西式小洋楼掩映在树丛中,远处还有一个农庄。她揉了揉酸涨的眼睛,看着眼前环境优美的小区,有点晕。“是我家,这是第一次带你来。”陆子漠说的很轻松。“为什么这么突然来你家,不太方便吧。”叶千雪有些意外。
“放心,我妈妈出差去了。就算她在家,我带自己女朋友回来也没问题,正好让她看看,省得她天天就念着要给我介绍哪个大老板的女儿,烦都烦死了。”陆子漠拉起叶千雪的手就往楼上走。“外面热,担心你的眼泪不够蒸发,回到家随你怎么样都好。”
陆子漠的家在三楼,两个人进门后脱掉鞋穿着棉袜踩在地板上。内部装修的很舒适,尤其是陆子漠的卧室,就是一个有钱人家孩子的正常房间。只有墙壁看得出他自己刻意布置过,上面随意镶嵌了很多构图夸张的画框,却不显凌乱,给人一丝不羁的感觉。“这房子是我妈妈按照她的意思装修的,我那时在日本,就由她把我的房间这么布置了,回来后就只能挂几张自己喜欢的画了,呵呵。不过也没所谓,只是个睡觉的地方而已。”陆子漠一边拿饮料一边随意地说。
叶千雪轻轻走到宽大的窗台上坐了上去,从窗户望出去正好看得到农庄。大片的果树,暮色已经开始笼罩下来。真是个安静的所在,精神一放松,只觉得疲倦层层涌过,她闭上了眼睛。
“困了吧,吃过东西再休息。红酒可以安神,你也喝点吧。”陆子漠从冰箱里取出一盒紫菜饭团放微波炉里加热,又倒了两杯葡萄酒端过来。不愿拂陆子漠的心意,叶千雪打起精神吃了一些。葡萄酒很香醇,她小口啜饮着喝下了一杯。真的好累,陆子漠收拾完东西回来,叶千雪已经靠在窗台上睡着了。
陆子漠看看表,时间还早,他想让叶千雪好好睡一下,晚点再送她回家。小心翼翼托起她放到床上,叶千雪迷迷糊糊中感觉被陆子漠抱起来,听见他在耳边说:“安心地睡一会吧,什么都不用担心。”叶千雪又进入梦乡。
陆子漠坐在床边看着沉睡的叶千雪,睫毛颤动着,不知梦到了什么。他觉得庆幸,自己爱的女孩子就在这里,真实的而非梦境。将手表定了时间,轻轻俯下身,静静地躺在千雪的身边。就这样就好,不要求更多的幸福。
我真的很寂寞,很孤单,很想找个人陪我,你陪我,好吗?
不知睡了多久,叶千雪睁开眼,没有预想的头疼欲裂,反而有些神清气爽,似乎睡得还不错。她稍稍偏过头,在暖黄色的灯光下,意外地看到了陆子漠。叶千雪不是随时都会惊叫的女孩子,她只是闭了下眼,再定睛看去。的确是陆子漠,躺在她身边合衣而眠,头埋得低低的,蜷着身子,黑色T恤在白被单上对比强烈。细细地看,子漠真的好像一个孩子啊,叶千雪忍不住伸出手指轻轻抚起搭在他眼睑上的几绺头发。
陆子漠缓缓张开眼,一动不动看着叶千雪,唇边扬起一个微笑。他轻声地说:“你醒了,我一直在等着你醒来,有很重要的话想第一时间对你说,想一睁开眼就对你说。”
“嗯,你说吧,我想听。”
“亲爱的,永远在一起好吗?永远在一起。”陆子漠牵过叶千雪的手贴在唇边。
“好…”叶千雪眼角悄悄滑落一颗眼泪。
爱情不仅仅是让人们感到温暖,或者更多的是疼痛!是来自心的疼痛。柳星痕给了叶千雪太多温暖,如果有痛,那只是伤口愈合时的自然反应。而陆子漠给的爱却更多让叶千雪觉得痛,心里的痛,只有这种痛才是刻骨铭心,这种痛只有爱可以带来。
我们要在能爱的时候尽情去爱,不要在以后后悔。不管明天会怎样,不管终点在哪里,不管天还会不会变蓝。在这被捆绑的世界,不再寂寞。无论如何,都还是要在一起。
那一年,他们2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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