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上瑜伽的体悟(2008-03-13 15: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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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生皆具佛性,而佛性是个统涵概念,广义的佛性包括如来法性和佛母法性,换言之,包括一切有情之法性。
世界是二元构成,物质与精神无时、无处不有对应。我们的“灵魂”小则对应我们的肉体,大则对应法界真如。因为佛法狭义言之“以人为本”,广义言之“以一切含灵有情为本”。既然佛法是指引我们出离的智慧光明,是解脱生死的真理,那么这一切都必须在我们的身体有具体化体现或者说对应。如此,法性在我们的肉体也应该有对应,比如烦恼、无明、菩提皆对应我们自身的藏识田之“染净”状态,更通俗地解释就是对应我们的遗传基因。藏识田的净、染种子混杂,就是无明、烦恼;藏识田的种子清净,就是菩提。然在遍历四无量行、六波罗蜜后,杂染种子就是菩提种子。换言之,染净一体,非一非二,非不一二。此时方言“如莲体本净,不为垢所染”。
“心”清净了,烦恼才是菩提!“心”之清净,不遍历闻、思、修,达戒、定、慧,那就是无意义的“禅机”。
遗传基因表面看,似乎只取决于父母的遗传,实际还取决于我们的灵魂在六道中生死颠倒的一切“旧识”和“习性”,术语化就是“业”。要更好地理解这点,请看现代医学有关心脏移植的研究,比如一个曾经“善良”的人之心脏,移植給一个本性比较“邪恶”的人体之后,术后其人行为趋于改变先前的“邪恶”为“善良”。当然,人体器官移植是个复杂话题,许多因为罪极恶大被法律判决“处死”的人体,其器官移植(前提是他们签订了“捐献器官条款”)虽然可以延续一些有情的寿命,但是也将会有一系列新的潜在问题发生,比如“业”之习性的转移等等。而在佛家,生死有命,一切随缘,并非一定要器官移植来“苟延残喘”。其实佛法修行的高级阶段,相貌的“美好”改变、身体结构的合理调整、疾病的自愈等等都是可企及的。
在一切显教经典,不论小乘大乘都强调了男身成佛,女身须先转男身才可以成佛。也许会有佛子举例“龙女成佛”反驳,焉知龙女不是在瞬间完成了转化?为了强化佛子的理解请参阅:《全息哲学科学观思考佛法之尝试》http://www.tangmi.net/show.asp?id=660
末学行三密瑜伽时体悟到,男性性染色体是XY,女性性染色体是XX。X染色体如果按照“物质精神对应”原则,就对应我们之“本具佛母性”;Y染色体就对应我们的“本具如来法性”。在女性Y染色体处于“隐性”状态(隐性并不是不存在,是没有显发),只有对应佛母性之X染色体显现;在男性,则对应佛性之Y染色体和对应佛母性之X染色体俱显。换言之,有情本具佛性和佛母性。关于染色体的理论早在20多年前的大学时代就已经耳熟能详,然此体悟也才是去年夏天修法,三密相应三摩地中之三昧。
所以末学体悟,真正的“双运”,就是本具法性之双运,身外求佛母已然流于外道,无异于缘木求鱼。再推而论之,如果身外求“佛母”是否也要身外求“如来”?如果“男女性修”是“无上瑜伽”,那还必须“男性同志修”似乎才完善了呀?
瑜伽,本意就是相应,无上瑜伽就是无上相应,(这里的“无上”就是无所不在的“虚空法界”)并非“男女性修”的所谓相应,而是自性法性和宇宙全息等同的法界法性的相应。再细说,就是有情自身本具如来性与佛母性的相应。
佛法的前提是平等性,一切法门都应该、而且必须应该平等性地利益一切有情!如果有“法门”或者“阐释”偏离了平等性,仅仅体现“部分”利益,那就值得全部佛子们理性思考斟酌了。
南无平等性智身宝生如来!
南无军荼利金刚忿怒大明王!
南无历代祖师!
真圆合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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