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良讼师害人害已
文/大河奔流
《清稗类钞》中曾记载崇明县一位无良讼师遭遇报应的案子:
有个姓杨的讼师,隐去他的名子,崇明人,居住在苏州,为人阴险多计谋。凡是诉讼的案子,其他人认为所不能赢的,他必出奇招而胜。
苏州有个某姓的人,家里有钱但是为人吝啬,年轻时曾经向一个寡妇借过钱,后来他富裕了,而这个寡妇家道败落,转而贫穷,几次拿着借据来要钱,他不给,这个寡妇没有办法,家里的日子难过,乘夜色降临,就吊死在他家门框上。
这个人知道后,急忙请来杨讼师。
杨律师一到他家,就忙着与他家仆人玩掷骰子游戏,没有功夫答理他,这人就执意打断杨求问计策,杨律师说:“你害怕吗?那就赶紧将她放下来。“
这人听言后马上放下吊死的寡妇。
过了一阵,杨律师又意气豪发,就象没有事一样,这人又催促他想办法。
杨律师说:你如果果真害怕,还不如仍旧将她吊上去。
这人又听从他的话照做。
杨嘱咐他关上门,不要再开门。硬要这人与他一起玩掷骰子赌钱,并且说:”这事非常容易,不要忐忑不安败我清兴。“
天亮后,里正路过他家门口,见到这情景大骇一惊,忙敲门进来,询问怎么回事?
这人按杨律师所教的,答复不知道。随即与里正一起,去报官。
过了一会,衙役到了,而这寡妇的家人也来了,并以寡妇催债不还冤愤而死讨要说法。
官府工作人员查验寡妇颈上有两道缢痕,怀疑是移尸过来陷害这家。这个解释,反而使这人反过来告寡妇家人。
这都是杨律师出的主意所致。
杨律师靠帮人打这些官司致富,饱食暖衣。逸居在家没有其他事做,就返回老家养老。
邻村有个某甲,靠务农为生,他的老婆某氏有外遇,甲也知道这事。一天甲有事外出,他老婆的相好少年又过来,正好碰上甲某喝醉了回来,二人相遇,气忿难当,操刀要杀老婆的那个情夫,那少年受惊逃走。甲怒气未消,随即杀了老婆。
酒醒后后悔起来,想道:”我没有抓到奸夫,杀老婆没有证据。按大清律法就要偿命了!“
懊恨不已,求援于杨律师。杨说:”事已经到这地步,你赶紧回去,今晚不要关门,点一盏灯在房内,拿刀躲在门后,如果有人到,就杀了他。李代桃僵,就可免罪了。“
这是因为这个时期大清律法规定:凡奸案男女同时被捉获的,本夫可以格杀勿论。
甲听了他的话,返回家里静静等来人。
当地风俗,凡是走夜路的走累了,途经人家屋舍,无论这家是否相识,只要见到屋里有光,且没有关门,都可进去休息。
二更之后,果然有人携着夜灯冉冉而至,进屋稍事休息,甲大喜,乘这人还没有坐定,出其不意,突然从后杀了他。
天还没有亮,就赶紧去敲门告诉杨律师,请他一起商量怎么办。
杨一赶到他家,就急忙去查看尸体,仔细一直,不禁大哭起来。原来所杀之人是杨律师的儿子。
杨律师的儿子长期在外经商,与甲并不相识,正好回来看望他父亲,于是被甲误杀了。
杨只有这么一个儿子,哀号欲绝。
甲不得已,就到县里投案自首。
县长考虑这案的实情,实在是杨律师咎由自取,就下令逮捕那个奸夫少年,依法定罪,对甲某当庭仗打一顿后放了,令他出钱厚葬杨律师的儿子。
这个杨姓律师是个无良律师,为打赢官司,获取利益,无所不用其及。钻法律的漏洞,不择手段,阴险毒辣。
就象这二例案子,第一例涉嫌伪造现场,已经触犯法律了。
而第二例则更是丧尽天良。甲某酒醉杀妻,依大清律法,结合实际情况,或许不得死罪。但是他给人家出这么馊主意,又枉杀一条人命。
所谓人在做,天在看,法律或许拿他没有办法,但是老天不会放过他,自己出的主意要了自己儿子的命。
报应!只是可惜了他那个孝顺儿子。
二0二0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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