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破伪造笔迹盗卖国库粮食案
文/大河奔流
据《棠阴比事》记载:
唐张鷟为河阳尉,有吕元伪作仓督冯忱书,盗粜仓粟。忱不认而元执之坚,张乃取元告状用纸,贴两头,唯留二字,问是汝书?曰:非。乃去贴,即是元状。先决五十,又贴诈为冯忱书,留二字问之,乃曰:是。及去贴,乃诈书也。元于是伏罪。
翻译成白话:
唐代张鷟任河阳尉的时候,有个叫吕元的人伪造仓督冯忱的笔迹,盗卖了官仓的粮食,冯忱不承认是自己写的,可是吕元却坚持是冯写的不松口。
张鷟就拿来吕元的状子,用纸捂住两头,中间只露出两个字,问:“是你写的字吗?”吕元答道:“不是。”把纸拿开看,正是原先的状子。于是先罚打了吕元五十杖。
又捂住所谓冯忱书写的状子,在中间露出两个字来,问是不是他写的,答道:“对的。”把纸取掉一看,却是他假造的手笔。吕元于是伏了罪。
张鷟的名字不太好认,老倪将字放大了,认了半天,还是读不出他的名子,只好借助字典,才知道这字读zhuó,是一种水鸟。
估计河阳公安局长张鷟接到这个案子,内心早已有了判断,早已认定是吕元伪造粮管所所长的字条盗卖的皇粮。
心里有预判是一回事,要疑犯认罪又是另一回事。所以就想出捂字认字的主意来。横竖都是要吕元认罪的。
看样子这吕元在模仿粮管所长的字迹上没少下功夫,写的字连自己都难分辨。第一次错认,吃了五十杖,早已打的一佛出窍
二佛升天,第二次辨认出错,是必然的。
这个案子并不复杂,张鷟如果不借助大刑侍候,可能更精彩些。不过,似乎除了这种粗暴方法,好象也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
二0一九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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