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引用:http://review.microtheatre.idv.tw/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325
薛西 2007-1-7

题目:剧场资源 空间回收
时间:2007 12 30
1400
地点:牯岭街小剧场二楼会议室
主持人:王玮廉;记录:薛西;影像:张吉米
1、澳门牛房仓库和台北圆场的空间经营始末
王:请林人中、莫兆忠两位来宾,为我们介绍一下经营空间的源起,比如地方跟政府的关系、组织结构、功能用途、策略目标等等。
莫:每一次我来台湾,看到好多演出地方,让我很感动又满不高兴。像牯岭街小剧场这种闲置空间再利用,在澳门只有一个,而且是用好多年争取,到现在也没发展完整,就是牛房仓库。有一年澳门艺术节策划活动,找到婆仔屋,那是以前抗战时妇女收容之处,而且都没有家庭,澳门人就叫这里为婆仔屋。
王:澳门目前有多少剧团?
莫:十几个但都是业余的,这几年比较多,只有一两个比较有规模。
Coolmoon:穷空间呢?
莫:它跟政府完全没关系,那是我跟我太太去英国回来,就想着需要一个地方排练、创作;因为我们原本各有一间房子,结婚后只用得到一间,就用另一间当成剧场,我们也很担心能否持续运作,但现在还算可以。穷空间之后,有些是视觉艺术团体,就去搞自己的空间,陆陆续续有一个两个开始,这些完全是民间自营的,政府没给太多。牛房也是政府利用此地,把艺术家隔离在一起,不能收租金,可以卖票,但演出不多,多是展览。
王:圆场呢?
林:这是源自台北市前文化局长廖咸浩的构想创立的一个艺响空间网,之前已有第一届,但主要是视觉艺术、影像,我们是第二届。这里本来是养工处宿舍,文化局整理后向剧团招标,听说刚招标没人来,因为环境仍旧脏乱,有点像鬼屋,后来是文化局打主动与剧团接洽,创作社剧团先要了,加上飞人集社、沙丁庞克动见体、魏海敏艺术基金会、莎妹,共六个剧团,使用期限是三年,其实是两年后可以选择续约一年,三年后就是重新招标。曾问过三年之后怎办?但没得到什么答复。
Coolmoon:除了提供场地,公部门对经营团体有所补助吗?
林:我们只要付水电网络费,他们已经把厨房挖掉,不让你们在里面生活,以工作为主。大部分都是一楼铺黑胶当排练场,二楼当办公室,创作社则两层都是办公室,今年(2007年)3月正式开始运作。
2、空间回收后的社会回馈
卢:有演出吗?
林:目前还没有,但动见体有规划在一楼读剧、进行小型演出。圆场是是六连栋,后面还有第七栋,但这一栋文化局设定是公开租借的,每个月会有一些人来租,一天700,一个时段200到300,使用率还好,感觉好像不是太多人知道。租金会转成圆场基金,供六个剧团办理小区回馈活动时使用。依规定一年要做八次回馈活动,我们12月20日冬至那天刚做完一个冬至圆场岁末联欢会。我们找里长、里长找家长会、教会,大家一起办,那是很欢乐的园游会,小朋友的说笑话比赛、票友唱京剧等等,我就扮圣诞老人发糖果。平常以为那里很偏僻,没甚么人住,但那天感觉原来附近满多住户。
郭:除了八场活动,还有其它条件吗?
林:没有,就只有这样。
王:澳门艺文界对于政府在空间的安排,有甚么期望跟要求吗?
莫:我们说过要游行,但都是说说而已,我们常说缺乏空间但即使有空间也没人可运作,十二月九日牛房仓库办了一个座谈《艺术空间生存之道》邀请香港艺评人小西来,他提出了「文化聚落」的概念,各个艺文空间的负责人也有到场,也有人提出要做一个艺文空间的联盟,但问题还是一样,他们有意思要空间,但没办法有全职的工作人员,像穷空间跟猫空间有人去管理,是因为我们都没有正职,现在澳门经济太好,学生兼职,一个月可以赚一万多,折合台币四万多,所以很少有那么理想的人士。
王:我们也是这样,聊没有排练场、展演空间,聊政府的问题,但聊一聊却也没什么具体行动。
莫:空间是死的,重点是有没有人愿意做。说跟做还是有落差,有些人很努力争取,有些人只是讲讲而已。
王:请问人中,你在接圆场之前跟之后,有没有甚么不同感觉?
林:小剧场很多还是个体户,团址通常设在自己家,有空间后感觉比较professional,比较可以发生甚么。我自己的感觉是,圆场在一个小区里面,但圆场面对小区的部分都还很弱,一个是场地经营的体质,第二个是太忙了,每年都有自己的戏要做。刚进来很开心,讨论了很多回馈活动,七嘴八舌地讨论,但后来都没有办。比如曾想过利用古亭国中礼堂,那里很适合大型歌舞,也接洽过,或是对面有一个何嘉仁书店,可是都没有接下去做。
3、表演艺术工作 V.S.
都市空间经营
Coolmoon:这其实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一是剧团的经营与规划,一是空间的经营与规划。现在好像被期待要「毕其功于一役」。
林:人力真的是一个问题,只有创作社有扶植补助,有两个全职;像莎妹,王嘉明住木栅,通常在家工作;魏海敏基金会有一个,我是全职不给薪。
于:我对澳门的接触比较零星,现在感觉像是要做一个现代剧场中心,一个是威尼斯人酒店出现一个状况,从政府、学校、人一路下来,要怎么摆?这是一种价值观、文化的问题,你要变成Show
Business也可以,但这一定是跟体制对抗的吗?我看了地图(编按:莫兆忠提供的艺穗节地图)才发现,我的活动地点基本上都在观光区,这些场地大概都在同一个区域。澳门去年被选为文化遗产以后,你拿到的各种信息,都是历史性地图,不太容易碰到这样的艺文地图信息。面对一个观光者,当他接收到这样的印象,似乎就是鼓励观光,包括刚刚莫说的空间,政府似乎不能释放很多。李永萍一上台就说要把闲置空间找出来,可是好像也没太多作为。刚林人中说,政府以为把团体摆在那,就可以把那区域搞得花枝招展,可是在没有其它配套的情况下,要怎么做?
汤皇珍:我刚听大家的讨论,非常有兴趣。1998年我们面对华山,提出几个问题:
1、政府是否应该补助场地费用?像文建会可否有常设经费补助场地,一是排演场,二是演出场地,这两个是不同的。像华山应该是属于后者。那这补助是几年比较好?年度征选可否公开?意见一切公开,包括评审怎么选出?评选过程都公布。
2、展演就是一种回馈。一个演出,也可以有几场是回馈的,由政府安排,这是政府跟团体对怎么去思考文化建设经费,思考自己的位置,艺文团体还是有赖政府,因为政府的状态会比私人的较有延长性。从华山的运作来看,政府是没头脑的,不管是BOT、OT,财团法人或社团法人,又会回到我们得付场租的情况。
4、观光地图外的另一张地图
王:我们来看一下图片(编按:莫兆忠带来了几张澳门展演空间的图片)。
莫:我们来看一些澳门空间演出情况,牛房仓库就是一个仓库,加上两层的办公室。政府规定作品不可放在空间之外,曾经被人投诉过,政府就发警告。牛房二楼大概坐30人,下面的仓库就可多一些,但由于不是专门用来演出,每一次演出都要租一次灯光。
王:观众的反应热烈吗?
莫:有年轻人就热烈点。
莫:穷空间约容纳45人,11月刚买一组灯光器材,前面有个小区位,卖些手作商品,希望增加营运收入,但目前还不够。在1999年,澳门才有一个称为剧场的地方,到2005年之后,每年都增加几个可以演出的地方,但都在赌场里面,大都是娱乐性质的。很多表演空间都是观光娱乐性质,澳门文化中心有小剧场跟综合剧场,是唯一一个民间可以使用的地方,但政府自己为了业绩,安排很多海外节目,每年本地档期只有一两团可用,有钱也不见得租得到。在小剧场演出的团体多是香港较有名的,也有一些澳门的。2005年我提了五个剧团联演的节目,热闹了一阵子,但后来也没有后续,因为与政府合作状况的问题,也因为小剧场每一场观众要400多人,不是每个团体都负担得起。
Coolmoon:刚在照片中看到牛房的空间跟牯岭街很像,可否请您说说对牯岭街小剧场的感觉?
莫:我来这里看很多次戏,如果我们有一个这样的地方就很好,像走到二楼来,觉得二楼已经是另一个小剧场。我们只要演出就不能排练,因为只有一块地方。最后我想说空间还是其次,人比较重要。澳门以前有很多闲置空间,但政府都改成乐团练团室、办公室,看起来很活跃,很多国际性演出,其实都是官办,民间相对弱势。
林:对空间的期待,圆场的六个团队都不太一样,放在小区的脉络,里长、民众、学校对你的期待又不一样。我常在想,应该还要再有一组行政团队来做对外的经营。目前我们的分配是莎妹担任总干事,动见体负责活动部,创作社则是大总管,我希望可以再补助人员来专责这一项事务,比较有意义。另外刚听到澳门的情况,你们有一个联盟或组织吗?
莫:我们有开过相关的会议,但最后都是说说就算了。有一次我们发问卷给剧团询问制作的部分,发出十几份只回收五份。
5、对空间使用的期待
coolmoon:对公部门来说,如何看待表演艺术的地位?比如澳门政府的规划有娱乐这一块,有观光这一块,那文化这一块摆哪里?
莫:我以前在文化部门工作,知道推广文化遗产的跟资助艺文的都是同一批人,权力都在同一批人手上。
郭:牯岭街这边,文化局并没有明定要负的义务,比较希望我们主动去做。像是市集,里长对我们的期待跟南海艺廊的期待都有落差,通常又通知的比较赶,所以就变成只是借厕所的功能。还有一个历史建物的原因,以前是周一也要开,现在没有,,但周一仍要有行政人员留守,周二到周日都要到十点,都要有人。我们也必须提出三年的活动规划。
王:牯岭街小剧场执行长容淑华,最近有发表一篇文章〈非营利性小剧场经营之迷思:以牯岭街小剧场为例〉,说到牯岭街小剧场的四个营运目标:建立组织营运规范、拓展小剧场的公共文化舆论形象、变成人文荟萃聚集的焦点、形成无形无边的文化版图。不过,年初牯岭街小剧场办的公共论坛,文化局长李永萍不断认为:把艺文市场先打开,才是最重的。
郭:那一次论坛我们的建言,他都推给前任的,但现在看到文化局长李永萍大动作频频,我们也很质疑,是否真的如此。
Coolmoon:规定剧场开放时一定要有人在吗?全职员工有补助薪资吗?
郭:没有,都是自己提案,加上场租等营运的收入,一直都是负所得的,我们也一直在调整方针。
叶:我想呼应一下汤老师说的,回到一个实际面,像我们明年要演出,需要华山那样大的场地来做舞台道具,但新的华山已经取消艺文团体优惠,场租非常惊人,一天3000,一个月就要9万。有没有可能政府可以补助设备、硬件费用,我们9、10月已经在问明年5、6月的场地,问过华山、松山烟厂、信义公民会馆,甚至找到竹围工作室。
6、文化贡献的证明(正名)问题
汤:我最近有个展演,也有跟刚刚那位一样的困扰。华山目前是把经营交给一个经济取向的团队就有正当性吗?还是回归当初艺术家争取的初衷?创作力就是我们的贡献!就是无形的财产!请问各位,卖完票就能完全打平制作费吗?如果不会,为何要急着卖票?重点是在展场,政府搞错方向了。华山最早的规划蓝图就有一块是工厂,团体在演出前一两个月可进厂制作,甚至是将道具交给展场的制作工人制作,这样在技术性也能提升。我们应该要站起来,把我们的权益告诉政府,压到他做为止,这就是真正的民主。如果我们集结起来,我们到时可以大声地告诉政府,创作力就是财产!我在2004年因为人单势孤,只好退出华山的争取。第二个,政府认为你的想法跟它不同,就把你打成不进步的。第三,主委说艺术家意见太分歧,我们等不了这么久,就招标了。我现在去不仅找不到场地,还要付场租。文化建设就像教育,是一种投资,这资产是无形的,价值会在最后一起回来。我问你,「文化国家」是不是就是一种财产?这就是艺术家打造出来的。你说一个艺术家值多少钱?这钱不是你能看到的。还有一点,我希望文化人士一定要行动起来,愿意去做这件事就会改善。
叶:我去接洽华山场地的时候,发觉行政人员也没办法给你一个答复,因为他们那时只是过渡单位。现在打去,听起来现在进去使用是有完整设备的,但以前很少钱,现在很多钱。现在只希望它要有些回馈,听起来他们有些想象,只希望他们能做好。
汤:如果你认为文建会可以将一切定案,那就定案了!但是文化人可不可有点意见?承揽单位的对口若是文建会,则要让文建会听到。
7、再谈文化公共财
王:容淑华论文提到牯岭街四点,定义为类文化公共财,请问各位的想法。
coolmoon:对不起我岔题一下。华山经营权移转时,我是一个报导者,当时我发现一个问题:文化政策由谁来决定,文化圈?还是公部门?在文化公民权的论述里,把文化主权下放到群众,实际政策面却没下放到文化界。现在民主社会有一种迷思,讲到正当性,要不就是要有足够的群众参与度,要不就是证明能创造巨大产值。台湾有不少艺术节最后得标的不是艺术团体,而是媒体企业,就是这现象的反映。剧场的创造力也许很强,可是在参与度比较弱(也就是不够大众),也不能赚大钱(也就是缺乏产值),往往在跟政府交涉时自己就心中胆怯,在正当性的辩论上,先立不住脚跟。在论坛上李永萍说你们要有办法自己创造产值,我才能向上要预算,文化局长倒是反过来要文化界证明自己的「正当性」,就更加强了这种迷思。
瞇:好像今天要办一间学校,可是学校本来就不是赚钱导向的。
王:我之前参加马乐侯文化管理研讨会,法国人认为文化基本上就是一个需要投资而不考虑产值的东西,因为他们很明白地说:文化不是商品!
莫:突然想起一个经验,作品产生的利益是甚么?好像每一个经过穷空间的人,都不知道我们在做甚么,我们听到人说,他们在里面做什么,好古怪的。我有一次到常去的饭店吃饭,老板说你们就是穷空间的人,这种跟小区的资源流动也是一种贡献,就像我们都去同一间理发厅,去周边的店里买建材做布景,关系到的不只是一场戏有40人来看。他们是从资源流动来理解我们,这是我们在思考的事情,小剧场的生命力就是这样,跟外围小区发生很大关系。
王:那牯岭街小剧场呢?
郭:这里因为是为历史建物,会有小区大学学员来这参观,我们也会导览,不是完全没有跟小区的发生关系。开放时间我们都要在,是因为公部门有时会丢东西来,像立法院要资询,他们会要求你给资料。
莫:我是反过来想,政府应该主动来了解,而不是等我们告诉他要做甚么。
瞇:这次的论谈会有后续吗?不然感觉下一次又换主题,讲讲就没了。像莫说政府应该要来了解,那如果他不听呢?我们还有甚么做法?
coolmoon:文化也有专业,由文化人来告诉政府是被允许的,文化人最好也有些决定权。
汤:现在症结在有权力的人都不做事,像你们这平台可以不断深化变成论述,剧场应该有怎样的设备?怎样面对国际?这事情都是比较专业的。还有刚刚讲的文创产业,我也参加了马乐侯文化管理研讨会,法国人开宗明义就说:作品不是商品。现在是走向错误的观念(产值导向),我们要借着压力平台来面对政府。我跟香港的荣念曾聊天,他们有一个平台,收集艺术家的意见后往上流,跟政府反应,这样就可以对政府产生压力。
coolmoon:我想到柳春春剧社的网站,跟大家推荐一下,这网站经常转载值得注意的公部门信息,关心艺文政策走向的人可以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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