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blog.sina.com.cn/zhoudao[订阅]
字体大小: 正文
让纪元再现中国元素——关于恢复年号的倡议(2007-09-20 00:47:19)
 

    【内容摘要】本文分析了西元纪年的局限性和在我国的不适用性,从提高华夏民族凝聚力、增进海外华人归属感、丰富世界纪年文化多样性、保护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高度,论述了恢复传统纪年的必要性。作者提出:一方面,多数传统纪年方法并不适用于现代社会;另一方面,我们对年号纪年存在认识上的误区。文章认为,年号纪年符合中国老百姓期待吉祥如意的传统习俗,有利于传承中国文化,促进社会和谐。恢复年号纪年,要继承重视纪年的思想文化传统,要舆论先行。宪法则为恢复年号纪年留出了操作空间。
  【关键词】纪元、纪年、年号、中国元素、西元、干支、谥号纪年、庙号纪年、国号纪年、政体纪年、历史人物纪年、私年号、正朔、孔子纪年、大一统、黄帝纪年、汉文化、夏历、第一纪年。


  年在计时单位中有独特的作用。月、日、时、分、秒等都是周而复始的,并且因为周期较短等因素,往往不为后人所注意。而年份则不具有重复性。在历史长河中,开元盛世、辛亥革命、九二共识等词语的形成,即属于这种情况。离开年份而仅仅使用其他的计时单位,就难以形成完整的时间概念。对年份的重视进而会引起对纪年的重视。

一、传统纪年概述

    我国的传统纪年,源远流长。《书·伊训》曰:“成汤既没,太甲元年,伊尹作《伊训》、《肆命》、《徂后》。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伊尹祠于先王。”《书·太甲中》曰:“惟三祀十有二月朔,伊尹以冕服奉嗣王归于亳”。商时,年称祀。商太甲元祀、商太甲三祀,分别约当于西元前1580年、西元前1578年。因此,我国使用传统的纪年方法,至少有三千五百多年的历史。中国的数千年文明史,在时间上主要以传统纪年维系。要了解华夏文明,就难以绕开传统纪年。
  在干支纪年法、太岁纪年法、岁星纪年法、生肖纪年法之外,中国历史上曾存在若干种纪年方法。它们主要有:一、元首名号纪年法。较为常见的是谥号、庙号和其他名号纪年。谥号纪年,如薛惠公七年(西元前490年)、南越明王二十一年(西元前113年)等;庙号纪年,如唐肃宗元年(西元761年)、蒙古宪宗九年(西元1259年)等;其他名号纪年,如夏禹元岁(约西元前2069年)、高句丽美川王二年(西元301年)等。岁,犹言年。二、谥号与元首在位期间改元相结合的纪年法。如邾隐公后元二年(西元前471年)、秦惠文王更元十四年(西元前311年)等。三、年号纪年法。如新始建国天凤上戌六年(西元23年)、唐至德二载(西元757年)等。载,犹言年。四、国号纪年法。如兰芳一百零八年(西元1884年)、中华共和国二年(西元1934年)等。此外,封地名纪年法也可以看作国号纪年法中的一种。如汉四年(西元前203年)、吴原年(西元1367年)等。五、政体纪年法。如周共和元年(西元前841年)、明鲁王监国七年(西元1652年)等。六、传说或历史人物纪年法。如中华民国中华开国四千六百零九年(西元1911年)、“蒙疆成吉思汗七百四十年”(西元1945年)等。谥号、庙号、年号等均首创于中国。截止汉景帝后元三年(西元前141年),我国主要采用包括谥号纪年法在内的元首名号纪年法,历时一千四百年以上;自汉建元元年(西元前140年)至清宣统三年(西元1911年),我国主要采用年号纪年法,历时两千多年。年号纪年法和谥号纪年法是中国元素含量最高的纪年方法。
  一些传统纪年方法,局限明显。元首名号纪年法一般只能追溯使用。《睡虎地秦墓竹简·编年记》谓:“今元年,喜傅。”今元年,即秦嬴政元年(西元前246年)。之所以使用今字样,是由于元首只有在逝世后才有谥号的缘故。事实上,始皇帝嬴政后来并无谥号。谥号和庙号制度现已不复存在。元首名号也过于强调个人的领导作用。在现代社会和共和制国家,元首名号纪年法、封地名纪年法只能成为历史。此外,干支纪年法、太岁纪年法以每六十年为一周期,岁星纪年法、生肖纪年法以每十二年为一周期。它们的年份名称循环往复。单独使用时,同样会有很大的局限性。
  以往,对年号的基本评价,存在一些认识误区。《中国历代年号考》是研究中国年号的扛鼎之作。但作者却表示:“封建统治者借各种事故假称祥瑞任意改元建号,……完全是一种欺骗人民和维护其统治的手段。”这种观点,至少是不全面的。日本寺院的私年号,在历史上颇为盛行。《北京大学藏敦煌文献·维摩诘经》末署:“定居元年岁在辛未上宫厩户写。”《上宫圣德法王帝说·法隆寺金堂坐释迦佛光后铭文》有“法兴元丗一年岁次辛巳”等字样。定居元年(西元611年)和法兴元三十一年(西元621年)的官方纪年,分别为倭推古女皇十九年和倭推古女皇二十九年。定居、法兴元等私年号,不仅早于孝德天皇轻颁布的日本历史上第一个官方年号大化(西元645~650年),而且还可以同时并存。因此,年号并非全部由封建统治者颁布。更值得注意的是,上宫厩户丰聪耳命为用明天皇橘丰日尊次子,早在倭推古女皇二年(西元593年)即已摄政。他薨于倭推古女皇三十年(西元622年),谥圣德太子。作为皇室领导人,他恰恰尊重民间文化,使用了私年号。另据汪文溥《醴陵平匪日记》,中华国民军南军革命先锋队都督谢再兴在萍浏醴起义时,曾建元汉德(西元1906年)。萍浏醴起义以同盟会的名义组织,目的是建立共和制度。

二、西元纪年的局限性

    西元最初在我国部分民众中使用。清廷与西方列强签定的条约,并行年号纪年与西元纪年。政府的对内公文,一律行官方颁布的纪年。清末,民间已未必奉朝廷正朔。如:邹容《革命军》署“皇汉民族亡国后之二百六十年”(西元1903年)三月;章炳麟《〈革命军〉序》作于共和二千七百四十四年(西元1903年)四月;章士钊主编的《国民日日报》第二号,刊印于“黄帝纪元四千三百九十四年癸卯六月十六日,西历一千九百零三年八月八日”;陶成章《龙华会章程》撰成于“天运岁次甲辰正月朔日”(西元1904年2月16日)。吴敬恒等在巴黎创办的《新世纪》周刊,则较早融入西元元素,行新世纪纪年。其《发刊之趣意》即称“新世纪七年”(西元1907年)。随着新文化运动的兴起,西元影响更大。李大钊《新纪元》“作于一九一九年元旦”;陈独秀《〈新青年〉罪案之答辩书》落款为“一九一九年一月一五日”。
  我国最早行西元纪年的政府,是苏区政府。《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并未就纪年作出规定。从实际情况看,官方主要使用西元纪年。如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宣布对日战争宣言》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中国工农红军革命军事委员会《抗日救国宣言》分别署“一九三二年四月十五日”、“一九三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不过,苏区的一些钱币上曾出现“中华苏维埃元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五年”等字样。西元1949年9月27日,一届全国政协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纪年采用公元。今年为一九四九年。”因此,西元成为官方颁布的纪年。工农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建立时,行西元纪年,相当于改元,有重大的意义和作用。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后,一届全国政协会议已圆满完成其历史使命。
  西元纪年在实际使用中的弊端,已逐渐显现。人们在口语、一些书面语言甚至公开出版物中,往往省略西元纪年的前两位数。如:2007年简称为07年。这样,每隔一百年,西元简称就会相同。这就增加了考证工作量,造成人类在处理某些事务时的不便,甚至引起法律纠纷。这是由西元纪年仅仅采用逐年累进的方法造成的。对于其中很少甚至没有变化的那部分字符,人们会约定俗成地予以省略。这种情形,在长期不改元的其他纪年方法中,同样存在。国号纪年即是如此。鲁迅《狂人日记》谓:“七年四月二日识。”胡适《跋〈《红楼梦》考证〉》末署:“十一,五,三。”这里的七年和十一,即分别指中华民国七年(西元1918年)和中华民国十一年(西元1922年)。
    有舆论认为,中国并非基督教国家,因而不适合行西元纪年。西元是拉丁文Anno Donmini(英文in the year of our lord,我们主的纪年)的一种译法,西元前则是英文Before Christ(耶稣基督降生前)的一种译法。早在一百多年前,针对“当采世界通行之符号,仍以耶稣降生纪元”的说法,梁启超就明确指出:“泰东史与耶稣教关系甚浅,用之种种不合”;“耶稣虽为教主,吾人所当崇敬,而谓其教旨遂能涵盖全世界,恐不能得天下后世人之画诺,贸然用之,于公义亦无所取”。《史记·老子列传》有“自孔子死之后百二十九年”之语。清光绪二十一年(西元1895年),康有为据此撰成《孔子纪年说》。其文末署“孔子卒后两千三百七十三年”。他还上奏德宗爱新觉罗·载湉:“臣窃考孔子实为中国之教主,而非谓学行高深之圣者也”;“不若以教主纪年,更于敬教有补”。因此,康有为、梁启超是不赞成中国使用西元的先驱。近年来,一些学者反对把西元作为我国第一纪年的理由,也基本相同。

三、恢复传统纪年的必要性

    恢复我国的传统纪年,有利于提高华夏民族凝聚力。《春秋公羊传·隐公元年》曰:“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春者何?岁之始也。王者孰谓?谓文王也。曷为先言王而后言正月?王正月也。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何休注曰:“统者,始也,总系之辞。”《旧五代史·历志》曰:“古先哲王,受命而帝天下者,必先观象以垂法,治历以明时,使万物服其化风,四海同其正朔,然后能允釐下土,钦若上穹。”奉正朔、大一统思想的长期存在,客观上有利于中华民族的和睦团结、生存发展,有利于中华民族抗御外侮、自强不息。为了民族利益,苏区政府在后期就放弃把西元作为主要纪年。“维中华民国二十六年四月五日,苏维埃政府主席毛泽东、人民抗日红军总司令朱德敬派代表林祖涵,以鲜花时果之仪致祭于我中华民族始祖轩辕黄帝之陵。”林祖涵,号伯渠,时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财政部部长。《祭黄帝陵文》行中华民国年号,已透露出重要信息。中华民国二十六年九月(西元1937年9月),国共两党为共同抗日,捐弃前嫌,再次合作。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为纪念七七事变九周年宣言》末署“民国三十五年七月七日”。因此,奉正朔、大一统思想中的积极因素,不容忽视。
  恢复我国的传统纪年,有利于增进海外华人的归属感。人们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须臾离不开纪年。目前,大陆地区像西方国家那样使用西元。这就不存在海内外华人奉正朔的问题。纪年也就与增强华夏民族凝聚力无关。借鉴历史经验,大陆地区应该提供一个可奉的正朔,即它的纪年必须有中国元素。海外华人在口语和书面语言中,一旦奉大陆地区正朔,就可以联想到“我是中国人”。这是传统纪年中中国元素独有的作用。从大陆地区的政治、经济等影响力看,愿意奉正朔的海外华人必然居多数。此外,让台湾地区居民了解大陆地区正朔,有利于发挥纪年文化的潜移默化作用,促进祖国统一。我国台湾地区目前行“国号纪年”。2006年,民进党中常会为推行“去中国化”政策,提议台湾行政部门公文行西元纪年。这就与大陆地区行西元纪年,不可同日而语。从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出发,我们必须坚决反对台湾当局废止“国号纪年”,进而修改“国号”的图谋。
  恢复我国的传统纪年,有利于丰富世界纪年文化的多样性。全球有三大国际性文化圈,即:基督教文化圈、伊斯兰教文化圈、汉文化圈。拥有十六亿人口的伊斯兰国家使用伊斯兰纪年。此外,拥有十亿人口的印度使用印度纪年,泰国、缅甸、以色列分别使用佛历、朱拉隆功、希伯来纪年。一些汉文化圈国家的纪年,仍带有浓厚的汉文化色彩,如西元2007年为朝鲜主体九十六年、韩国檀君四千三百四十年、日本平成十九年。历史上,自瞿越太平元年(西元970年)至越南保大二十年(西元1945年),这个东南亚国家使用年号达九百多年。“蒙古共戴十一年”(西元1921年),蒙古人民革命党领导的人民革命取得胜利,但并不“改元”。并且,年号纪年法可能还渗透到阿拉伯国家。伊斯兰历218~227年(西元833~842年)在位的阿拉伯帝国哈里发摩哈普德(Abu Ishaq Muhammad al-Mu'tasim Billah),即建有年号。如果中国恢复传统纪年,那么,世界上将有三分之二的人口不把西元作为第一纪年。中国是汉文化的发祥地,又是世界上的大国,有权利和义务为丰富世界纪年文化的多样性作出贡献。推行含有中国元素的传统纪年,有利于增进汉文化圈国家在纪年文化上的相互认同感,扩大汉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恢复我国的传统纪年,有利于夏历的推广,是保护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在要求。中国传统节日正日益受重视。我们有 “2006年中秋节”、“2007年清明节”等说法。其实,西历根本未设中秋、清明等节日。因而,有人按夏历纪年,纠正为“丙戌年中秋节”、“丁亥年清明节”。但它难以指明绝对年份。壬戌年春节(西元1982年1月25日),时任美国总统的里根向全世界华人祝贺第四千六百九十个新年,就是按黄帝纪年推算的。这就避免了“1982年春节”在表述上的尴尬。自临时大总统孙文改黄帝四千六百零九年十一月十三日(西元1912年1月1日)为中华民国元年元月元日后,中国民众早已停止使用黄帝纪年。而里根的祝贺恰恰表明:西方国家完全能够包容中国传统纪年文化。

四、再现年号的中国元素

    恢复我国的传统纪年,应优先考虑恢复年号纪年。我国社会稳定,政体长期不变。政体纪年法和国号纪年法就容易诱使人们使用简称,从而混淆计时概念。黄帝纪年不仅有同样的缺点,而且容易为学者所诟病。这是因为,黄帝公孙轩辕仅仅是传说中中原各族的共同祖先。迄今为止我们无法科学地推断黄帝元年的具体年份。相比之下,年号纪年则可以避免上述缺点。赵翼《陔余丛考·年号重袭》谓:“年号纪元自汉武始,上自朝廷,下至里社,书契记载,无不便之,诚千古不易之良法也。”这是有一定道理的。
  恢复年号纪年,符合中国老百姓期待吉祥如意的传统习俗。历史上最早的年号建元(西元前140~前135年)、元光(西元前134~前129年)、元狩(西元前122~前117年)等,均由武帝刘彻颁布。《史记·武帝本纪》曰:“有司言:元宜以天瑞命,不宜以一二数。一元曰建元,二元以长星曰元光,三元以郊得一角兽曰元狩云。”因此,后世的年号往往记祥瑞、志喜庆、祈昌盛。吉祥词语是相对集中的,因而容易与年号重复。证券投资基金诞生于1997年,是新兴的金融品种;我国的年号则早已停止使用。两者理应风马牛不相及。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中,有基金开元(184688.SZ)、基金天元(184698.SZ)、基金景福(184701.SZ)、基金兴安(184718.SZ)、基金泰和(500002.SH)、基金兴和(500008.SH)、基金汉兴(500015.SH)等。开元为玄宗李隆基颁布的年号(西元713~741年),天元为圆融天皇守平颁布的年号(西元978~983年)和益宗孛儿只斤·脱古思帖木儿颁布的年号(西元1379~1388年),景福为昭宗李晔颁布的年号(西元892~893年)、庄宗黎龙铤颁布的年号(西元1008~1009年)和兴宗耶律宗真颁布的年号(西元1031~1032年),兴安为文成帝拓拔濬颁布的年号(西元452~454年),泰和为近肖古王扶余句颁布的年号(西元366~369年后?)和章宗完颜璟颁布的年号(西元1201~1208年),兴和为孝静帝元善见颁布的年号(西元539~542年),汉兴为昭文帝李寿颁布的年号(西元338~343年)。可见,年号与证券投资基金能够拥有完全相同的字符。此外,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企业字号,也存在与历史上的年号完全相同的情形。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巧合?这恐怕是中国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产生影响后的必然结果。从期待吉祥如意的内容看,年号恰恰符合民间习俗,有厚实的群众基础,因而能够长期存在。在如何对待民间习俗和纪年文化的基本态度上,我们不应该有什么双重标准。
  恢复年号纪年,有利于传承中国文化。相当一部分年号,反映了中华文明的精髓。《〈易·乾〉彖》曰:“首出庶物,万国咸宁”。武帝司马炎于是定年号为咸宁(西元275~280年)。《〈易〉系辞上》曰:“盛德大业至矣哉!富有之谓大业,日新之谓盛德。”炀帝杨广于是定年号为大业(西元605~618年),宣宗段智兴和神宗黎维祺于是均定年号为盛德(西元1176~1180年和西元1653~1658年)。《大学》曰:“汤之盘铭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宪宗段正严于是定年号为日新(西元1108~1110年)。《宋史·乐志》曰:“祖功宗德启隆熙”。纯宗李坧于是定年号为隆熙(西元1907~1910年)。《书·大禹谟》曰:“地平天成”。《史记·五帝本纪》曰:“内平外成”。天皇明仁于是定年号为平成(西元1989年~)。时任日本内阁总理大臣的竹下登解释其含义是“在国内外和天地间实现和平”。因此,年号并非落后文化的象征。年号一旦施行,就可以与民众的工作、生活紧密相关。把年号作为载体,有利于弘扬中华文明。
    恢复年号纪年,有利于上情下达。年号既可以源自经典著述,也可以源自现实社会。如哲宗赵煦颁布的绍圣(西元1094~1098年)、大总统唐景崧颁布的永清(西元1895年)等,即用来阐述施政纲领。由于民众的工作和生活离不开纪年,因而,年号必然为人们所强化记忆。这样,民众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就可能形成较为统一的认识,从而达到促进社会和谐团结的目的。

五、怎样恢复年号纪年

    恢复年号纪年,首先要继承重视纪年的思想文化传统。中国历史上,对纪年的基本看法,属于一种社会共识。《史记·历书》云:“王者易姓受命,必慎始初,改正朔,易服色,推本天元,顺承厥意。”《汉书·董仲舒传》云:“故《春秋》受命所先制者,改正朔,易服色,所以应天也。”中国历代政府因此而身体力行。并且,民间同样重视改正朔。清光绪三十四年(西元1908年),杨子元《新纪元》由上海小说林社出版。作品叙写:“西历一千九百九十九年,……众议员都说当……改用黄帝纪年,就以明年为黄帝四千七百零九年,请政府饬下地球上同种诸国,及附属于中国之各贡献国,一体遵照”。在经历中国与“白种各国”的纪年战争后,达成和约:“中国同种之国,均以黄帝纪元,其仅为黄种而非中国同种,有愿以黄帝纪元者,各国俱毋庸干涉”。小说中纪年之争是清末纪年之争的曲折反映。小说提倡黄帝纪元,革命倾向较为明显。最近几十年,重视纪年的思想文化传统为人们所忽视。这不利于年号纪年的恢复。
  恢复年号纪年,要舆论先行。由于长期不接触我国主流的传统纪年,民众存在一些认识误区。因此,文化学界、社会学界、史学界的有识之士,可以多普及一些我国传统纪年的基础知识。实践证明,社会主义国家与年号制度并无任何矛盾。在国内外情况已有很大变化的历史条件下,恢复使用含有中国元素的纪年方法,对于促进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发展,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有一定的裨益。对此,我们要逐步取得民众的理解和支持。要让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关注恢复我国传统纪年问题,以增大恢复年号纪年的可行性。我国的传统纪年研究,偏重于考证。要让传统纪年方法古为今用,必须加强对我国传统纪年的理论研究和探索。在倡导恢复传统纪年时,我们也要承认其存在不便于年代计算的局限性。如,于阗中兴八年(西元985年)、太平天囯十四年(西元1864年)分别距今多少年,即使借助干支纪年、太岁纪年、岁星纪年、生肖纪年换算,仍较为麻烦。而西元或黄帝纪年、孔子纪年等就可以使人们一目了然地计算结果。这样,我们就需要有第二纪元。因此,恢复我国的年号纪年,还要防止矫枉过正。总之,要让更多的人赞成恢复我国的年号纪年,将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
  我国法律并未设置有关纪年的条款。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1982年12月4日分别召开的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8年4月12日、1993年3月29日、1999年3月15日、2004年3月14日分别召开的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历次颁布和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都有关于国旗、国徽、首都的规定。最近一次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有关于国歌的规定。但历次颁布和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均未涉及纪年。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后,西元的法律地位同等于其他纪年。不过,由于我国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公文均行西元纪年,西元事实上已是我国的第一纪年。
  恢复年号纪年,要法律先行。法不禁止皆自由。目前,出版社出版的历书,主要以西元和干支纪年。民间则因场合不同,分别使用藏历、回历、傣历、佛历等纪年。国家根本大法未对纪年予以规定,有利于保护我国民族文化和宗教文化的多样性。同时,它也为干支纪年、太岁纪年、岁星纪年、生肖纪年以外的中华民族传统纪年的恢复,留出了操作空间。十多年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退休官员袁晓园在《我国国历似可以黄帝起始为开国纪元》中阐述的观点,与杨子元《新纪元》中的遐想有交叉点。更值得注意的是,时任国务委员兼国家科委主任的宋健也提出“辛亥革命时期倡议的黄帝纪元是否能肯定”的话题。干支纪年、太岁纪年、岁星纪年、生肖纪年、藏历纪年,并不逐年递增,因而不设元年;黄帝纪年、孔子纪年以及西元、回历、傣历、佛历等纪年,一经确立,即不能改元。年号纪年原则上避免重复,因而一般不会把历史上的年号重新启用。并且,从弘扬中华文明等要求看,我们还要适当地改元。这些是年号纪年的特殊性。为维护纪年的严肃性,年号必须由官方颁布。因此,我们应考虑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纪年法”,通过法律,保障纪年的科学和合理,规定年号的颁布程序。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审议通过新的年号时,应发挥决定性的作用。

 

  岁次丁亥季春三月甲辰立夏日庚子(西元2007年5月6日),初稿于上海;
    岁次丁亥孟夏四月乙巳既望日丙寅(西元2007年6月1日),修订于北京;
    岁次丁亥季夏六月丁未立秋日甲戌(西元2007年8月8日),校饬于北京。

 

    注释
    ①太甲,一作大甲。
    ②始建国天凤上戌,一作始建国天凤,又作天凤。
    ③李崇智:《中国历代年号考》。中华书局1981年6月第一版《前言》第1~2页。
    ④梁启超:《中国史叙论》。载《清议报》第九十册和第九十一册,清光绪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一日和八月初一日刊印。
    ⑤见汤志钧编:《康有为政论集》。中华书局1981年2月第一版第281~283页。
    ⑥毛泽东:《祭黄帝陵文》。载《党的文献》2005年第5期。
    ⑦杨子元:《新纪元》第一回《鉴既往用黄帝纪年,虑将来开白人议会》。见《中国近代孤本小说精品大系·无耻奴/烈女惊魂传/新纪元》,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8年1月第一版第458~459页。
   
⑧杨子元:《新纪元》第二十回《终战事黄白分胜负,定和局世界息纷争》。同上书,第600页。
    ⑨宋健:《超越疑古,走出迷茫——1996年5月16日在夏商周断代工程会议的发言提纲》。载《河北师范大学学报》1996年第4期。

 

    参考文献
    1.《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一版。
    2.睡地虎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编:《睡地虎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11月第一版。
    3.北京大学图书馆编:《北京大学藏敦煌文献》。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10月第一版。
    4.佚名氏:《上宫圣德法王帝说》。见佛书刊行会编《大日本佛教全书》第一一二卷,名著普及会日本昭和五十四年八月第一版。
    5.汪文溥:《醴陵平匪日记》。载《近代史资料》一九五六年第四期。
    6.邹容:《革命军》。上海大同书局清光绪二十九年四月刊印。
    7.上海国民日日报馆编:《国民日日报》。台湾学生书局“中华民国五十四年五月”第一版。
    8.陶成章:《龙华会章程》。见平山周《中国社会秘密史》,商务印书馆编译所中华民国十七年七月译订本。
    9.上海世界出版社编:《新世纪》。上海世界出版社中华民国三十六年五月第一版。
    10.李大钊:《新纪元》。载《每周评论》第三号,一九一九年一月五日刊印。
    11.陈独秀:《〈新青年〉罪案之答辩书》。载《新青年》第六卷第一号,一九一九年一月一五日刊印。
    12.肖蔚云、王禹、张翔编:《宪法学参考资料》。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6月第一版。
    13.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宣布对日战争宣言》。载《红色中华》第十八期,一九三二年四月二十一日刊印。
    14.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中国工农红军革命军事委员会:《抗日救国宣言》。见中共中央党校党史教研室选编《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七册,人民出版社1980年1月第一版。
    15.舒惠芳:《钱业寻踪——金融藏品的收藏投资》。上海科学教育出版社2006年8月第一版。
    16.王松朝:《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五年制银币》。载《西安金融》2001年第10期。
    17.鲁迅:《狂人日记》。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3月第一版。
    18.胡适:《跋〈《红楼梦》考证〉》。见姜义华主编《胡适学术文集:中国文学史》,中华书局1998年2月第一版。
    19.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9月第一版。
    20.康有为:《孔子纪年说》。载《强学报》创刊号,清光绪二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刊印。
    21.薛居正等:《旧五代史》。中华书局1976年5月第一版。
    22.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为纪念七七事变九周年宣言》。载中华民国三十五年七月七日《解放日报》。
    23.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修订本第三编第一册。人民出版社1965年12月第一版。
    24.赵翼:《陔余丛考》。中华书局1963年1月第一版。
    25.蔑里乞·脱脱等:《宋史》。中华书局1977年11月第一版。
    26.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76年5月第一版。
    27.《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载2004年3月16日《人民日报》。
    28.袁晓园:《我国国历似可以黄帝起始为开国纪元》。载1995年1月2日《光明日报》。

 
  (原载《社会科学论坛》2007年9月下半月期)
  • 评论加载中,请稍候...
发评论    明星私家相册

验证码:看不清楚数字吗?点击这里再试试。收听验证码

发评论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相关博文
读取中...
推荐博文
读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