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几年的时间,对亦舒的崇拜是五体投地的。她的感情态度,她的审美趣味,她用“哉”,她穿白衬衫卡其布裤,她香槟净饮的豪迈,甚至她的那些俏皮话,譬如“每个姐夫对小姨都有特殊感情”,“钻石是穿皮草的女人,现钞是裸女”;还有她那些别致的比喻,譬如婴儿的面孔时“梨子般”,结束单身是“旷野上狼群的呼号”,无不奉若神明、秉为真理。甚至我最大的梦想,将受精卵放入人造子宫靠无土栽培,像养花种草般施肥浇水,让天下妇女免受生于之苦,也完全来自于她。
不过亦舒不曾负我,在精神家园被她笔下的那些薄幸寡情雷得一片荒芜之后,现实世界反而不那么狰狞可怕了。本雅明有一篇文章,专门提到了“讲故事的人”。在他看来,在一个经验趋于贫乏的时代——即汉娜·阿伦特所说的“黑暗时代”,“讲故事”是保存、交流和传播经验的最有效的形式。在这些故事里陶冶出了成倍的沧桑感,对一切变迁都兴致索然,胆怯地掀起帘幕的一角,看着外面的人儿历经风雨,心中想,哦,他们病入膏肓,他们迷途不返。大半可以料中,虽不中亦不远矣;然后看着一个个倦鸟归巢般选择自己早就选择的道路。做一个先知,其实何尝不是惶惶不可终日,在可以尽情犯错误的年纪,省却了犯错误的麻烦,却也缺乏承担错误的心理建设——路,星芒一样幻灭下去。
我曾经很为亦舒的语言着迷,一项项去考据,直到最近看到《Desperate Romantics》才知道拉斐尔前派原来真是一个派,碧清眼睛、象牙肤色、玫瑰花般嘴唇——蒋南孙的面貌终于得考。最近找到新的乐趣,便是在完全放弃国语配音后,像灰姑娘挑绿豆般逐字逐句在港剧对白中挑出在亦舒小说中熟悉的词句。曾经我以为是她特别言语风趣,口角生风的,后来发现不过是方言的独特颜色。得意、趣致、精灵、行街,出粮,影像,“神鬼怕恶人”,“顺得哥情失嫂意”,……如果换个广东人来读,对这些字眼当不似我那样觉得稀奇,当年不知道还能否看得入迷。
可惜不是学语言学的,否则把李碧华、梁文道、黄碧云的文字都拿来用程序分析一通,看看属于粤语的语法构成与词汇比例几何,倒也是件好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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