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不是给女人准备的
文/潘海
(图:网络中的离婚女性照片)
2018年,中国最高法院首次公布离婚纠纷案件原告的性别比例:73.40%的离婚案是由女性提出!
面对惊人数据,《中国妇女报》分析认为:女性对婚姻质量期待更高、女性的独立意识更强,而“三观不合”则是婚姻解体的根本原因等等。
事情真的只是这样吗?
事实上,只要大略回顾一下人类婚姻的初心,我们就会知道,婚姻、尤其是一夫一妻制婚姻,并不是给女人准备的。
从经济上讲,一夫一妻制的初心,是为了确保男人私财的血缘传承,妻子只是为丈夫生孩子的工具;从政治上讲,一夫一妻制的初心,是为了巩固男家门第的社会地位,妻子只是拓展丈夫姻联的媒质;而从性享乐的层面讲,一夫一妻制的初心,从来就没有真正限制过男人的性自由:嫖娼、出轨、纳妾或者养小N,都不受惩罚,而妻子则只能从一而终……
所以,当男人不忘一夫一妻制的初心时,女人却不愿牢记永远只为男人付出的光荣使命。于是,女人离婚、女人不婚、女人反婚,便无可逆转地成为新时代女权自卫的必然行为。
换一个角度再说。婚姻的两大义务:生殖哺育和日常持家,主要都是由女性来承担的。而这两大义务,既很累人又很拴人,给已经走上社会的现代职场女性带来了沉重的精力与体力负担。所以,新时代女性只要衣食无忧、财务自由,并且还有自己的社会发展空间,凭什么一定要结婚,要生育,要为丈夫、孩子、婆家体系等一干子非我的他人操劳一生呢!
还是恩格斯说得明白:“妻子和普通娼妓的不同之处,只在于她不是像雇佣女工做计件工作那样出租自己的身体,而是把身体一次永远出卖为奴隶。”
所以,是时候结束这一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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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王春霞:《离婚案件原告为何超七成是女性?》,载于《中国妇女报》,2018.6.21
彭苏:《为什么妻子不爱我们了?》,载于《南方人物周刊》,2009年第31期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