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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名拆迁干部被批捕”是一种警醒

(2016-08-04 07:08:51)
标签:

杂谈

“7拆迁干部被批捕”是一种警醒

乔志峰

长沙非法拆除房屋致人死亡,7名干部被批捕。记者2日从长沙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岳麓区观沙岭街道茶子山村非法拆除房屋致人死亡事故的侦查与处理已有新进展。包括观沙岭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等7名干部已于近日分别被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77日,观沙岭街道茶子山村一村民被发现死于建筑废墟内。长沙市有关部门经过调查,认定此事系非法拆除房屋致人死亡的责任事故,随后严肃展开问责。(83日《北京晨报》)

拆迁领域的某些乱象,公众早见怪不怪了。被称作“最狠拆迁女市长”的吉林省舒兰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韩迎新,曾公开宣称“我不懂拆迁法,不按拆迁法办”、“我有尚方宝剑!你们随便告,我不怕”。河北永年县征地,开救护车和警车进村,数百人驻扎。副市长有什么“尚方宝剑”?是上边有人,还是根本不把法律法规放在眼里?救护车进村,则显然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恐吓——哪怕你寻死觅活,也动摇不了我们强拆的决心,你就死了这条心吧。一些强拆项目甚至提出底线是“只要不死人,不死在现场,什么手段都能用”。强拆为祸之烈,由此可见一斑。

一些地方政府之所以敢将强拆进行到底、一些干部之所以愿意冲锋陷阵在拆迁第一线,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出于利益考量,强拆可以带来政绩和经济上的好处;二是现行法律法规对强拆缺乏有力的监督制约,特别是惩处力度偏弱,有时候甚至可以说是形同虚设。拆迁房屋的单位,必须在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如果未取得拆迁手续便强行拆迁,无疑属于违法行为,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应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事实上,在拆迁领域有很多超越法律法规的潜规则,上下级之间也往往是利益共同体,因此,强拆很常见,而除非是媒体曝光或引发重大事故,因强拆被追究责任者并不多见。这也就是为何某些干部会有恃无恐的重要原因。现在,长沙非法拆除房屋致人死亡案7名干部被批捕,不仅让死者家属稍感欣慰,对其他正在或试图强拆的地方和干部也是一种警醒。

征地、强拆已日益成为当今社会的焦点问题之一,各地由于征地强拆而引发的恶性事件屡有发生,严重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引发了社会不安定因素。然而,不管是社会舆论的口诛笔伐还是血淋淋的事实,都难以阻挡张牙舞爪的铲车和推土机。由此暴露的,恐怕不仅是某些干部的素质低下、冷酷无情,也不仅是缺少监督制约的权力是多么的嚣张跋扈,更是再次提醒全社会对“大拆大建”这种发展模式进行反思。将拆迁真正纳入法治化的轨道,树立起更科学、更有可持续性的发展观,才能保障拆迁者和被拆迁者各方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

新闻链接

http://news.163.com/16/0803/02/BTGRNI5E00014AE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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