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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港湾一出生成备胎,谁之过?
乔志峰
郑东新区16座公交港湾一出生成备胎,3年未启用。郑州市公交总公司有关人士称,这16座公交港湾一直没启用是因为存在花坛阻挡变更车道、港湾之间站距过大等诸多问题。2013年3月底,他们向郑东新区管委会提出问题,并与郑东新区市政园林水务局沟通,希望尽快解决。令人遗憾的是,这些问题迄今都没得到整改。为什么3年都没有整改呢?大河报记者再次询问郑东新区市政园林水务局的刘某。他不愿回答此问题,并强调自己“有权不回答”。(5月24日《大河报》)
建设公共设施,就是为了发挥作用,为市民提供方便。那么多公交港湾建好后一天也没使用过,就闲置在那里成了摆设,无疑造成了极大的浪费。如果继续这样闲置下去,说不定只能等着报废了。纳税人的血汗难道就这样打了水漂?
老百姓对此很心疼、很着急,可相关部门还在踢皮球、推诿扯皮。这倒也不难理解——如果承认是自己的责任,岂不是要付出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完成善后工作,甚至还需为此承担舆论和问责的压力?可是,谁都不负责,问题怎么解决?某官员强调自己“有权不回答”的态度,更是令人匪夷所思。根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为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和保障。如此霸气,置舆论监督和公众的知情权于何处?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应牢固树立规划先行理念,遵循城镇化和城乡发展客观规律,严格禁止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和滋生腐败的“豆腐渣工程”。并特别提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着力提高科学性和前瞻性,避免盲目和无序建设。”郑州的“相关部门”不妨对照一下,看自己是否将国务院的规定落实到位了。
16座公交港湾闲置3年未启用,其中必定有哪个环节出了纰漏。那么,是规划设计缺乏前瞻性和通盘考虑,还是建设施工过程不严谨、不规范,抑或是相关部门在交接或工作衔接上没做到位?窃以为应该由当地政府出面进行调查和协调,在分清责任的前提下及早对此进行整改,绝不能任投巨资建设的公共设施继续闲置下去。同时,还有必要出台相应的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制度,谁不负责任、造成了损失,就必须为此付出代价。只有这样,类似的浪费现象才能不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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