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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贪污受贿也成了“工作需要”

(2015-08-19 09:24:28)
标签:

杂谈

当贪污受贿也成了“工作需要”

 

乔志峰

 

江苏拆迁办官员伪造资料捞安置房称是工作需要。原方山街道拆迁安置办公室主任严某,负责辖区范围拆迁及补偿工作。利用手中的权力,他虚构拆迁房屋资料,捞取了一套拆迁安置房,放在了亲戚名下。同时,他还伙同拆迁办的两个副主任,套取了拆迁补偿款43万元。严某称,自己当初所有贪污、受贿,均是因为“工作需要”。他说,自己当时刚调到岗位不久,如果不接受,无论立足还是工作都很难开展下去。(818日《现代快报》)

 

“工作需要”,这四个字说起来理直气壮,听起来铿锵有力。可是,让我们看看某些官员所谓的“工作需要”到底是什么东东吧——广州番禺区榄核镇纪委书记梁某醉驾被查,竟称自己喝酒驾车是“无辜”的,是因为“工作需要”;曾被评为“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个人”的原昆明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阮某购买衣物、鞋子以及价值上百元的内裤、香烟和酒水等,并通过公务消费的方式报销。她认为自己用公款消费、购买物品的行为,是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现在,连贪污受贿也成了“工作需要”,真是没有最奇葩、只有更奇葩,足可发人一噱。

 

某些官员之所以将自己的丑行往“工作需要”上靠,无非是强词夺理、推卸责任,试图金蝉脱壳。可是,找这种理由,是否也太低估公众和司法机关的智商了呢?同时,这也暴露出涉事官员的无知和无畏。他们缺乏最基本的是非观念,更遑论法律法规。在他们看来,什么宗旨意识、什么百姓口碑,统统都是浮云。那么,还有多少官员以“工作需要”为由违法乱纪,吃喝嫖赌全报销、贪污受贿停不了?反腐的长期性、艰巨性由此可见一斑。

 

不过,奇葩“工作需要”所暴露出的,还不止官员的个人问题那么简单。严某为何说自己贪污受贿是“工作需要”?他表示,自己当时刚调到岗位不久,如果不接受,无论立足还是工作都很难开展下去。如果他的说法属实,则当地的官场风气之恶劣令人震惊。根据“劣币驱逐良币”、“坏人淘汰好人”的“潜规则”,“自命清高”者在“潜规则”占主导的地方是不会有好下场的,其生存空间只能愈来愈逼仄,直至被淘汰。这其实就是柏杨先生痛批过的“酱缸文化”。

 

有多少奇葩“工作需要”在蚕食着老百姓的血汗和社会的正常肌体?当贪污受贿也成了“工作需要”,说明需要改变和进步的地方还有很多。“工作需要”不能成为落马官员为自己开脱的借口,更不能成为一个万能的“筐”,什么龌龊的东西都往里装。解决问题、消除丑陋现象,不仅需要反思,更须在监督制约机制上动点真格,堵塞制度的漏洞、根除“潜规则”滋生蔓延的土壤。

 

新闻链接

http://news.163.com/15/0818/03/B195DRII00014Q4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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