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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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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业主分红的关键在业委会掌权

(2019-12-12 08:26:01)
标签:

时评

杂谈

财经

    近日,杭州一个小区业委会准备拿出120万元,来给业主们分红。业委会表示,这120万元是小区共有部分的经营性收入,理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目前,业委会已经完成分红的准备工作,在发放前,还将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央视网1210日)

    又是别人家的小区——在人们感慨之后,随之而来的又是无力感——当如何让自家小区也走上这条康庄道?

    某种程度上说,买房就是投资,不仅是自己那套房子可以保值升值,而且小区公共部分的收益也有业主的份。然而在现实中,很多人接触的只有物业,而没有业主委员会,当主人成了被管理者,也就只剩下缴费的义务,谈不上主人的权利了。

    小区管理不善、业主意见没人听、物业费不断涨价……业主掏钱请来的物业,反客为主成了尾大不掉的老爷,这样的现实足够戏谑与讽刺。反过来说,之所以人们对这家小区如此羡慕嫉妒,也正是因为原本应是司空见惯的常态,在生活中却相当罕见。事实上,能否分红倒在其次,业主对自家小区事务缺乏知情权和话语权才是问题所在。

    小区情况各不相同,有的商铺租金不菲,有的会有占地补偿,这意味着公共部分的收入大不相同。但也不可否认的是,多数小区都有地下车位的租金、电梯和户外等公共部分的广告位租金,一年收入多少,又用到了哪里,有多少业主清楚?如果全是无须交差的糊涂账,物业就成了业主们身上的寄生虫——明着收物业费,暗地里再中饱私囊。这哪里是物业为业主服务,简直是业主为物业服务,难怪有些物业公司合同到期也赖着不走了。

    想要当家做主人,小区先要成立业主委员会,这样才有为业主谋利益的可能,进而对物业公司形成监督与制约,让事情回到本来应有的模样。这是所有“别人家小区”共同的画像,但落到现实却并非易事,因为开发商自己找的物业会从中作梗,仅靠几个热心业主单打独斗,很难成事。这就需要社区和街道主动作为,帮助辖区内的小区业主成立自治组织,也只有这样“扶上马,送一程”,《物业管理条例》才能落到实处,让小区的公共收益真正属于全体业主,具体用途由全体业主决定。

    “小区给业主分红”的成功,完全可以复制,这是广大业主的基本诉求,也是依法管理和自治的基本要求,没理由再漠视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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