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源于谁?——海师大偷拍事件评论(2008-06-27 10:29:32)
(海师大女生换衣,图片转载网易)
最近网络上炒的沸沸扬扬的海师大偷拍事件,网民的态度基本上都倾向于“受害”的女学生。为什么这个“受害”一词要打引号呢?因为,我真的不觉得这几十名女学生是受害者。我倒是觉得那些被警察带走的男学生,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偷拍,的确是不道德的行为。这次的照片,网易上有发布一张,我们可以清楚的看见,女学生在寝室里换衣服,只穿内衣裤,几乎赤裸的站在寝室内。在当时的时间,日常的光照已经不足以照片黑暗的大地,于是寝室内点起了灯光,试想,一个男同学,站在窗边,向外望去,对面不远处就是女生寝室,近的可以说不借用任何道具、直接用肉眼就基本可以看清楚。在周围都是一片黑暗的时间,对面的女生宿舍灯火辉煌,而宿舍中一个女生正在换衣服,而且没拉窗帘。注意,这就是重点
——她没拉窗帘!别说是在晚上,就算是在白天,正常的女性在自己家里换衣服我想都会把窗帘拉上吧?这里又是学校,男女生寝室楼又离得如此之近,又是在夜晚,女生换衣服居然不拉窗帘?似乎不止这一个寝室没拉窗帘,据介绍,夜晚的时候,几乎是所有的寝室,都不拉窗帘,一个个女生在寝室里换衣服,赤裸裸的身躯就在寝室内晃动,从外面看去是那么的清楚。据介绍,一位海师大的女生说“对面的男生经常的拿望远镜往女生寝室看。”很好,经常的看,既然你也知道有男生经常的往女寝望,那你们换衣服的时候为什么不拉窗帘?是无知?还是赤裸裸的色诱?我真的要怀疑这些女生的羞耻心是否存在。更过分的是,明知道对面的男生看,没有拉窗帘的,也没有举报的,任由男生看,现在被男生发布到网上了,这群女生就来劲儿了,一个个又是哭又是嚎的。你们装什么装?你们早干什么了?不要用你们那伪善的眼泪来骗取人们的同情!这就好比,一个身材火辣穿超短裙的女生上了辆公交车,这时,公交车突然一个急刹车,这位女生底裤走光了,恰好有两个男生看见了这一幕,女生看着这两个男生猥亵的眼神上去就是一巴掌:“看什么看!臭流氓!”你要是怕看你就别穿的那么火辣!一样的道理!你要是怕看你就把窗帘拉上!你们一年1200的寝室费,学校不至于不给你们发窗帘吧?如果确实是没窗帘,那就牵出的东西更多了,是学校没提供窗帘的义务?还是被管理寝室的大妈私吞了?再说,如果真的没有窗帘,你们就到床上换衣服,一样能遮挡住,怎么就这么没有羞耻心呢?
再接着扯,就能扯出一堆问题了!男女生宿舍离得那么近,你们学校分配寝室楼是否存在这样的隐患?有没有教师对这种偷看、偷拍的行为加以监督和警告?你们学校是否也有无法推卸的责任?
今天看新闻,学校好像悬赏2万块,严查偷拍事件。这件事似乎真的被片面的报道覆盖了呢!真的朝一边倒的方向发展了呢!最后的结果,估计是几个学生被开除,学校、女生,一点责任也没有。
一个是毫无遮掩的脱衣,一个是毫无遮掩的观看,观看的就被抓起来了,脱衣的一点责任也没有。有人说,主要是因为他们拍照片并且上传到网上了。网易给出的相关法律法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旦上传的照片被认定为淫秽照片,且数量达到一定标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照刑法第364条第1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女生换衣服,淫秽么?换衣服的女生,这样的照片如果淫秽的话,那么这种“淫秽”照片的主人公——换衣服的女生是否淫秽呢?是否一样要把女主人公扣上个拍摄淫秽刊物的罪名给抓起来呢?或者学生们可以这样解释:我照的是夜色,不慎照到对面女寝。
以上就是我本人对这件事的一点看法。我只希望看到大家用公正的眼光看待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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