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贵阳市某菌菇种植专业合作社位于征收范围之内,该合作社负责人王先生认为区政府所作的《土地、房屋征收征用安置补偿方案》所载的补偿标准过低,损害其自身的合法权益,但其对征收程序,补偿标准毫无概念,因此迟迟未签订协议。面对征收方的施压,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决定委托律师进行维权。

在对本次征收行为和当事人合作社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之后,认为可以利用政府征收行为存在的违法性问题来提高当事人与政府谈判的资本。
首先,应向涉及本次征收行为的7个行政单位发出数份信息公开文件。面对律师严格的司法审查,有些行政机关迟迟不予答复,对那些超出法定期限还未予答复的行政机关提起了行政复议,直至该行政机关不予答复的行为被确认违法。针对这些行政违法点,迅速向征收办发送律师函,指明对方违法之处,并告知我方的诉求和维权决心。
其次,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对当事人的固定资产及其预期可收益资产进行评估。得出的补偿数额竟是政府所作的《土地、房屋征收征用安置补偿方案》的数倍。征收方在面对其明显不合理的补偿标准,出具的律师函以及要求公示的文件未如期答复的多重影响之下,主动联系我方当事人及律师要求进一步洽谈征收事宜。
经过数个小时的谈判和磋商,终于让当事人和征收方达成一致意见,充分满足了当事人的合理诉求,使得补偿金额和原先相比提高了数倍。
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温馨提醒:
谈判是可以更好的解决拆迁补偿争议,委托律师更加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