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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是养猪户们异常艰难的一年。一方面各地推行禁养令,另一方面非洲猪瘟爆发,养猪场面临双重夹击。山东一位养猪多年的农民说:“非洲猪瘟让农民不敢养猪,怕赔本;禁养关停政策直接就是不准农民养猪,我这养猪场已经十多年了,咋能说关就关呢?”其实,禁养令的出台,也是有其合理性的,下面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史西宁律师就简单介绍一下,养猪场面对禁养令,怎样合理合法应对?
禁养令到底是什么?
禁养令是指对畜禽养殖禁养区内养殖场实施关闭或搬迁的政策。而畜禽养殖禁养区则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止建设养殖场或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的区域。
为什么下禁养令?
这几年农村的环境污染也是日趋严重,大量养殖场的乱排乱放也确实对农村的环境造成了污染。因此为了制止这种不良情况,国家便制定了禁养政策,要求地方政府划定禁养区,限制或禁止部分区域内进行畜禽养殖。
养猪场该如何应对禁养令?
一、了解禁养区划定政策文件。
首先,需要防止地方政府肆意划定、扩大禁养区范围。
根据《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的规定,禁养区划定初步方案应当征求同级有关部门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正,必要的应当进行现场勘核。且禁养区划定后原则上5年内不做调整,不能肆意扩大范围。
其次,在新建养猪场时一定要了解所选区域是否在禁养区、限养区。
在《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中可以了解到,禁养区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如饮水水源保护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等区域内是禁止建设养殖场的;另一种是如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非核心区域等是可以建设无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的。所以,在新建养猪场选址时,可以选定在政府部门划定的禁养区之外,或者做好相关环保设施,把畜禽粪便、养殖废水、沼渣、沼液进行无害化处理,进行肥料还田等资源再利用,实现无污染物排放,将养猪场建设在非核心区域的禁养区内。
二、禁养区内的现有养猪户应与政府部门积极协商补偿问题。
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果因为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为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实需要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话,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由此可知,如果养猪场建设经营在先,而地方政府划定禁养区域在后,则地方政府应当对养猪场遭受的经济损失给予补偿。
因此,若像本文开头的那位山东养殖户一样,经营养猪场多年,因禁养区的划定,养猪场直接被关停的话,首先需要就损失及补偿问题与政府部门协商。因各地划定禁养区的情况有所不同,所以各养殖户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去判断补偿的项目及补偿的多少。根据当地政策,如果政府部门另外选址,要求养殖户们异地搬迁,则搬迁补偿就是养殖户们应当着重协商的部分了。如果政府部门要求直接关闭养殖场、停止营业或要拆除养殖场的话,则就需要依据养殖场的实际损失来谈补偿问题了,比养殖场建筑物补偿、附属设施补偿、养殖场停产停业损失、存栏禽畜的出清补偿等。
总而言之,面对禁养令,养猪户要积极了解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主动配合国家相关政策,做好猪场环保措施。只要养猪场能撑过这一轮的禁养风暴,必定是大有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