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博文
正文 字体大小:

菲尔普斯

(2008-08-11 09:23:28)
标签:

2008北京奥运

随笔/感悟

杂谈

体育

分类: 蜻蜓点水

菲尔普斯

以前很不喜欢游泳,去虎头山游泳场玩过一次,还是靠着游泳圈在水里扑腾了几下。

8月10日,在首先进行的男子400米混合泳决赛中,美国名将菲尔普斯以4分03秒84的巨大优势获得金牌,并打破了该项目的世界纪录。

他太快了,太有型了,我不得不写篇博客抒发一下,赞美一下。

Phelps,go ahead!

 

阅读 评论 收藏 禁止转载 打印举报
已投稿到:
前一篇:如风
后一篇:加油!黄衫
  • 评论加载中,请稍候...

       

    验证码: 请点击后输入验证码 收听验证码

    发评论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 前一篇如风
    后一篇 >加油!黄衫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不良信息反馈 电话:4006900000 提示音后按1键(按当地市话标准计费)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