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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毁语用&怪诞语义

(2006-04-26 12:01:29)
分类: 认知科学

 

Searle的《语用逻辑基础》中提到一种有趣的语用行为——自毁的语用行为(self-defeating illocutionary acts),即语言的某些话语会构成自我矛盾的语用行为。比如,某人说:

  “我答应你不信守这一诺言

I promise you not to keep this promise)。

 

   我断言我不做任何断定

I assert that I do not make any assertion)。”

 

别服从本命令。

 (Disobey this order!)

 

这样的话语我们不能判定这个语用行为是否能够成功做出。因为其本身是有问题的,就语用力量指示成分来说,语用动词和后面的指示成分之间存在着相互矛盾;从这句话本身来看,其中也存在着自我纠缠的情况。

 

这种怪诞的语用句,十分类似于悖论。

从语义学上讲,这种语用句是荒谬的、令人左右为难的,有点儿像说谎者悖论、理发师悖论,等等。这种情况,可能是由于语言本身上的缺陷,或者是语言、词语和句法等的不足,造成意义表述的自相矛盾。

 

从逻辑学上看,悖论来源于集合论对自我和无限的划分。集合论系统在牵涉自我和无限时候,其相容性要受到怀疑,即不能证明系统中一定不会推出逻辑矛盾具有这样的特征。

 

后来塔斯基(A.Tarski)在《形式化语言中的真概念》一文中,提出了“语言层次”的理论,指出可以用对象语言和元语言来解决悖论问题。克里普克(S.A.Kripke)在《真理论纲要》一文中也曾经提出以“有根性”概念来解决悖论。当代的情景语义学也引入语境来理解悖论。

 

但是,就这种自我纠缠的特性来说,这是我们在认识人类智慧时所发现的一种匪夷所思的事情。

 

回到语用的层次上,在言语行为和交流沟通方面,自毁的语用行为虽然不成功,但是常常会因为自我缠绕而引起幽默和笑话。因为很多言语幽默就是违反语法和语义而做出的。不妨翻开我们自己手机中的幽默短信,随手就可找到如此例子。

 

汉语中对这种自毁的语用行为描述颇丰。

 

self-defeating,可以对应许多说法。比如,自拆台脚、自取其辱、作茧自缚、咎由自取、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等等。古人看来早已认识到语言中这种自毁的语用情况。

 

 

其实,看过《黑客帝国》的人都知道,最后那个matrix世界中拼命同化别人的Smith病毒,便是一个执行自我毁灭的程式。当Smith把整个matrix世界中的程序都同化成自己,包括Neo,他也就到了自我挫败、自我毁灭的时候。所谓万物有始皆有终(Everything that has a beginning has an end),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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