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重要补充链接:介绍一下“扩大国家免疫规划”
一 以月(年)龄计
基础免疫
出生时
卡介苗,乙肝疫苗
1足月
乙肝疫苗2
2足月
脊灰苗1
3足月
脊灰苗2,百白破1
4足月
脊灰苗3,百白破2
5足月
百白破3
6足月
乙肝疫苗3
8足月
麻疹疫苗
加强免疫
1岁半至2岁
脊灰苗,百白破
4岁
脊灰苗,麻疹疫苗
7岁
百白破类毒素制剂
出生时
1足月
2足月
3足月
4足月
5足月
6足月
8足月
加强免疫
1岁半至2岁
4岁
7岁
二以初复种计
流脑疫苗
初种10-22月龄(二针,间隔15-30天)
复种5岁
乙脑疫苗
初种6-18月龄(二针,间隔7-10天)
复种1岁至2岁半,6岁
甲肝疫苗
初种4岁
复种小学二年级
吸附无细胞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
3针:3月龄开始每针间隔4-6周
麻疹腮腺炎风疹三联减毒活疫苗
12-18月龄
流感疫苗
6月龄以上
水痘减毒活疫苗
12月-12周岁(幼儿园中班)
流脑疫苗
乙脑疫苗
甲肝疫苗
吸附无细胞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
麻疹腮腺炎风疹三联减毒活疫苗
流感疫苗
水痘减毒活疫苗
三以下为暂不宜预防接种的对象
新生婴儿:
体温超过37.5℃或体温不升者。
早产儿或难产儿。
具有明显临床症状的分娩创伤者。
具有脓皮病、全身湿疹等影响全身的疾病者。
其他年龄:
饥饿时不宜接种,避免低血糖引起严重反应。
患有感冒、扁桃体炎和其他慢性疾病,如肺结核、心脏病、肾病尚未恢复健康时,暂不宜接种。
患有过敏性疾病,如荨麻疹、支气管哮喘等不适宜接种
癫痫患儿应注意流脑、乙脑、破伤风等的接种,有可能诱发发作。
四应报告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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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后 |
无其它原因腋温≥38.5℃ 主诉临床症状超过24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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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接种后24小时内发生 |
过敏性休克; 不伴过敏性休克的过敏反应; 持续性(3小时以上)哭闹; 晕厥; 中毒性休克综合征(TSS); 癔病或群发性癔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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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接种后5天内发生 |
严重局部反应; 脓毒血症; 注射部位脓肿(细菌性/无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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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接种后15天内发生 |
惊厥(包括热性惊厥和癫痫发作); 脑病 脑炎、脑膜炎 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 过敏性紫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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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接种后3个月内发生 |
急性弛缓性麻痹 臂丛神经炎 血小板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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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介苗免疫接种后1~12个月发生 |
淋巴结炎 播散性卡介苗感染 骨炎/骨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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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时间限制 |
任何引起死亡、住院治疗和医生或公众认为与接种有关的其它严重或罕见的健康损害 |
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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