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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硕士父亲被砍死:法律也需要正义氛围的滋养

(2018-02-23 15: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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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女硕士父亲被砍死

——维护正义氛围是每个社会成员的义务

大年初三下午,岳家街屯的微信群里,突然蹦出一条近乎冷血的语音,发送人是村民孟现忠:“我把李长银砍了……”。第二天上午8点,同住在村南头身中三斧的受害人李长银,在抢救中出现肺肾衰竭,随后死在转院的救护车上。恶性砍人事件发生在内蒙古突泉县宝龙村的岳家街屯。身为中国传媒大学在读硕士生的李长银的女儿李金华,21日发表长文讲述了事件的经过。而从多名知情人处获悉,案犯孟现忠并非十恶不赦的“村霸”,只是平时脾气暴躁,喝完酒爱耍“酒疯”,而且案发前很可能喝了酒。(新浪新闻223日)

女硕士父亲被砍死:法律也需要正义氛围的滋养

这条新闻后面的跟贴很多,基本上都集中于这三个关键词:“女硕士”“非村霸”“耍酒疯”。显然,当这三个词与一起命案联系起来时,就会令人联想到更多的具体场景,而当这一切想象中的场影堆积起来的时候,又往往会引发人们的脑洞大开。因此有人说是酒壮怂人胆,有人说从李金华的长文看出那本来就是一个村霸,更有人说村民孟现忠可能是有精神病,甚少是个隐形患者。这就是三个关键词给人们筑好的想象空间。

然而,作为社会成员来说,理解这事其实并不应该如此复杂。其实这就是一起杀人案,而那“女硕士”“非村霸”“耍酒疯”这类的关键词,其实一点都不关键,因为如果想对任何一起杀人案找出类似这类关词的话,那都很容易,比如家里很穷,比如孩子多生活有困难,比如刚刚失去工作心情不好等等,都可以归纳成抢眼的关键词。但是,这根本就是一种对杀人案件的侧向拉扯,这会让人们误认为,只要生活不如意或脾气不好,就可以成为杀人的理由,进而,在这种包装下,得到同情或某种程度的支持反倒成了杀人犯天经地义的诉求,而离法律却是越来越远。

女硕士父亲被砍死:法律也需要正义氛围的滋养

但是,有没有想过,被杀的一方有谁来同情?被杀者在春节期间死于非命,这对其家庭来说,会承受怎样的剧痛,不管是经济上,还是在精神上,一个家庭可能就此毁于一旦,就算这样的事情最终有了恰当的处理结果,那么也会留下挥之不去的阴影,而这一切又有谁去安抚他们?而也是同在春节期间,陕西发生了张扣扣杀死三人的命案,同样,也有很多人对案犯表示出了理解,显然,这样的理解与同情,其实就是对社会更多社会成员的心理伤害。表面上看起来,似乎这样的同情颇具人性,但其实,这是对人性的根本反动,因为它扭曲了天良的感知。

所有的社会成员,都生活在同一个环境中,大家都需要共享一种安全心理,也正是在这种共同的诉求中,社会才产生了保护每一个社会成员的法律。法律中的秩序,法律中的正义,法律中的抑恶扬善,其实并不仅仅是法律条文本身,而是所有社会成员共同的心理参照坐标,它保护的是所有人,而从这个广普意义上出发,所有人也就有了维护法律尊严的义务,因为,这并不是局限地为了某一个,而是为了所有的人,其中当然包括自己和自己的家庭以及未来的子孙,因为法律本身所要保护的就是共同的诉求,否则,今天被杀的是李长银,而明天,被杀的可能就会社会成员中的任何一人。

女硕士父亲被砍死:法律也需要正义氛围的滋养

法律是每一个社会成员书写的,其中有你有我也有他,它是全社会共同意志的留言,它是社会安全感的基本保障。但法律本身也需要正义氛围的滋养,每个人的意愿表达,都应当发自于自的天良,对于那些杀人犯,法律当然应当给予必要权利的保障,但这却不能以同情替代,因为那是不同情质的两种范畴,如果混淆于此,最终社会的正义观就会发生动摇,不管是谁未来的子孙会愿意生活在没有正义观的环境里?因此,对于这起案件,社会成员当然可以表达自己想法,但这必须是以社会已经形成的正义观为先导,否则,滋养的就会是对正义良知的扭曲。(作者:CCTV《谈事说理》栏目评论员,CCTV发现之旅频道《文化大视野》栏目原执行制片人,CCTV《艺海》栏目原执行制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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