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协、中国美协都不存在了?别再造谣了!
盛大林
2017年1月29日国务院正式决定:“各行业协会脱离行政。”这意味着“中国美协”和“中国书协”等7万多各行业协会,从今天起,不存在了!
昨天,这则消息刷爆了朋友圈。发布这条消息的微信点击量很快达到了10万+,很多媒体也转载了这一消息,一时成为热点。
这一消息源自哪里?按理说,国务院的正式决定肯定会发布权威消息。但一百度,却没有任何相关的报道。
为了表明消息的权威性,那条微信还附上了一张截图,喏,就是这个——
财政部网站发布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网页的顶部。
这个《方案》确实存在,一百度就出来了。但这是2015年7月10日的旧闻。其实,标题的下面就明确地标出了消息发布的时间,但被截去了,这应该是故意的。
那么这个《方案》是怎么说的呢?请看第二部分“脱钩主体和范围”的内容——
脱钩的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其他依照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参照本方案执行。
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行业协会商会纳入脱钩范围: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名称以“行业协会”、“协会”、“商会”、“同业公会”、“联合会”、“促进会”等字样为后缀;在民政部门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
个别承担特殊职能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经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批准,另行制定改革办法。
看清楚了,《方案》针对的是“行业协会商会”。所谓“行业协会”,指的是“介于政府、企业之间,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之间,并为其服务、咨询、沟通、监督、公正、自律、协调的社会中介组织。”比如中国服装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建筑业协会,等等。
而“商会”指的是“商人依法组建的、以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工商业繁荣为宗旨的社会团体法人。”比如河南省广东商会、广东省河南商会、义乌商会、豫南商会,等等。
行业协会和商会都是带有商业性质、为企业服务的团体法人或中介组织。而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作家协会等显然不在此列。按照官方的定位,中书协、中美协等都属于“人民团体”,与企业及经营无关,根本就不是“行业协会”。也就是说,这个《方案》与中书协、中美协等完全没有关系。
近一两年,每过一段时间,就会传出“中书协、中美协不存在了”的消息。就笔者看到的,就有三四次了。每一次的内容都差不多,主要的依据的都是上述《方案》,这显然是个天大的误会。
笔者也认为中国书协、中国美协、中国作协等官方组织都应该“去行政化”、成为真正的民间组织。但至少到目前为止,官方还没有表露出这个意思。随着意识形态工作的加强,中作协、中书协、中美协等文艺界的几个“桥头堡”不仅不会与行政“脱钩”,甚至还会更加“紧密”。不管怎么样,一厢情愿的意淫都没有意思,更不能无中生有、故意造谣。
回到头来,再看这个谣传,其实存在明显的漏洞,根本经不起推敲。比如打头的“2017年1月29日国务院正式决定”——那一天是大年初二,国务院不可能开会,怎么会有“正式决定”呢?再者,即使真的“脱钩”了,也只是民间化,并不是“不存在了”!
唉,造谣也造的不高明。鄙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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