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诫勉”算哪门子处分?
盛大林
8月13日,陕西省委书记赵乐际到蓝田调研,洩湖镇干部一问三不知。随后,西安在全市开展了干部思想工作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不久,蓝田县对洩湖镇党委书记和镇长给予相应处分。9月24日,西安市委书记孙清云再度调研,情况仍然没有改观。户县市容局局长蔡宝荣、副局长赵满群上班时间跑到酒店打牌,被暗访组逮个正着。不久之后,二人分别受到警告、诫勉处分。10月9日,在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总结会上,孙清云痛批个别机关干部精神状态麻木、工作责任心不强、纪律松弛、自律意识不强等问题。“对于不称职的领导干部绝不能迁就!你们如果迁就他们,市委就不会迁就你们!”(据10月10日《西安晚报》)
作为镇领导,竟然连本镇农民的年人均收入是多少都不知道;身为领导干部,上班时间竟然跑到酒店里打牌……如果不是亲眼看到,省委书记和市委书记恐怕都不会相信。领导很生气,后果一定很严重吧?可一看处理结果,却不能不让人失望。“相应处分”的含糊其辞姑且不说,“诫勉处分”更是让我一头雾水——“诫勉”算哪门子处分?
《公务员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处分中没有“诫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条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撤销党内职务;(四)留党察看;(五)开除党籍。”五种处分中也没有“诫勉”。
2006年2月,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曾下发过一个名为《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的文件,规定了应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的七种情况。顾名思义,“诫勉”就是告诫、勉励。无非是找工作中出现某种问题或苗头的干部谈谈话,指出需要注意的问题,并要求他们改正。说白了,也就是“提提醒”、“敲打敲打”。究其实质,它只是一种教育方式,而不是处分手段。就后果而言,真正的处分要记入档案,而且要影响考核升迁;而“诫勉”却不会留下任何痕迹,如同“风过耳”一样。
正副局长,上班时间一起打牌,这会起到怎样的“模范带头作用”?又如何能把工作做好?对待这样的领导干部,撤职也不为过。然而,这样的干部竟然没有受到任何处分,甚至拿诫勉来“冒充”处分——这不是“迁就”,又是什么?在“集中教育整顿”的时候尚且如此,搁在平时又会如何呢?
问题引起省委书记的重视,并引发了全市范围的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然而,在进行一个多月的集中教育整顿之后,“情况仍然没有改观”,这是为什么呢?“诫勉处分”也许就是一个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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