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实立案需要投入更多的资源
(2013-06-04 09: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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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观念万元左右是在好钢用在刀刃上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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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日报》报道,虎门出台《如实立案工作方案》,布置如实立案试点工作。这一方案通过减少不科学的考核指标,简化立案程序,实施档案分级管理等方式,提升警方立案效率。这一系列举措是对年初全市公安工作会议决议的执行,在2月27日举行的东莞市公安工作会议上,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严小康曾在工作报告中承诺,今年东莞的公安工作要在如实立案等四项工作上实现突破。
“报案不立案”的行为,是一种典型的行政不作为。行政不作为,当下在各个政府部门中普遍存在,形成了对公众利益的侵害,也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形象与公信力。公安部门与其他部门行政不作为的原因有一致之处,诸如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淡漠,高高在上,不尊重公民权利;公民对公权力机关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手段;问责机制不健全;绩效考核机制不合理;各个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制衡手段等。要针对这些问题的根源,建章立制,寻求破解行政不作为的途径与手段。
除此之外,公安部门“报案不立案”的原因,也有其不同于其他部门的特殊性,最主要的即在于能够支撑公安部门积极行政的资源是不够的,人力、财力的相对缺乏,导致公安部门在很多事情上有心无力,报案不立案等种种不作为,也是事出有因。
事实上,警力不足,是困扰公安部门的老问题。据统计,我国的警民比例是万分之十三,即一万名居民中,只有13个警察。远低于发达国家平均万分之三十的水平(一些国家甚至在万分之四十以上)。而且我国的警力分布还十分不平衡,相当多的警力没有配备在治安一线。地区的分布也不合理,大中城市相对集中,小城镇与广大乡村,警力更加匮乏。据笔者的调查,有些基层县市,警民比例在万分之五左右。
此外,还有办案经费的问题。有学者研究:“台湾警察平均一年经费为30.6万元(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下同)、英国37万元、香港为38.1万元、德国等欧元区发达国家高达65万元。中国平均只有5万元左右。在这5万元的经费中,扣除3万元作为工资,剩下的2万元要负责办案、建设、培训、加班补贴、福利等诸多方面的办公开支,因而经费非常紧张。”
与警察与办案经费短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日益严峻的治安形势。各类案件频发、高发,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相比之下,公安部门的人力和财力问题更加捉襟见肘。具体到东莞而言,情况就更加非同一般。大量外来人口的存在,人口的频繁流动,使得治安形势更为复杂,警力与经费短缺的问题更为突出。但在这样的情况下,考核机制却对于破案率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此“报案不立案”的问题,有些地方可能是因为领导片面追求政绩,或者是思想意识中缺乏服务观念的的原因,但也有很多地方,也是公安部门无奈的选择。
任何的公共权力,都必须掌握一定的公共资源,否则,公共权力就无法行使其职能,从而使得公共秩序陷入混乱之中。因此,重要的是,给公共权力配置合理的公共资源。遗憾的是,在公共资源的配置方面,我国目前比较混乱。其一,有些公共权力掌握了太多的资源,从而滋性了大量的腐败行为。而有些公权力部门,却缺乏充足的公共资源的支撑,从而不能够展开有效行政,最终损害了公共利益。其二,有些公权力的权力很大,超过了合理的程度,但掌握的资源少得超过了合理的程度,这简直是在引导公权力部门不作为或者寻租,公安部门就是典型。
应该说,解决“报案不立案”的问题,是个系统工程。但所有的工程都需要物质基础才能做得好。因此,首先要做的,还是要让公共资源在各个部门之间流动起来,减少冗衙冗员,好钢用在刀刃上,切实充实警力,大幅提升办案经费。有了这个物质基础,再配之以其他方面的改革措施,如实立案,才有可能能变成现实。
本文发表于2013年6月3日《东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