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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龙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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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涨后降”莫成“双十一”的招牌菜

(2014-11-15 17: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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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

平日酷爱网购的方兰没有参加今年的“双十一”。“198元买了条号称3折的围巾,半个月后发现围巾以5折出售,价格居然是168元”,方兰说起去年“双十一”的经历,并不美好。记者发现,与方兰一样对“双十一”不满的人不少,“价格先涨后降”、“货源不足难抢”、“预付订金不退”等问题引发大家集中吐槽。(《新京报》11月12日)

    今年的“双十一”虽然已经过去,但“双十一”所引发的围观效应却并未降温。“剁手党”晒“宝贝”,各大电商晒销售额,各种有关“双十一”的报道也被门户网站放置于显要位置……一派节日般的喜庆气氛。而在这其中,诸如“价格先涨后降”、“预付订金不退”之类的吐槽和抱怨,则尤为刺眼,也让人们在狂欢之余多了一份冷静和思索。

    短短几年时间,“双十一”这样一个人造的节日,已然成为席卷中国的最大的消费盛宴。阿里巴巴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双十一”全天交易总额为571亿元,其中无线端贡献了42.6%。而去年,天猫和淘宝的“双十一”交易总额为350亿元,这个数字,在今年“双十一”当天下午1时便已经被突破。飙升的销售额,见证的是巨大的消费潜力和市场购买力。拉动内需之于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政府也一直致力于此,而现在凭借市场自发的力量就已经做到了这一点。从这个意义上说,“双十一”的火爆,我们乐见其成。

    也正因为如此,如何保护好“双十一”这块具有标志性的消费品牌,使之能够可持续、良性地发展,进而成为拉动内需、激发市场活力的一面旗帜,就显得非常重要。梳理“双十一”并不长的历史,我们不难发现,“双十一”的火爆与暗疾并存,其所得到的追捧与吐槽同时在上升。诸如“价格先涨后降”之类消费陷阱,几乎每年都会发生,不夸张地说已成”双十一”的招牌菜。很难说这是因为消费者的非理性消费刺激了电商的盲目自信,还是电商处心积虑地算计了消费者,但有一点显而易见,不尊重消费者,不讲最起码的市场诚信,破坏了交易底线,最终会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受到市场的报复。

    低价销售一直都是“双十一”的最大卖点,也是“双十一”能够异常火爆的直接推动力。“双十一”前,多家电商平台都曾做出低价销售的承诺。但低价不是搞价格欺诈的理由,既然承诺了就必须不折不扣地兑现,这是最基本的市场规则和契约精神。明里“吐血销售”,暗里“先涨后降”,既透支了消费者的信心,事实上也透支了市场的未来。短期来看,由于消费惯性和信息不对称,以及“双十一”本身的号召力,这或许还不至于成为问题,但长远来看,必将成为“双十一”的“阿喀硫斯之踵”。

    早在“双十一”之前,全国多地工商、消协等部门已通报过部分商家存在虚假宣传等问题。工商总局也约谈了阿里巴巴、京东、唯品会等10家电商,要求全面梳理近期网络商品价格,防范“先涨后降”等问题。但现在看来,这些举措的效果并不明显,通报、约谈等软性约束根本不足以遏制电商的逐利冲动。因此,必须祭出法律和制度,以不打折扣的监管来应对“注水”的网络销售。“60元的围巾涨到900元再打折”,是不是已经构成消费欺诈?新《消法》明确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等方式购买产品可7日内无理由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那么“预付订金不退”是不是违法行为?“败家娘们”可以冲动,但法律和监管则必须时刻保持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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