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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能“大事化小”——谈谈王皓打人事件(2008-10-12 11:55:37)

岂能“大事化小”

                   ——谈谈王皓打人事件

    2008年10月9日晚11时许,奥运乒乓球冠军王皓酒后失态,在西直门附近的腾达大厦门前停车场,解开裤子欲小便,遭到制止后与停车场保安发生冲突,王皓抬腿给保安来了4记飞脚,当时王皓还口中大嚷着自己就是“著名的王皓”、“我是世界冠军,打你能怎么着”。目击者称王皓当时“说话时满嘴酒气,就好像掉进酒缸里一样。”

    事发后王皓所在的八一队主教练王涛向媒体表示希望“大事化小”,“王皓已经向球迷道歉了,希望大家能一如既往地支持他。”

人有“三急”,找一个地方方便本是很正常的事,王皓却把这个正常的事做“大”了,做轰动了,也做错了,我想错有三点:

    1、随地小便。“不要随地大小便”,这是幼儿园的小朋友的知道的事情,是做人最基本的社会道德和礼仪廉耻,我们的奥运冠军王皓却要去“知难而上”,真是有“拼搏精神”!

    2、撒尿不成,抬腿踢人。打乒乓球主要用手,看来王浩想通过踢人来练一下脚,看是否能够练成“踢人冠军”。

    3、狂妄自大。打人同时还说自己是“著名的王皓”,说“我是世界冠军,打你能怎么着”,王皓著名,这没有错,因为全国人们都认识你,地球人都知道你是世界冠军,但这能成为你打人的理由吗?国家花了那么多钱来培养你,是希望你能为全国人民作出表率,学习你努力拼搏的精神,如果每个世界冠军都是培养出来打人的,那我看还是不要去培养的好,免得我们没有安全感。

    出了事情也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那种“大事化小”的思想,国家体育总局肯定有很多规章制度,一定要按照规章制度来办理,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给那些伤心的“皓迷”一个交代,给全国人们一个交代。不能因为是世界冠军,是“大腕”,曾经立过“头功”,正在创造佳绩,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岂能“大事化小”?正是因为你是冠军,是公众人物,你就更应该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请记住,奥运冠军除了你自身的努力以外,更重要的是国家强大了,国家为你提供了一个很高的训练平台,看看那些伊拉克的运动员吧,连生命都保不住,参赛时运动服都没有,给我们感动的同时,又是怎样的一种悲哀!请记住,是全国人民给了你这样高的荣誉,有那么多的球迷爱你,在为你欢呼,为你加油,为你喝彩,请为他们作出表率,请不要伤了他们的心!

    《成都商报》2008年10月11日报道说“在广安,尽管一群只有5、6岁的王皓铁杆粉丝用尽各种办法敲王皓的房门,希望能给他们一个签名,苦苦哀求,王皓始终没有开门见他们,但是孩子们还是依然崇拜王皓。”这说明王皓在孩子们心目中是多么重要的偶像,报纸上同时刊登了一张小球迷们的照片,看看那一张张天真的笑容,真希望王皓在各方面都成为他们真正的偶像,做一个负责任的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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