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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黑砖窑案:问责制该来个真格的

(2007-06-21 17:26:15)
分类: 观察

山西黑砖窑案:问责制该来个真格的

 

山西黑砖窑案经媒体披露有了一段时间后,终于见到省长一级的高官出来检讨,山西省长在6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就黑砖窑事件代表省政府作了检查。同时山西省委书记也言辞切切,表示山西省委要深刻吸取“黑砖窑”事件的严重教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做好“黑砖窑”事件的查处和善后工作,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这些话很严厉,很报告化,几乎滴水不漏,尽管好像这是任何类似的事情都适用,像是早已经拟就的通用文稿,但是毕竟这是高官们的鲜明态度,也让我们看到了希望。

 

这几天我和一个老同学在网上聊到此事,没想到这位平素不怎么关心这类事情的女人,说起此事来竟然出人意料的激愤,MSN上的签名变成了“我终于知道什么是旧社会了”。她还说她老公说了,应该将山西的这些贪官污吏和黑心窑主统统杀光,然后从东部的几个经济发达的省份派一万名官员和企业家全面接管山西。

 

呵呵,这的确语出惊人,虽是愤懑至极的玩笑话,实际操作性为零,但是这样的说法很有代表性,很解恨。

 

仔细看看山西省委书记的讲话,有些事情还是值得玩味的。省委书记说要以对党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彻底查清、严肃处理“黑砖窑”事件,进一步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不留死角、不落一处、不漏一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和黑恶势力,解救全部受害人员、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和智障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他还说要以深厚的感情和细致入微的措施,妥善安置被解救人员,特别是未成年人和智障人员;要以严肃的法制精神,依法查处“黑窑主”“黑工头”“黑中介”等违法犯罪分子,要深入查处“黑砖窑”事件背后的腐败案件和失职渎职行为;要以小砖窑、小煤矿为重点,对贯彻《劳动法》和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建立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农民工权益的长效机制。

 

省委书记的讲话中谈到要深刻吸取“黑砖窑”事件的严重教训,他虽然没有明确说这些教训是什么,对到底犯了什么错误语焉不详,但是从后面他说的几条做法措施来看,大约可以推断这些教训在没有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和黑恶势力,没有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没有严厉查处腐败和失职渎职行为,没有建立规范的劳动用工的长效机制等等方面。这些总结性的话是不是就是山西黑砖窑案背后存在问题的全部不得而知,但是,我在想,既然这些问题是存在的,既然这问题已经造成了这么严重的后果,对老百姓生活乃至生命都造成了损害,那么,总该有人对此负责吧?

黑砖窑窑主当然必须负责,他们直接受经济利益驱动,干下了伤天害理的事情,不办他们是不行的。而且不光是办,还要办的严厉。

 

那些渎职失职的部门工作人员也是罪魁之一,因为他们当中的一部分已经直接参与了违法乱纪,黑窑主违法和他们的保护支持甚至怂恿有着密切的关系。他们同样罪孽深重,不严办不足以平民愤。

 

在他们之上的政府官员特别是行政长官们呢?他们该当何罪?依我看,这些本应该庇护百姓生命安全,维护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父母官们该当总责和重责。

 

治下竟有如此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和如此猖獗的黑恶势力活动,可见手段欠缺,法治不力,玩忽职守。此其一大罪过。

 

属下腐败渎职而且竟然还是差与违法的,长官自然难逃干系。长官长官,其中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选拔任用贤能官员,长官若是选不出贤能之士,反而任用了一些贪婪残忍丝毫没有责任心的官员,或者这些官本来贤能但是上任之后变质了而长官不能及时觉察,继续纵容之,这样的情况对管理这些官的长官来说,它的实际后果和长官自己直接犯罪是一样的。我们老是听说用人的错误是最大的错误就是这个意思。此其二大罪过。

 

职责内的建立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农民工权益的长效机制未能完成,致使农民工特别是未成年和智障人士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封建社会的父母官尚且知道爱护百姓,护佑百姓,而今我们的一些长官却长期对此种状况麻木不仁,不办个养虎遗患的罪名,办个失察不作为糊涂昏庸总是可以的吧?给你权利,你当上了父母官不就是保一方平安的吗?你若是不能保,就是不称职,就是犯罪了。此其三大罪过。

 

说起来现如今对那些官员特别是负责任的长官们有了问责制,这是很好的。我们期待在“山西黑砖窑案”上能够问出个子丑寅卯来,能够有些新的气象,不要雷声大雨点小,不要只打苍蝇不打老虎,最后这个事件像毛毛雨被一阵风吹过,消逝的了无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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