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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龟的屁股为什么能“管理”中国?(2006-06-26 22:04:30)
  有一个笑话,想必各位已经听说过了。问:乌龟的屁股,猜个词,答案是“规定”;继续问:乌龟翻筋斗,答案是“一个又一个规定”。
 
  如果说中国是一只乌龟的话,那它就是一只不停地翻着筋斗的乌龟,所以,咱中国的规定也就特别多。尤其是做媒体的人,面对的规定就更多了,这不,一个新的规定似乎又要出台了:日前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称,新闻媒体违反规定擅自发布有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或者报道虚假情况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报道虚假情况罚款,没得说。值得玩味的是前面的“规定”和“擅自”——也就是说,没有作为老子的XX部门或领导人的允许,作为儿子的新闻媒体(严格地讲是中国大陆的新闻媒体,下同),是不可以说话的,谁让这年头有这么多突发性事件呢?而且从经验来看,大部分突发性事件,往往又是群体性事件,双管齐下,假如这样的规定出台,虽然会令人吃惊,但也就吃惊罢了。
 
  难道说,媒体们还有反抗规定的勇气和本事?中国的媒体环境,和严格讲究上下级关系的军队,又有什么不同?军人的天职是服从,媒体虽然还没到这地步,但也差不多了。
 
  此规定一出,媒体的独立性将彻底丧失。
 
  有无数的人,媒体人也好非媒体人也好,他们原本都还对媒体的独立,保持着微薄的希望,就好像在微薄的高原天气中,自己总还有生存下去的可能。事到如今,任何一家标榜自己独立的媒体——譬如说《财经》,这本自谓“独立”、“独家”、“独到”的杂志——请收起你们的乌托邦式的理想吧,不要不好意思,全中国人民都明白。
 
  此外,你们的无限接近新闻真相的理念,你们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至现场的决心,也请统统收起来吧——也不用担心无稿可发,不是还有新华社嘛,这个伟大的机构。
 
  我想本世纪到目前为止,全人类最大的突发性事件,莫过于美国的911灾难了。倘若将来的哪一天911发生在中国,你们不要愤怒,不要激动,更不要出于猎奇的心理,去追究灾难背后发生了什么。规定是不会同意的。
 
  在中国,我们伟大的官方既然可以否定媒体是社会公器,当然也可以否定记者是无冕之王。事实上,一个靠乌龟的屁股“管理”着的国度,是不需要公器、更不需要什么无冕之王的。
 
  我们不是骑在乌龟身上的人,我们只是乌龟身下的一张纸而已。
 
  越来越离谱了,越来越和谐了。
 
  冯一刀 2006.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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