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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新闻法》,但请勿以“规范”网络的名义(2006-03-15 21:49:21)
  来点四平八稳的文字——

  《新快报》报道说,广东人大代表李力在本次全国两会期间,呼吁尽快将《新闻法》的制定提上日程,规范媒体尤其是网络媒体。这是一件好事,要知道不少新 闻工作者,盼望《新闻法》已经盼了很多年。然而,仔细看《新快报》的报道,发现人大代表的呼吁,却是让人喜忧参半。且看她怎么说:“当今很多不利性报道都 是出自网络,网络媒体的影响力已超出了国界,已到了不规范不行的地步了。”
  
  真是一盆冷水泼将下来。
  
  请问什么是“不利性报道”?是不是负面的就是不利性的?其实,就新闻本质来说,报道无所谓正面与负面之分,而只有客观与虚假之分,用一个“不利性报 道”作为“规范”网络媒体的理由,实在是过于含糊和缺乏说服力。网络于当今中国社会的意义和作用之重大,已经没有任何专家学者可以否认。网络媒体的正面意 义,也早已经不言而喻——正是孙志刚案和哈尔滨宝马撞人案等重大事件在网络上掀起的民意,才让我们的社会能有更坚定地步伐迈向更文明的社会。而最近的案 例,就是高跟鞋虐猫事件中当事人身份的确定——没有网民和网络的力量,这件事恐怕也就不了了之了,有关部门才懒得出来管呢。

  今天,网络作为媒体,其民意的传达作用,已经没有任何其他媒体能够相比。中国国家总理温家宝在对待网络民意的姿态上,也告诉我们,网络不是洪水猛兽, 它的正面意义实在太大。就算网络有这样不好那样不好,也总还是能够套用一句话:网络的主流是好的嘛。可为什么人大代表对网络还是抱有敌意的态度呢?她还 说:“网络文化对社会文化发展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对年轻人影响非常大,不少小孩不看报纸,其信息都是从网上获得的,这要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没错,网络 的影响力是越来越大,不看报的年青人越来越多,这是一个潮流,就连新闻界的资深人士都不得不承认这一点。人大代表应该换个角度想一想:为什么现在很多年轻 人不看报纸?报纸自身难道就没有责任?网络上是方便发表假新闻,可是报纸上又何尝没有假新闻?粉饰太平的虚假报道,多了去了,为何人大代表就不出来指责 呢?
  虽然现在说报纸的消亡还为时过早,但我相信一个必然趋势是:随着网络媒体的发展,报纸的数量将越来越少。倘若人大代表站在这个意义上,提出规范网络媒 体,那倒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毕竟,在问题越积越多后规范,不如早规范,但是我们希望这个规范,不是带引号的规范——网络让民众具备了广泛的表达权,它让 我们的社会更加透明,一个开明的国度,必然能够以一种大度的胸襟包容它。  文/冯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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