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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话题天天读(三十二)——“钓鱼执法”(2009-10-26 23:35:02)

 

                    热点话题天天读(三十二)——“钓鱼执法”      

 

概念解释:

   钓鱼执法,英美叫执法圈套(entrapment),这是英美法系的专门概念,它和正当防卫等一样,都是当事人无罪免责的理由。从法理上分析,当事人原本没有违法意图,在执法人员的引诱之下,才从事了违法活动,国家当然不应该惩罚这种行为。这种行为如果运用不当将致人犯罪,诱发严重社会问题。钓鱼执法是政德摧毁道德的必然表现。

    行政执法中的“钓鱼执法”,与刑事侦查中的“诱惑侦查”,或者叫“诱惑取证”类似。世界各国执法机关也都使用类似手段,比如警察扮演瘾君子向毒贩购买毒品。但“诱捕”有着严格的控制要求,第一,诱捕对象是犯罪嫌疑人;第二,已经掌握其部分证据;第三,诱捕时的事实不作为犯罪证据。也就是说,所设之套本身,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证据。据悉,英美法系中专门有执法圈套(entrapment)概念,它和正当防卫等一样,都是当事人无罪免责的理由。大陆法系国家对此也有严格限制,日本法律禁止执法者为了取证,诱惑当事人产生违法意图,因为这是国家公权侵犯了当事人的人格自律权。

 

备注:对于钓鱼执法,戴斌老师认为核心关键还是“指标”在“作祟”,执法部门的“绩效”不能单纯地以罚款的多寡来衡量,否则很容易被“异化”,于是“钓鱼执法”就出现了。这确实是执法部门和人民群众的一种无奈。“抓坏人”很难,但“做好人”也很难。

 

 

请记忆以下核心主流观点:

 

(1)“黑车”的最大恶果,是扰乱正常的出租车市场秩序,但包括“钓鱼式执法”在内的“非法执法”,则不仅麻痹和摧毁着公众对法律的信任,更可能摧毁人们向好行善的价值追求。

 

(2)3年前轰动全国的南京“彭宇案”中,那位好心搀扶老太太的青年彭宇被认定为肇事者,至今让人沉痛;现在,这位“好心载了病人”的张军也被指为非法营运,再次让人产生“好人做不得”的寒心。

 

(3)作为一个现代的、法治的、民本的政府,应及时回应公众质疑,并从质疑中查找工作漏洞和缺陷,往小里说,是其自身义务和工作制度;往大里说,是一种维护和加强政府形象建设的重要方式。

 

(4)即便打击黑车有其合理性,“以恶治恶”的钓鱼执法在本质上已属于“公权碰瓷”的行为,涉嫌借助公权故意制造事端、借以敲诈勒索。

 

(5)一个遍地鱼饵的社会,法治级别再高,也不能算得上一个纯良的社会;一份屡设圈套的公权,罚的款再多,也谈不上执法能力的胜利。规范行政执法权,比赋权与监督要难得多。

 

(6)美国著名法学家波斯纳在论述“诱惑侦查”时曾言:任何人都不应该成为国家实施其政策和任务的牺牲品,国家无权对由自己制造的罪犯予以处罚;否则,将与国家的司法职能相悖。同样的道理,行政机关不能为了完成自己的罚款任务,而去考验公民的道德,诱惑公民违法进而对自己制造的违法者予以处罚。

 

 

热点新闻:

                     上海钓鱼执法内幕:"钓钩"得手一次领钱六百

 

    重庆晚报10月20日报道近日,上海陆续出现涉嫌“钓鱼执法”的争议事件。该市闵行区一公司白领张军在上班路上因好心搭载“突发胃病”的一陌生男子去医院,不料该男子上车几分钟后即拔走张的车钥匙,旋即,数名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张被以“非法营运”为名罚款1万元。目前,张军已向闵行区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并获受理。而同样认为遭遇“钓鱼式执法”的19岁司机孙中界,因无法自证清白竟愤而自杀,虽最终未遂,却几乎将手指切断……

     这些案例,让人们对“放钓执法”引起空前关注和严重质疑。而记者深入这一“灰色领域”发现,其内幕更是让人震惊。

 

老司机:

上海市有上千个“钓钩”

    在两天的暗访中,记者接触到一位在闵行区跑了多年出租车的老司机。他向记者证实,所谓“钓钩”是行业内“公开的秘密”。

    这位老司机说,近些年来,上海市闵行区、宝山区等市郊的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一直存在着这样的“执法”方式。他们往往通过“埋伏作战”而“当场抓获”正在进行“非法营运”的私家车,然后处以1万至2万元的行政罚款。他们在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拥有收取行政罚款的专用账号。

    “这很正常,真的黑车嘛很难抓的。那么就找个‘钓钩’来,钓你上钩,让你做黑车,罚罚款喽。”老司机告诉记者,整个上海市至少有上千个“钓钩”,而每次执法活动开始前,执法大队都会先确定抓黑车的“地带”,然后带着“钓钩”前去踩点,一般一个区至少设置五六个点,一个点要抓至少5辆车。

 

受害者:

执法队勾结社会“打手”

    另一位“钓鱼案”的当事人陈瑞勤肯定了这一说法,他是上海市爱慕园林绿化公司的职员。两年中,他已两次将上海市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告上法庭。

    去年夏天,他驾驶公司面包车经过闵行区一片宽阔地带,一个20多岁的年轻男子以“热晕了”为名,要求“顺路载上一程”。5分钟后,这个男子拔出他的车钥匙。同时,陈瑞勤被几个身穿便衣的男子“当场抓获”。“当时我根本没看出来他们是执法大队的,我要他们出示证件。”陈瑞勤说,这一要求使他招致了这伙人的毒打,他们自称是“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的人”。

    而令陈瑞勤震惊的是,他在执法大队的办公室里遇到了一伙社会闲杂人员。为首的是一名30多岁的男子,个子在1米8左右,带着七八个“小弟”,这些“小弟”将陈瑞勤再次暴打了一顿。事后,陈瑞勤得知,这个30多岁的男子便是和执法大队来往密切的“钓头”,他手下至少有几十个“钓钩”。

 

利益链:

专业“钓钩”月赚数千元

 

    陈瑞勤告诉记者,他在两年的密访中发现,“钓头”和执法大队的关系非常密切。仅在闵行区就至少有3个“钓头”,手下有100多个“钓钩”。

    陈瑞勤掌握到的情况是,在闵行区,“钓钩”每“钓”到一位私家车司机,便可从执法人员手里拿到300元,“钓头”则提取200元。宝山区给“钓钩”开出的价格也是200元,南汇区是250元,奉贤区则是600元。“钓钩”用这些钱准备录音笔等工具。一个成熟的“钓钩”,月收入少则两三千元,多则五六千元。而“钓头”每个月能净赚1万至2万元。甚至有的“钓头”开的是尼桑,“在上海早就买了房”。

    记者另外了解到的一个似乎有对应意味的数据是,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在《2007~2008年度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总结》中提到,两年时间里,该大队“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000多辆”,“罚没款达到5000多万元”,“超额完成市总队和区建管局下达的预定指标任务”。

律师说:

“钓鱼执法”涉嫌有组织犯罪

    遭遇“放钓执法”的司机多数选择了“吃哑巴亏”,当然也有勇于揭黑幕者。文首提到的张军就已向闵行区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并获受理。其代理律师是著名律师郝劲松。

    18日,郝劲松给上海市18个区县的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及上海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发出了共19封申请函,要求他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近几年来的“钓鱼”信息,包括查获非法运营的“黑车”数量、罚没金额总额及去向、预定罚款指标任务、配合执法的“钓钩”人数以及奖励金额等“敏感”数据。

    郝劲松称,早在几年前,“钓鱼执法”这种模式在上海及全国各地就普遍存在,这几年有愈演愈烈之势,究其原因,是因为“钓鱼执法”的背后有巨大的利益链条,庞大的处罚金额支撑起了一个畸形的执法平台,“让许多交通执法部门不择手段地陷害合法公民于非法的状态。”他认为,“钓鱼执法”已涉嫌有组织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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