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指出:消费领域存在8种“不和谐”现象(2007-10-12 15:28:43)
中消协指出
消费领域存在8种“不和谐”现象
■一些经营者不讲诚信,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新华社上海9月4日电(记者张代蕾、俞丽虹)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母建华4日在上海举行的“诚信兴商”高层论坛上表示,目前我国正在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但一些经营者不讲诚信,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母建华说,这些消费领域的不和谐现象主要表现在8方面:
玩弄概念,普通材料摇身变为高科技材料。
如今年上半年曝光的“胡师傅不粘锅”事件,将普通的铝合金锅材料宣传成“航天技术”、“高科技”材料。
乱改合同,强迫消费者接受。
如部分银行收取银行卡年费、短信服务强制定制等。
故意违约,捂房不卖只为高价。
目前,在房地产行业表现明显。
自设行规,限制消费者权利。
如一些饭店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或收取开瓶费等。
滥用国际惯例,只选对自己有利的。
如国外航空公司有对因超额售票无法登机的消费者给予一定数额赔偿的惯例,但国内有的航空公司只引进超额售票的做法,却不对因超售而无法登机的消费者进行补偿。
双重标准,助长消费歧视。
如一些跨国食品公司对外国消费者承诺不使用转基因原料,对中国消费者却没有同样的承诺。
商业贿赂,成本转嫁消费者。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数据,今年上半年,全国工商系统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4312起,主要集中在医药购销、商业零售、建筑、旅游等领域。
价格同盟,集体涨价变相谋利。
如近期方便面、饮用水、快餐等行业集体涨价,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人民日报》 ( 2007-09-05 第05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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