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丘市消协中秋特别提示——
将严查“天价”月饼
将严查“天价”月饼
新标准自今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各生产企业要据此及时调整改进相关生产工艺,在加工制作月饼过程中严格执行新标准;各生产企业还应加大自检力度,以免在产品投放市场后因过不了行业抽检和国家检验两道关而受罚。
个别厂商在广告宣传大战中,随意为自己的产品冠上“保健月饼”、“高钙月饼”、“具有补养功能”等不实之名来蒙骗消费者,其结果很可能由于无法兑现而受到消费者投诉和有关职能部门查处,会得不偿失。
一些厂商在月饼具有较强礼品性方面大做文章,用质量一般的月饼,冠以高档包装盛装登场,高价获取巨额利润。过度包装必然成为职能部门监督检查的重点。
个别厂商在外包装标签标注上做手脚。如:标明的名称、配料与实物实际水平不符;有意把生产日期标得模糊不清或难以辨认,甚至将生产日期后推若干天,人为延长保质期等,凡此种种生产、销售行为都是新标准和有关规定不允许的。
一些厂商翻新花样,将盒装月饼价格抬高,再“送”以高档赠品,名为按规定办事,实则为变相搭售,继续制售“天价”月饼!对此,工商等有关部门已明确表示,一经发现将严惩。
(2006-09-01 京九晚报记者
吴海良)
河南消协特别提示守规生产月饼
大河报
A08 河南新闻 2006年08月31日
大河报讯 距中秋节只剩一个多月时间,为了让广大消费者能吃上平价、放心月饼,08月31日,河南省消协联合18个省辖市消协发出特别提示:月饼生产企业应该严格按照《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生产,如果发现有过度包装、虚假宣传的,省消协将通知工商部门严查。
据了解,于今年6月1日实施的《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把“主要原料和辅料”、“卫生指标”、“月饼名称”、“配料清单”、“盒装月饼日期标示”、“包装”等列为强制性条款,并首次对月饼包装的成本和容积提出了具体要求。但每到月饼销售旺季,厂商为抢占市场,在包装、广告上大做手脚。为此,河南省消协特别提醒月饼生产厂家及销售商,应主动承担起维护月饼市场秩序的责任和义务,实实在在向消费者提供合格商品。对于在月饼销售中,欺骗消费者或违反《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行为,工商等有关部门将予以严查。
□记者 殷淑娟
据了解,于今年6月1日实施的《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把“主要原料和辅料”、“卫生指标”、“月饼名称”、“配料清单”、“盒装月饼日期标示”、“包装”等列为强制性条款,并首次对月饼包装的成本和容积提出了具体要求。但每到月饼销售旺季,厂商为抢占市场,在包装、广告上大做手脚。为此,河南省消协特别提醒月饼生产厂家及销售商,应主动承担起维护月饼市场秩序的责任和义务,实实在在向消费者提供合格商品。对于在月饼销售中,欺骗消费者或违反《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行为,工商等有关部门将予以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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